江阴市人大常委会简介
(信息时间:2018-07-25) 点击量:
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幕期间,行使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其主要职权是
(一)宪法法律规定应当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或上级人大常委会授权的事项;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四)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六)联系市人大代表,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督办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决议、主席团交付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办理有关事项,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七)审查、决定或批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八)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九)撤销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不适当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
(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任免或撤销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
(十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二)与外国地区缔结地方友好关系,授予或者撤销市一级的地方荣誉称号;
(十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