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信息时间:2018-07-25) 点击量: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农业农村方面议题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负责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
(四)受主任会议委托,研究拟定同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相关的议案。
(五)做好常委会组织的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相关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题视察等履职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六)做好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七)组织本工作委员会成员学习和履职交流活动,密切联系农业农村条线的人大代表,经常听取和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八)总结农业农村工作经验,围绕履职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探索,积极为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服务。
(九)按照职责和分工,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做好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工作。
(十)做好上级人大对口部门来我市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十一)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二)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 徐立刚 | ||||||||
副主任: | 唐 微(女) | ||||||||
委 员: | (按姓名笔划为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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