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计划和预决算、审查计划和预算调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审计及其整改、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指导基层人大抓好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二)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财政经济方面议题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有关财政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工作方面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研究、提出和审议同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相关的议案;或受主任会议委托,研究拟定同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相关的议案。
(六)负责协助市人大财经委做好常委会组织的与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相关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专题视察等履职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结合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审议意见或专题调研报告。
(七)做好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议案和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八)组织本工作委员会成员学习和履职交流活动,密切联系财政经济条线的人大代表,经常听取和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九)总结财政经济工作经验,围绕履职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工作探索,积极为常委会履行职权提供服务。
(十)按照职责和分工,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做好基层人大的联系指导工作。
(十一)做好上级人大对口部门来我市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十二)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 张海霞(女) | ||||||||
副主任: | 陈晓平 | ||||||||
委 员: | (按姓名笔划为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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