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晨
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1月11日江阴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许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