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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
2024年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24-01-19)  点击量:
 

——2024年1月10日在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阴市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现在向大会报告 2023 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

(一)计划安排情况

2023 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 19个,项目总投资 300.29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83.02 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 26.29 亿元。

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园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 9 个,项目总投资 33.88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9.46 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资金 8.12 亿元。

(二)投资完成情况

19 只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86.97 亿元,投资完成率 104.77%,累计完成投资 238.83 亿元。其中:12只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6.72亿元,投资完成率94.55%,累计完成投资23.89亿元;7只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80.25亿元,投资完成率 105.73%,累计完成投资 214.94 亿元。

9只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园区及街道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11.28 亿元,投资完成率 119.23%,累计完成投资 31.41 亿元。

(三)资金拨付情况

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中,PPP 项目共 5 个,其中:锡澄轨道交通S1线已拨付资本金3.22亿元,累计拨付资本金6.72亿元。长山大道快速化工程一期(PPP 项目)、大桥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 项目)、新澄杨线一期(PPP 项目)、江阴站综合客运枢纽(北广场)(PPP 项目)等 4 个项目市级承担资本金部分已全部支付,工程尚未完工,未进入付费阶段。

其余 14 个列市人大资金监督范围的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已拨付资金19.4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5.2%,累计拨付资金45.87亿元。其中:6 个社会事业项目已拨付资金 5.58 亿元,占年度计划的 95.65%,累计拨付资金 16.23 亿元;8 个基础设施项目已拨付资金 13.83 亿元,占年度计划的 81.6%,累计拨付资金 29.64亿元。

园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已拨付资金 5.96 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3.48%,累计拨付资金 11.03 亿元。

(四)项目建设情况

1、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市级项目 19 个均已开工,其中江阴高级中学教学楼建设等 4 个项目已竣工,中医院异地新建等 12个项目正在推进中,进展较慢的项目有 3 个,分别为:1、市交通局 S229 江阴段(暨南大道—惠山交界)项目,因涉基本农田,未取得用地批复,因此开工后工程暂停,交通局已配合资规局重启土地报批工作,力争明年恢复建设;2、市住建局林荫大道项目,因土地补偿问题,目前暂停清表,导致部分路段停工;3、市住建局国乐岛项目,年初因运营方式未确定,为避免返工浪费,停工等待导致进度落后,目前已恢复正常。

2、园区及街道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9 个园区项目均已开工,滨江实验学校等 6 个项目已竣工,其余 3 个项目正在推进中。

二、2024 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按照《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安排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如下:

(一)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2024 年市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拟安排 17 个,其中结转项目14 个,新增项目 3 个。项目总投资约 255.5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65.4 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资金 18.7 亿元。其中:

社会事业项目 7 个,项目总投资 28.2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4.5 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 4.2 亿元;

基础设施项目 10 个,项目总投资 227.3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60.9 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 14.5 亿元。

(二)园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2024 年园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拟安排 7 个,其中结转项目 3个,新增项目 4 个,项目总投资 26.2 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 10.8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资金 7.2 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项目责任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不随意申报计划,不抢占财政资金。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紧盯目标任务,加快项目建设,积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健全考核机制。建立“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每月进行一次现场督查,形成专题通报;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对推进较慢的项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年底进行一次考核,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

(三)拓宽融资渠道。围绕专项债、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发展政府投资基金及加快投融资平台转型等,依法依规筹措资金保障政府项目建设。

附件:1、2023 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表

  

  

附件:2、2023 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园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表

  

附件:3、2024 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预安排表

  

附件:4、2024 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园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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