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平台
官方微信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24-01-19)  点击量:
 

—— 2024年1月11日在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开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履职尽责、创新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14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5项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推广,223个案事例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流媒体报道,蝉联全省“五好”基层检察院,并被人社部、最高检联合授予第十届“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69人,起诉2843人。始终保持对恶性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0人,提前介入“5·4枪击”案,依法批捕涉案枪支制造犯罪嫌疑人;从快批捕连环杀人、公共场所恶性随机杀人等2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犯罪,共批准逮捕373人,起诉1361人,高效办理涉案资金1亿余元的“卡卡湾跨境网络赌博案”,起诉13人。遏制新型毒品、软性毒品蔓延,谨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为传统毒品替代物,起诉麻精涉毒犯罪18人。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7人,守牢城市安全“生命线”。

——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市委总战略,出台护航“企业敢干”实施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开展“访百企”调研活动,走访255家企业,收集意见建议63条,推动解决征信恢复等一批涉法涉诉难题。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亿余元,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在全省率先探索知识产权刑事侵权优先赔偿制度,明确民事赔偿责任优于刑事追缴,为被害企业争取赔偿款245万元。强化综合履职,促成无锡首例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努力修复受损法益。1名干警获评国家版权局“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侦、诉、审全流程合规及行刑合规互认等机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后贡献税收约1.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00个以上,合规改革助力企业“换羽重生”。

—— 助推美丽江阴建设。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市人大《关于扎实推进美丽江阴建设的决议》,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8件40人,依法对某公司偷排生产废水4万余吨污染案提起公诉。以恢复性司法推动生态修复,督促追缴到位生态修复赔偿金690余万元,彰显“恶意破坏环境当受重罚”的导向。守护一江碧水,重点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岸线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监督83次,深入推进长江船舶污染专案办理,督促清除岸坡垃圾700余吨,推动长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规范管理,实现长效常治,经验做法获最高检领导肯定。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桥下空间专项监督,推动解决违规堆放、私搭乱建等问题,恢复桥下空间数千平方米。深化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与常州检察机关建立环资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为锡常协同发展先行区生态协同建设凝聚法治合力。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传递“检察温度”

—— 办好民生案件。重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起诉266人,涉案金额达3.5亿元。依法办好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6.16”特大缅北电信网络诈骗案,批捕幕后“金主”5名,起诉团伙成员153名,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充分肯定,并被全省推广。在办理虚构药效诈骗6000余名老人案件中,精准认定诈骗金额,最终主犯获刑十二年,被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坚持“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全力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在办理“蓝天商厦”特大养老诈骗案中,追赃挽损1.1亿元。瞄准非法提供个人信息、非法支付结算等上下游犯罪,彻底斩断犯罪链,起诉关联犯罪255人,对一名利用虚拟币平台非法转移1100余万元网络犯罪资金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 做好为民实事。守牢司法为民“初心”,成立“检爱”志愿服务队,推出“检护夕阳”等9个为民服务项目,下沉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文明创建、普法宣传、平安护学等志愿服务活动64次,获评江阴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持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效能,开通“云接访”“云救助”“云监管”等线上平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保护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权益,运用支持起诉帮助54名农民工、老年人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730余万元。聚焦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保障,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检警联动帮助被害智障妇女与失散15年的家人团聚,为“她”撑好“暖心伞”。

—— 呵护孩子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60人,起诉50人。积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的3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建设江阴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站,搭建“帮教阵地+保护中心+服务点位”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保护平台,开展技能培训、心理辅导、行为干预等97次,帮助迷途少年按下人生“重启键”。打造“澄爱护苗”未检品牌,“空中法治课堂”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网课。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肯定,“澄爱护苗”强制报告项目获评法治江阴建设惠民实事优胜项目。在最江阴APP上线运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举全市之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坚持高质效办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价值”

——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迭代升级侦监协作机制,实质化做好检警制约监督和协作配合,入选全省检察改革创新培育项目、获评无锡市政法创新项目二等奖。严守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加强侦查监督,共监督立案撤案115人,纠正漏捕漏诉5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1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230件,促进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提请抗诉9件,办理的史某等人开设赌场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冒用身份被判刑”审判监督活动,提请再审抗诉2件,同步出台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强化源头防范,为无辜者“正名”。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内参刊发,分别被中政委、最高检、江苏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联合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行动,124名罪犯被依法交付执行,有力维护司法权威。

——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精。贯彻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04件,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件。重点办理民间借贷、建筑行业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案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利用检察鉴定技术证实关键证据作假,帮助一虚假诉讼被害单位追回欠款330余万元,该案获评最高检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依托“府检联动”,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就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241份,督促给予行政处罚263人次,避免出现“不刑不罚”。加大对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怠于行使职权行为的“穿透式”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7份,均获采纳,助推依法行政。

——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强。立足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职能定位,围绕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发出检察建议37份,挽回国有资产损失5000余万元。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噪声污染、燃气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融合人大、政协等力量,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推动源头治理。探索“六长出题”工作,经市委主要领导出题、挂钩攻坚,长达8年的高层消防安全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该案入选“党委书记出题”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拓展升级公益保护“朋友圈”,推行“网格+公益”工作机制,选聘39名专职网格员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助检察机关调查取证50余次,发现公益损害线索41条,立案39件,为公益保护赋能增效。

—— 职务犯罪检察持续做深。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完善监检衔接,与市监委会签协作办案备忘录,深化职务犯罪“专人专岗”全省试点,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依法办理江阴高新区青阳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陈炜等职务犯罪案件,有效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侦查2件3人,维护司法公信力。结合办理的酒精检测舞弊帮助醉驾人员逃避刑责案,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无锡全市规范血液酒精检测启动、复核流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经验做法获最高检推广。

四、勇于守正创新,在提升治理效能中作出“检察贡献”

—— 协同推进轻罪治理。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轻型化的新变化,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强化政法协同,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政法各单位在全省率先成立江阴市“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出台轻罪案件办理配套意见,优化提前介入、繁简分流等办案机制,轻罪案件办案周期平均压缩44%。整合全市阵地资源,设立主题鲜明的轻罪治理实践基地,承担矛盾调解、公益服务、观护帮教等职能,139名涉案人员接受惩戒体验和教育帮助,推动“违法者”主动向“护法者”转变。经验做法获最高检、省院推广,并获评无锡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报道13次。

—— 多元推进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轻伤害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注重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将公开听证作为矛盾化解的“加速器”,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全年共开展检察听证86次,对15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8万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69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做到矛盾不上交、不升级。

—— 系统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共制发风险提示函28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9份,堵塞治理漏洞。针对医保基金监管、麻精药品失管问题,向职能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完善医保监管、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以及处方监控联动等机制建设,其中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创新打造普法新通道,上线“崇法课堂”,形成群众“点单”、检察院“接单”的菜单式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毒品预防、反诈等法律宣讲23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引领社会治理新风尚。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激活“检察动能”

—— 政治引领铸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行“赓续红色血脉 传承红色基因”等各类活动10次,以实境课堂形式开展党性教育7次,夯实忠诚履职思想根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20余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红色引擎,建成党群服务中心、检察文化长廊等党建阵地,打造形成“正义快递”江苏优秀检察文化品牌,“益起护江”党建引领推动长江大保护案例获评全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 人才培育提素能。发挥“青蓝计划”对人才培养的催化作用,出台深化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选、育、管、用四项机制。推行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双师制”培养,依托“正午沙龙”“11号法学社”等培训载体,开展小课堂、辩论赛等活动25次,铺就青年干警成长“快车道”。深化检校合作,与武汉大学等知名院校共建“法学教学研究实践基地”,推进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深度融合,涵养高素质人才“蓄水池”。1名干警被评定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4名干警获市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138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 内外监督促规范。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组织员额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现监督有机融合。开展“人民群众看检察 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12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36次,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6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干警填报过问检察办案等事项77次,严守拒腐防变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江阴检察锚定“走在前、争第一、做示范”目标,破难而上求发展,向高而攀谋突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市纪委监委和市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创新举措还不够多,“求极致”精神仍需进一步发扬。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全面、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高素质检察人才培育步伐还不够快、效果转化还不明显,人才建设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阴新实践上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 扛起新使命,以更高站位护航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发展战略,聚焦科创江阴、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履职尽责,持续输出优质的“检察产品”。积极护航更高水平的平安江阴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度参与防范化解房地产、经济金融等领域风险。统筹推进平等保护企业权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工作,为“澄心办·办澄事”营商品牌注入法治活力。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县域示范建设,为江阴持续向好的生态环境筑牢检察屏障。

—— 回应新期盼,以更实举措守护群众利益。以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加强涉民生诉讼监督,运用刑事和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全方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聚焦就业、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稳心”“暖心”检察为民举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丰富“澄爱护苗”品牌内涵,放大品牌集成、辐射、带动效应,呵护未成年人向阳生长。

—— 贯彻新理念,以更大力度深耕主责主业。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联动、监检协作、政法协同,凝聚最大法治合力。深化行刑衔接等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一体发力。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通过个案突破推动类案解决、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 把握新导向,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把“从政治上看”作为首要能力培育好,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专业素养”作为核心能力锻炼好,深化人才培养和激励,不断建强队伍、提升素能、练好内功。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保障落实好,持之以恒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新的赶考路上,执实干之笔、挥法治之墨、答为民之卷,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全国模范检察院(报告第1页第15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每五年一次,对全国基层检察院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进行的表彰。2023年11月24日,江阴市检察院被人社部、最高检联合发文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报告第2页第19行):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3.长江船舶污染专案(报告第3页第6行):针对长江船舶污染依然严峻的问题,2022年5月,最高检决定直接以公益诉讼立案。2023年初,江阴市检察院办理江阴船闸(待闸区)船舶污染公益诉讼案,督促职能部门对待闸区船舶偷排污染物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4.强制报告(报告第4页第22行):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5.行刑反向衔接(报告第6页第2行):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制度。

6.六长出题(报告第6页第12行):是指根据省院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紧盯党委政府关注问题,以“破题、解题、答题”思路为统领,主动请地方党委书记、政府首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出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一项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工作。

7.轻伤害赔偿保证金提存(报告第7页第20行):是指对于轻伤害案件中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诉求明显不合理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而未能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在市公安局或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向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部门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进行公证提存的办案制度。

 
版权所有: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苏ICP备10202437号-1  技术支持:江阴电信 江苏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