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靳佳高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0月25日江阴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靳佳高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