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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23-02-13)  点击量:
 

—— 2023 年1 月4 日在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陆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情况

2022 年,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全院共受理案件 36354件(含旧存 4963 件),审执结 32781 件,同比分别上升 6.87%和12.82%,未结案件同比下降 28.01%;结收案比 104.43%,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主动服务、平等保护,让法治保障成为营商环境的“最优引擎”,被无锡市委市政府授予“无锡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集体”称号。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299 件,涉案标的 62.56 亿元,最高院《中国审判》专题刊载推广“江阴法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经验做法。紧扣“执行合同”指标,公正审结投资商贸等合同纠纷案件 7571 件,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准确把握企业自主经营与司法审慎介入的关系,妥善审结公司类纠纷案件 270 件,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审结股东权益纠纷案件 186 件;注重平衡股东与债权人利益,审结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件 60 件。依法严惩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以及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犯罪,准确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451 件,其中熊亮等人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两案系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最高检第四监察厅联合督办;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赔偿数额,以最严格司法助力江阴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护航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因企施策、对“症”开方,综合运用“庭外债务重组”衔接“庭内重整和解”、“个案审判执行”衔接“破产及强制清算”,不断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困境企业处置机制,审结澄星系、倪家巷系、新浩系、东发机械、龙鼎装饰等破产案件 116 件,联动审执结相关个案 1342 件,化解破产债权 301 亿元,盘活土地房产 103 万平方米,安置职工 2 万余名,《企业破产处置优化营商环境年度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完善“府院联动”延伸全局性处置职能,出台《关于加强资产处置府院联动的意见》,通过会议联开、风险联判、纠纷联处等方式,协同解决困境企业处置中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构建“执破互通”打造集约化处置模式,整合执行的效率功能与破产的统筹功能,推动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及时出清,出台《关于推进“执破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执转破案件的工作规范》,移送“执转破”案件 111 件,涉及执行案件 987 件,债务总额 52.4 亿元,经验做法被省高院全省推广,得到无锡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创新金融债委会“预重整和解”助推市场化处置效果,衔接市场的驱动功能与司法的强制功能,成功挽救澄星系三大板块,引入华润化学、吉利耀宁等优质产业投资,其中澄星股份预和解转和解是全国首例股票上市期间破产和解,在全国近 50家*股“应退尽退”背景下维持了上市地位;新浩系预重整转重整46 天即告审结,快速盘活所涉房产土地。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面开展“送法进企业解难题促发展”活动,深入走访重点企业 152 家,举办知识产权保护“问策于企”座谈会,与企业代表深入交流,帮助打通堵点痛点,以优质司法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1,联合公安、发改、税务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江阴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动机制的意见》,对失信企业实施全面“信用体检”,建立“可退出”“需指导” “应约束”三类清单,累计完成 2278 家企业的信息摸排和信用管理工作,引导失信企业主动履责修复信用,退出失信企业 1791家,获评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积极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2,以创业失败的个人和无辜的担保人作为试点对象,帮助“诚实而不幸”的个人债务人摆脱债务困境、获得经济重生,累计排查执行案件 9000 余件,筛选移送类个人破产案件 29 件,审结 28 件,其中和解结案 6 件,涉及债务金额 1471.5 万元,结案率、和解结案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防止滥用财产保全,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推广“物联网+执行”使用电子封条“活封”财产 100 件次,将查控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经验做法获省高院推广。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坚决服务实体经济,引导规范金融行为,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 2878 件,涉案标的 26.89 亿元。严厉打击非法金融,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金融票证、信用卡诈骗、洗钱等犯罪案件 14 件 25 人,涉案金额 2.5 亿元。借力区位优势,在徐霞客法庭成立金融纠纷调裁中心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通过“要素式审判+集约化多元解纷”,推动金融借款案件优质高效审理,以高质量司法挺进“南征”主战场。组建金融借款案件专业执行团队,推行网络智能询价提升执行处置效率,发挥淘宝直播、抖音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效能,提高网拍资产曝光率成交率,加快资产变现,提高债权受偿,执结金融借款案件 545 件,执行到位 27.15 亿元,标的额兑现率 43.41%,同比增长 127.11%;全力保障国资安全,澄星系纾困资金本息近 30亿元全额执行到位。凝聚多元金融治理力量,牵头召开“府院共建·法商同行”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座谈会,与江阴人行、市金融局、市银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等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信息共享、需求对接机制,协同防范苗头性突出性趋势性金融风险,协调处置重大涉众维稳金融纠纷事件;联合市金融局共建“江阴市青年金融人才司法实践基地”,培养专精尖金融法律人才,帮助金融机构进一步健全风险内控机制。

二、聚焦二十大维稳安保,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紧扣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主线,全力防风险、护发展、维稳定,坚决筑牢平安法治江阴建设的铜墙铁壁。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 2495 件 3604 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同步重拳推进“打财断血”,审结杨宏志等 15 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判处组织领导者杨宏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此类案件 704 件 870 人。坚决铁腕反腐,审结阚满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 12 件 13 人,其中 9 人被判处监禁刑。深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审结强奸、猥亵儿童、拐卖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 46 件 5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7 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相关案件 1400 余件,发现侵老案件 13 件,涉及被骗老人 290 名、金额 390 余万元,追退违法所得 210 余万元,全力守牢群众养老“钱袋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企刑事案件中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对积极履行财产责任、认真完成合规整改的企业经营者依法从宽处罚,最大程度降低刑事裁判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370 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115 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宜兴法院、宜兴司法局,出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预防化解、集中管辖、异地协作等 4 项工作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 25.81%。服务保障“城市更新、园区焕新、村居出新”,主动对接镇街,强化与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多部门的互动,精准掌握司法需求,及时提供前瞻建议,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法律智囊团”作用,推动出台《江阴市土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办法》,快立快审快裁土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1 件,为拔除人民中路旧城改造“钉子户”3提供司法支撑。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全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12 件,败诉率为 6.56%。积极推动“官民当庭对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94%,注重提升应诉实效,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的良性互动,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专题研讨、发送司法建议、邀请旁听庭审,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70 余次,帮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精心培育“诉源治理全衔接、服务基层零距离”等品牌,持续推进“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选派骨干审判力量下沉基层社会治理,调动村社干部、乡亲邻里、乡贤族长等社会力量,推动打造“个案化解—诉源治理—规则之治”的乡村社会良法善治模式。以党建为纽带串起多元解纷“服务链”,联合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牵头组建“法卫安康”4、“天平共筑” 5等 8 个党建联盟,参与组建 9 个党建联盟,推动形成共建共治体系。坚决在司法审判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购置儿童滑梯被诉案6入选江苏省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等四次报道,获最高院四次官微宣传,进入最高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2 年度十大案件”候选;贩卖新型毒品电子烟案7入选江苏省第五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巡回审判、法治讲座等各类普法活动 52 次,受众 2 万余人次,获评全市 2022 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优胜单位。自编自导澄法小剧场“卢奶奶被骗啦”养老反诈视频8,获评无锡市第二届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三等奖,被学习强国、省高院等多平台推广。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优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3 件新闻作品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新闻成果”,在全省基层法院中获奖数量最多。

——净化网络生态空间。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 647 件 797 人,坚决全链条纵深打击,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对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的及时移送执行。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审结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华扬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三案,坚决清除网上有害文化垃圾。依法治理网络乱象,审结网上侵害名誉、微信账号买卖、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案件 133 件,助力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引导网络平台依法合规经营,审结涉“美团”“饿了么”“滴滴”等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案件 22 件,推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聚力办好“小案件”传递“大导向”,医美网红微信账号买卖案9被新华社、人民网、半月谈、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引发众多法学专家点评热议,获评全省法院第十六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二等奖;山寨“韩剧 TV”案10被省高院官微转发首日,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舆论普遍支持法院判决,取得了较好的净化网络空间的社会效果。

三、回应多元化民生需求,深化为民司法实践

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司法温度可触可感。

——优化诉讼服务品质。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强化科技赋能增效,推广“江苏微解纷”“江苏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全年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 1957次,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 8088 件,在线调解 10282件,互联网开庭 2619 次。升级自助诉讼服务功能,与市司法局联动增设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站,实现法院诉讼服务与司法行政法律援助的无缝对接;与市公安局联动共建当事人身份信息协查机制,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创新诉前“保全+调解”机制,深挖诉前保全潜能,以保促调,增加当事人债权实现保障。探索对类型化纠纷的示范性裁判,通过审结海达科技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联动化解劳动争议 51 起,涉及金额 2157 万元,实现“一案精办、多案共赢”的良好效果。推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集中速裁模式,采用表格式庭审笔录和要素式裁判文书,集中速裁 10个月间无一发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 99.88%,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法院“速度”。各人民法庭积极向基层一线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周庄法庭入选无锡中院“乡村日日新、司法有作为”媒体法庭行栏目四站点之一,“协商议事+巡回法庭”获评 2022年度法治江阴惠民实事优胜项目。

——妥处民生领域纠纷。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 5521件。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 1118 件;在华士法庭成立劳动争议调裁中心、职工法律援助站,在重点企业设立“职工权益维权岗”,建立“法院+工会+人社”多元解纷机制,完善“法院+仲裁”联动调解模式,实现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就地化解与专业裁判的结合,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法育未来”少年审判品牌,完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1 件,落实审前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机制,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审结监护权、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案件 77 件,妥善调处 7 件涉校车案件,以法之力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专项行动,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耐心倾听群众诉求,接处来信来访 2235 人次,实质性化解中央信访联席办交办的历时 5 年的刘永利信访案。

——攻坚破解执行难题。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 10365 件,执结 9948 件,执行到位66.15 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 47.58%,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等核心指标均为 100%。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深化与市公安局的执行查控协作,查询被执行人轨迹信息 150 条、门铃码信息 800 条;加强与市税务局的税费征缴联动,协助征税 3.33 亿元,经验做法得到无锡市委领导批示肯定。持续加大专项执行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做到“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11,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 6317.11 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72 万元;开展刑事涉财产刑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 898 件,执行到位 1.28 亿元,坚决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开展行政非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违法占用耕地、环境资源等行政非诉案件 210 件,执行到位 1507.64万元,腾退土地 16.03 亩,执结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的陆某某非法占地行政处罚案。依法制裁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 4 件,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 件,判决 1 件,强化执行威慑力。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 20 次,搜查 58 处,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 9079 人次,用实际行动将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环境资源案件 301 件。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40 件,较长江十年禁捕专项行动实施之前下降 56%,刑罚预防犯罪功能充分彰显,其中 3 起案件入选江苏法院长江保护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盗采江砂行为,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组织开展以“共护一江清水、共促生态建设”为主题的非法采砂船舶集中处置活动,央视新闻等多家国家级媒体集中报道。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固体废物、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审结污染环境案件 51 件,判处罚没金额 3019 万元;审慎适用非监禁刑,非监禁刑适用率低于 43%。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73 件,其中检察机关诉某市生态环境局未依法履行危险废物监管法定职责一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宣传,在“六五环境日”发布环境司法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深入学校和社区开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讲堂,现场赠阅《以案释法·漫画生物多样性》一书受到好评和欢迎。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异地替代修复,推动设立 4 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1 家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为环境资源案件执行提供替代性修复项目和场地,该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专版报道。

四、提升现代化司法能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内生动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锻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

——坚定不移打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聆听报告、支部讨论、宣讲轮训等方式,精学深悟,融会贯通。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各支部广泛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等 290 次,坚决筑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共促,精心打造多个党建品牌和党建联盟,“红色先锋+法官工作室”被无锡中院确定为亮点品牌,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省高院网站刊载;《发挥党建优势 以司法护航“一江清水向东流”》微党课获评无锡“精彩名课”。坚决听党指挥、闻令而动,全院干警积极投身疫情联防联控,197 名干警先后下沉涉疫核心村(社区)、高速卡口、隔离点等基层一线开展志愿服务 2350 次,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体现法院干警的责任担当。

——一以贯之优化权力运行。建立司法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制定《六类案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强化院庭长审核把关责任,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机制,充分发挥总结审判经验和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明确超过法定正常审限结案案件需经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批准。健全审判管理运行体系,建立审限变更提级审批机制,6 个月以上未结首次执行案件系全市基层法院最少,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由年初的不足 85%大幅提升至目前的 93.49%。解锁审判质效提升新路径,深化民商案件繁简分流,大力推进刑事速裁工作,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集中立案、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简化庭审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审结刑事速裁案件 1278 件,平均审理天数 4.7 天,其中 253 件速裁案件在立案当天结案。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实施不同序列人员的差异化精细化考核,强化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有效发挥考核结果的奖优罚劣和激励约束作用。

——驰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存量问题基本清零,增量问题确保为零。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专项审务督察和日常巡查 58 次,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精准施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干警每月填报 100%全覆盖,坚决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坚持不懈提升履职本领。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分层分类开展“提质增效”专题培训、裁判文书写作讲座、发改案件分析点评、青年法官主题论坛等各类培训研讨活动,干警履职本领不断增强。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工作,激发干警调查研究能力,26 个案例、5 篇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人民司法》等国家、省级媒体录用,2 篇论文分获第十三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和第六届长白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3 个调研课题获评优秀结项报告,其中《预重整的模式定位及程序构建研究》为全省法院唯一由基层法院主持的优秀重点课题结项报告;《“市场化破产”的法治内蕴》专著获评第五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

全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人大报告制度,4 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按照人大审议意见逐项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审判员开展履职监督,16 名员额法官接受述职评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院庭长上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 152 人次,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 87 人次。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开展“助力法治江阴建设,共促社会繁荣稳定”主题调研,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上门走访政协委员 59 人次;参与撰写的《发展现代农业 助推乡村振兴》调研报告获评市政协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3 次,办理检察建议 76 件,联合制定《关于在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司法信息,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达 100%;拓宽人民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依法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2640 件,合议庭陪审员参审率达 97.78%。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院干警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 16 个、个人荣誉 48个。市法院取得的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司法社会责任仍需强化,服务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还有待拓展;司法资源配置仍需优化,科学化分流、集约化审判的机制还有待完善;司法能力水平仍需提升,专家型法官、骨干型人才的培养还有待加力;智慧法院建设仍需升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应用的程度还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 年,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示范,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勇毅担当、砥砺奋进,在新的赶考路上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的司法新答卷。

第一,捍卫“两个确立”,在绝对忠诚纯洁可靠上展现更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学四提升”谱新篇主题活动,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地忠诚核心、信赖核心、紧跟核心、维护核心。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争当全省高质量司法领跑者的生动实践。

第二,牢记“国之大者”,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贡献更多铿锵力量。立足履职尽责,自觉在大局中定位司法、谋划司法、推进司法。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助力经济稳中有进。巩固困境企业处置市场化集约化工作成果,加快市场出清、腾退低效用地、助推产业升级。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发展壮大本地民营经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美丽江阴建设。

第三,坚守初心使命,在践行为民宗旨上推出更实司法举措。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专业化运行劳动争议调裁中心、金融纠纷调裁中心,集智聚力打造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启用新建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契机,优化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推行“互联网+”智慧司法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第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形成更优特色经验。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当好法治建设主力军。持续擦亮党建联盟、“法育未来”等亮点品牌,深度融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县域示范,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纵深推进审级职能定位、类个人破产、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江阴经验。

第五,坚持严的基调,在锻造法院铁军上锤炼更硬综合素养。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持之以恒开展自我革命,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常态化,维护法院队伍肌体健康。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始终保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练就扛得了重活、打得了硬仗、担得了重任的真本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砥砺实干、团结奋斗,在新的起点上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更加优异的司法业绩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阴新实践增光添彩!

《江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及案例说明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 专项行动:以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推进政务诚信“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为支撑,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与政府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对失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

2.“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关于财产调查、参与分配、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法律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精神,促成债权人与个人债务人和解并同意对个人债务人免责,在免责考察期届满后终结执行,以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的个人债务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亦可称为类个人破产程序。

3.人民中路旧城改造“钉子户”:黄某某所有的人民中路非住宅房屋在市政府澄政发〔2017〕60 号《市政府关于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下称《征收决定》)的征收范围内。黄某某提出了不合理的补偿要求,长期未签署补偿协议书。市政府遂对黄某某上述房屋作出了澄政征补〔2019〕1 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下称《1 号征补决定》)。黄某某针对《征收决定》《1 号征补决定》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均败诉。2021 年 12 月 6 日,市政府向江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 号征补决定》。江阴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 号征补决定》,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收到行政裁定书后依法组织实施了强制拆除,彻底拔除了严重影响城市更新进程的“钉子户”。

4.“法卫安康”党建联盟:江阴法院与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江阴市司法局组建“法卫安康”党建联盟,通过法律知识宣讲、医护知识宣讲、医患纠纷共同调处等方式,实现资源互通共享,促进医疗损害纠纷案结事了。2022 年已化解 23 件医疗损害纠纷,调撤率达 78.26%,较前两年分别提升了 51 个百分点、24个百分点,其中稳妥化解了宫外孕误诊案等 5 起重大矛盾纠纷。

5.“天平共筑”党建联盟:江阴法院与江阴市建筑行业协会、江阴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组建“天平共筑”党建联盟,将法院的法律知识与建筑行业协会、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的专业知识相融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诉前鉴定一致意见、庭前调解、庭外和解等,推动建筑行业纠纷更高效更专业化解。2022 年建工案件调撤率达 51%,较前年提升了 9 个百分点,其中成功化解了立新小区消防工程纠纷、长泾香瑞园房屋质量纠纷等 3 起群体性纠纷。

6.购置儿童滑梯被诉案:2020 年 10 月,张女士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业主的孩子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负责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儿童游玩后的归整工作。同年 11 月的一天,刘女士踩到与滑梯配套的脚垫而摔倒,致十级残疾,遂要求物业公司和张女士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近 20 万元。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评价,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入选江苏省第四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被央视一套《今日说法》、十二套《法治深壹度》、十三套《法治在线》栏目四次报道,获最高院简报采用并四次官微宣传,进入最高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2 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江阴法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关键词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肯定了好心行为,以公正判决为善行善举“正名”、为社会正能量“撑腰”。

7.贩卖新型毒品电子烟案:未成年被告人杨某在明知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毒品的情况下,仍招募同龄人为其代理,通过微信售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及烟油并快递给买家,累计出售上述电子烟 12 支、烟油 110 毫升,非法获利共计 2360 元。江阴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该案入选江苏省第五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8.澄法小剧场“卢奶奶被骗啦”养老反诈视频:澄法小剧场是由江阴法院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特色普法项目,是针对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盲区,以小短剧的形式普及法律常识,目前已拍摄四季 12 期。“卢奶奶被骗啦”是针对老年人防诈骗拍摄的其中一期,受到广泛好评,被学习强国、省高院、无锡中院等多平台转播。

9.医美网红微信账号买卖案:程某从事医美顾问多年,是圈内小网红。2019 年 9 月,程某与赵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程某将积累了众多粉丝好友的 9 个微信账号以 50 万元价格转让给赵某,赵某利用这些微信账号进行商业运作。协议签订当日,赵某按约支付 30 万元,程某将 9 个微信账号置于赵某控制之下。因赵某未支付余款 20 万元,程某诉至法院。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微信账号买卖协议无效,判决驳回程某全部诉讼请求。

10.山寨“韩剧 TV”案:2019 年 5 月初,被告人熊某从案外人处受让经营“韩剧 TV”APP,后与被告人李某、黄某合谋在手机应用市场上线该 APP,并招录张某、张某某进行改进和维护,在线投放海量侵权韩剧、韩国综艺等影视剧作品,通过在 APP 及影视剧作品中植入广告非法获利共计 221 万元。江阴法院以熊某等 5 人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11.“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主动保全、主动查控、主动协调,尽快处置、尽快公开、尽快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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