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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信息时间:2021-12-31)  点击量:
 

(2021年12月31日江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未来五年,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谱写“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依据全国及江苏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聚焦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设宪法主题公园,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新载体抓手,提升宣传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风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江阴建设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毒品预防、社区治理、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三、把握关键对象,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落实全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分级分类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抓好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市民等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制规、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实时普法。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注重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法治江阴”普法平台的聚合能力,开发推送个性化、定制化的普法产品。大力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着力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突出以文化人,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 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化、系列化,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加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和巩固提升,创新打造长江法治文化风光带。注重挖掘江阴地方法律底蕴,创作具有江阴印记的法治文艺精品。深化“法润暨阳”法治宣传品牌建设,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六、坚持普治并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落实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推广“援法议事”、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等民主议事协商模式,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其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大力提高县域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入家,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依法依规办事在家庭中生根。

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利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动态考评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市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市、镇两级人大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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