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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8期)关于我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信息时间:2020-08-04)  点击量: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42.54亿元,增长121.62%,负债总额68.69亿元,增长21.57%,净资产373.85亿元,增长161.10 %。

市本级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320家,其中:行政单位98家,事业单位222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90.52亿元,负债总额45.19亿元,净资产345.06亿元。园区和街道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4.73亿元,负债总额21.28亿元,净资产13.45亿元。

从单位性质看: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02.29亿元,占比23.11%;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40.25亿元,占比76.89%。

从资产规模与结构看:公共基础设施214.68亿元,占比48.51%;固定资产111.49亿元,占比25.19%;流动资产97.46亿元(其中:其他应收款38.73亿元),占比22.02%;在建工程10.39亿元,占比2.35%。

从固定资产主要配置及使用看:一是房屋建筑物。全市房屋建筑物面积520.29万平方米,其中,自用面积466.12万平方米,出租出借面积12.83万平方米,空置面积9.26万平方米,待处置面积32.08万平方米。二是车辆设备。其中:车辆1798辆,价值1.21亿元,占比1.09%;专用设备2.03亿元,占比1.82%。

从对外投资情况看: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共计2亿元,主要是高新区对科创项目的投资。

从资产处置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出售转让、无偿调拨、报废报损等方式处置资产原值1.26亿元,主要涉及通用设备0.62亿元(含车辆0.09亿元),房屋土地0.27亿元,专用设备0.19亿元。

从资产收益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现资产收益0.18亿元,其中出租出借房屋、土地收益0.13亿元,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收益0.05亿元。

二、管理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为抓手,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基础工作等,不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一)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2018年,按照《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95号令)要求,我市出台了《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先后制定了《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预算标准》、《江阴市公务仓管理暂行办法》及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单位具体管理”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形成了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清查、产权登记在内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2008年,按照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授权国资公司经营管理。2017年,按照国资公司改革方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整体划拨给新国联投资公司,权属统一登记至国资公司名下,经营收入纳入公司管理。

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机关事务局的管理职责整体转隶市政府办,市政府明确逐步将党政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统一登记至政府办下属江阴市机关服务中心名下。

(二)资产管理基础逐步夯实

2019年,为进一步摸清“家底”,结合机构改革,市政府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园区国有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重点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了核实清理登记,共补记入账资产净值232.67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资产214.68亿元,固定资产17.39亿元,无形资产0.6亿元。政府办按照要求建立了办公用房年度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完成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填报工作,共涉及市级机关及下属单位、街道和园区办公用房173处,总建筑面积98.94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22.84万平方米;乡镇机关办公用房35处,总建筑面积13.71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19.21万平方米。针对2018年同级审发现的行政事业单位账卡不符的情况,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推进资产规范管理。

(三)资产管理效能渐次提升

以共享共用为目的,用好“公物仓”这一资产调剂平台,有效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共计调拨资产331.65万元。建立市级资产信息化平台,通过“一物一卡”、资产账与财务账的自动对账,实现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动态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审批事项,明确部门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的责任,提高了部门单位管理资产的积极性。规范机构改革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随改革快速有序调整到位,确保政府机构正常履职。

三、问题与不足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较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部门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不到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登记”等现象,主要表现为:

(一)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对照制度要求,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仍不到位。一是制度不健全。问卷调查反映,25%的单位未建立或缺少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35%的主管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制定并实施具体管理办法,54%的单位很少开展和接受培训,资产年度盘点工作开展率不足65%,市级层面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机制。二是管理职责不清晰。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主体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不同步,存在账表、账账不一致情况。部分资产由于产权方、管理方和使用方不一致,多头管理造成事实上的监管缺位问题。三是管理力量配备不足。从调研情况看,资产管理人员普遍不足,有的身兼数职,专职比例不高,素质能力与现行资产管理要求不相匹配。

(二)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从调研情况看,资产登记、变更、注销、处置、盘点不及时,资产核算不准确,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仍然存在。一是权证不全现象较为普遍。政府办2019年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查发现,双证齐全的仅占1/3,权证不全的共有212处,涉及房屋建筑面积超59万平方米。同时,权证补办工作进展十分缓慢,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单位完成权证补办工作。二是仍存在大量账外资产。部分单位划拨资产、部分学校资产和社区资产因产权关系不明晰、资产评估依据不充分,没有登记入账;市级部分存量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如园林绿化等,因项目建设管理环节中对基础资料不重视,造成入账价值依据不充分,无法入账;大部分镇街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暂未入账。三是资产统计报表不完整。镇街园区经营性资产大都未体现在报表上,经营收入未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教育、卫生等事业性国有资产实物量指标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学校校舍、医院床位、文体场馆等体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实物量指标反映不够。

(三)管理绩效仍需提升

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不足。一些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对存量资产状况考虑不足,资产配置使用只讲需求、不计成本,造成资源浪费。二是管理评价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对于如何科学、量化评价国有资产在保障高效履职、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等方面的绩效缺乏深入研究,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和经济性较难保证。三是房产闲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市级机关派驻乡镇有关单位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配置、利用率低等情况,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推行困难,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分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分分局办公人数少,办公用房数量多,人均办公面积超标严重;原地方海事处房屋产权未随机构改革归属地方,权限不明确造成部分房产一直空置。四是政府信息化建设仍较滞后。资产管理系统与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衔接不畅,未能形成有机统一整体。有些部门独立开发的资产管理系统与现有系统无法兼容,重复登记取数,增加管理人员工作量。

四、意见与建议

市政府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职责,真正发挥资产管理在财政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要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协同配合、约束有力的管理体系。要认真履行好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方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要强化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单位资产管理第一责任意识,有效实施好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分工协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标准配置、处置、出租出借资产,严格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工作,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要建立资产管理绩效考评体系,明确资产管理人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有效激励约束。要坚持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国有资产报表的实物量数据,多维度充分反映国有资产全貌,提高数据分析利用价值。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定岗定责。要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加强对全市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培养精业务、善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二)以权证办理为突破,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规范明晰的不动产权证,是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市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以产权登记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深入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权证不全、证实不符、账实不符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分类核实,彻底摸清家底。要继续加大权证办理力度,持续优化国资历史遗留问题审批绿色通道程序,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加强考核,争取年内完成市本级机关办公用房“有土无房”的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同时要把该项工作推广到镇街园区;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试点推动“有房无土”和双证全无的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对上级政府出资资产和各级政府出资共建资产要积极沟通协调,明确权责归属,理顺管理职责,建立相关制度规范。要加强对新颁布的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强化实物资产、账外资产、“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的入账管理。镇街园区要加快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工作进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将经营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快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权证登记和财务核算,切实提高资产建、管、用、护闭环管理。

(三)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提高资产管理实效

要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资产“存量”管理与预算资金“流量”管理更好衔接,增强资产配置的计划性,从源头上促进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要加强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采购等系统的数据对接,做好与相关部门内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形成统一规范的“一张网”,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要进一步创新“公物仓”管理模式,探索构建网上虚拟“公物仓”,搭建统一开放的资产共享平台,研究建立规范的共享共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推进实现闲置、低效资产的统筹调剂使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要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报告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利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数据资源,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地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监督,不断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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