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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5期)关于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20-06-28)  点击量: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刑事检察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江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成效明显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关于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指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出台《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依法采用相对不起诉、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等方式,切实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平安建设有力推进

履行刑事打击职能,突出“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全面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从严惩处偷越国边境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严惩暴力、侵财、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畅通监检衔接,从严惩治“蝇贪微腐”。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及时制发检查建议,督促支持相关部门在金融放贷、母婴用品、乡村治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刑检改革稳步落实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办案规范》《关于在市检察院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稳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精准量刑建议提出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稳妥探索不起诉裁量权,出台《暂缓起诉协议制度试点工作规范(试行)》,推动轻缓刑犯罪案件在检察环节终结,促进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做好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工作,建立对涉嫌轻微违法司法工作人员函询制度,全面强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监督。

(四)业务能力持续提升

制定重点人才培养方案,搭建“澄检学堂”等学习平台,围绕文书制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证示证能力、庭审辩论能力等,开展常态化实战训练。组建六大刑事检察办案团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案例指导等制度,切实发挥“头雁”示范作用。研发完善检察监督、远程提审、庭审指挥等平台系统,建成刑事检察办案中心,不断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启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帮教矫治等工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刑诉改革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察新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检察改革要求,先后提出了“客观公正”“追求极致”“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时代检察新理念,对基层检察院尤其是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细化落实新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索实践。

(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利用工商联等平台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空间还很大。在个别涉企案件的定性等方面司法机关之间还存在一些分歧,司法尺度有待进一步统一。

(三)监督质效还有提升空间。个别案件存在罪与非罪、事实证据审核、逮捕必要性把握等方面还不够精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由于内设机构改革、职责岗位调整等原因,一些干警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有欠缺,还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四)队伍建设还需深化。刑事案件数量保持高位运行,新类型、重大疑难案件增多,案件处理难度加大,司法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挑战,刑事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现实需要还有差距,专家型、专门型人才还不多。

三、几点建议

刑事检察在有效追诉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提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检察院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践行检察新理念,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践行新理念,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守人民立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总要求,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践行“客观公正”“追求极致”“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巩固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成果,促进各项检察职能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以更多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新要求。

(二)聚焦企业服务保障,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从“两个毫不动摇”“六稳六保”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重要性,坚持打击、保护、服务三位一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索贿、徇私枉法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管理秩序和国家工作人员涉企职务犯罪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严密的内部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加强司法保护。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精神,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既要维护法律权威,对涉案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警示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的底线,又要从促进企业发展、保障劳动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层面综合考虑,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优先快速办理涉企案件,积极主动做好涉案企业风险防控预案,慎重发布涉企案件新闻,避免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强化法律服务。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为落脚点,完善与市工商联及各商会的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共同探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信息平台”,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公检法司等部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协作机制,在案件定性等方面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

(三)深化平安江阴建设,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全面落实刑检改革各项要求,切实提升办案质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紧扣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持续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升办案质量。加强诉侦衔接,探索建立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办公室,细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的案件类型、介入时间、方式等内容,以审判的标准,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化捕诉一体改革,健全分案机制,突出实质审查,严把不同阶段法律适用关,逐步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严防够罪即捕和凡捕必诉,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围绕“案-件比”办案质量评价指标新体系,深入分析造成案件反复、一案多件、程序空转的原因,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办结案件,促进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强化释法、说理和教育工作,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推动案件从简从快办理,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案件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法院采纳率“889”的目标要求;逐步扩大相对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进一步探索实施暂缓起诉协议制度,推动更多轻缓犯罪在检察环节终结,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矛盾化解,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扛起社会责任,善于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依法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有效落实,促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探索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调处的机制,在“件件有回复”的同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塑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努力提升刑事诉讼监督的智慧和本领,既要用“刚强的内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又要有“柔软的身段”争取被监督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加强立案监督。健全完善检察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规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加强侦查监督。严格履行追诉、纠违职责,突出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的监督,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促进冤假错案源头预防。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抗诉原则,准确把握刑事抗诉的标准和条件,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持裁判结果监督与程序违法监督并重,对量刑畸轻畸重、判决确有错误、程序严重违法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保障实体正义、程序公正。加强执行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既注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注重促进罪犯改造,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完善诉讼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问题通报等多种方式开展诉讼监督,把监督纠正个案问题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与开展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评价机制,建立严密的程序规范、证据规则和管理流程,加强对监督失职的制约措施,提升监督的精细化、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突出专业能力建设,锻造新时代刑检铁军。要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专业能力建设为支撑,信息化建设为辅助,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刑检铁军。强化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学习。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监督办案的具体实践中、效果上,培养职业尊荣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培育善于用法律逻辑判断问题的技术性思维、客观全面深入看问题的客观性思维、高度重视程序正义独立价值的程序性思维和融合法理与常识常理常情的能动性思维等检察专业思维,引领专业能力学习提升;进一步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要求,充分发挥院领导在专业化办案方面的传帮带作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以案例发布、经验交流、专项培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官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引导、鼓励检察官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就加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研究,有效提升专业能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优化队伍结构,着力破解工作薄弱领域的人才、知识和力量短板,加强与金融、网络、环保、知识产权等职能部门开展学习交流,借力发挥法学专家、技术专家以及知名律师等行业专家作用,提升办理疑难复杂和专业性较强案件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刑检工作,发挥大数据在统一证据标准、提高量刑建议水平、出庭一体化平台建设以及智能语音、“三远一网”技术的应用,积极构建以技术性证据为主导的新型刑事指控体系,推动科技与刑事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刑检工作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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