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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1期)关于高质量建设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决议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信息时间:2020-11-06)  点击量:
 

一、我市长江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想,全面围绕打造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的总目标和《决议》要求,坚持系统思维,铁腕治污、加快转型、优化生态,全力打造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

一是规划引领构建共抓大保护格局。强化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全面实施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1+9”规划体系,按照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工作。《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完成修编,为规范长江港口功能科学布局提供依据。制订出台《江阴市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当好长江大保护排头兵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使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每一项工作都有规可循,行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加速优化。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量”,加速产业布局调整,截止9月底,全市新兴产业完成规上产值1731.7亿元,增长3.9%,高于传统产业增速2.3个百分点。高端装备、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优化传统产业“存量”,截止9月底,实施“千企技改”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265个,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100.4亿元。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截止9月底,我市已有15家化工企业完成设备拆除并关停。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作坊)63家、升级改造3家。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铁腕手段治理生态环境,高标准完成各级重点考核环境指标。今年1-9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5.9%,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全市9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为77.8%,水质各项指标均在持续好转。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用地环境质量总体优良。

四是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有效化解。坚持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仅剩3件,长江经济带相关问题已完成销号。2020年1-9月份环境信访案件1356件,同比下降23.8%,省级以上信访同比下降45.8%。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时序进度要求,目前32个突出环境问题已经完成22项整改,其余10项均按时序推进。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交办的4项问题已完成2项,省人大交办的3项问题已完成2项。

五是城市沿江面“旧貌换新颜”。加强沿江生态环境修复,统筹规划岸线资源,严格控制港口岸线利用,让主城区20公里左右的长江、运河生产岸线变为生态岸线。推进岸线治理,基本完成长江“三乱”项目整治和长江干流岸线利用清理整治,持续推进利港窑港口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建成滨江公园(含船厂公园、鲥鱼港公园、韭菜港公园、黄田港公园和锡城运河绿地五大主题公园)和锡澄运河公园样板段,形成了长江下游最壮观、最靓丽的滨江景观带。

六是环保基础设施明显增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河长制、断面长制、点位长制实现市域全覆盖,水气一体“天网工程”实现镇街园区监测点位全覆盖,生态补偿、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持续完善。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江阴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环保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

二、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长江的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距离根治尚远,我们仍然面临着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能源供给与产业结构依旧偏重。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石化行业和化学纤维制造业构成了全市五大主导产业,产业结构整体偏重,产废量在同类城市中总量大、种类多,污染物治理负荷极重。二是排污型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与当前高标准的保护需求尚不匹配。我市涉污企业2万余家,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约占无锡大市的1/2,占全省排放总量的1/20,污染物排放量总体偏重,而与之相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基础投入、处置能力仍显不足。污水处理厂整合推进不快,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不高,尚有87个村庄生活污水设施尚未开工建设。三是入江河道水体质量不稳定,滨江生态环境风险依然潜存。今年1-9月,全市9个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为77.8%,虽然今年水质持续改善,但是与高质量考核优Ⅲ比例100%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单月仍有水质劣Ⅴ类现象,城区17条黑臭河道整治已经消除黑臭情况,但控源截污尚有待完善,城中村、背街小巷等还有薄弱环节和盲点区域,入江水体整体质量尚不稳定。

三、议案决议贯彻的意见和建议

高质量建设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议案决议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就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的第一项决议,也是长江流域县级人大中第一个就长江大保护主题作出的专门决议。市政府要围绕“全力争当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决议》要求,持续深化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建设,共同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滨江城市。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形成共同保护长江的共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精心保护我市生态安全肌体健康。市政府要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抓住“特色”和“示范”两个关键,持续推进长江生态安全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丰富内涵、放大效应,引领带动沿江整体环境修复提升,努力建成长江流域“最美岸线”。要充分发挥企业在长江大保护中的生力军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地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切实履行长江大保护社会责任,推动建立健全现代经济体系。要推动生活理念向绿而转,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成为保护长江的具体行动。

(二)加快绿色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主动对接国家长江大保护战略导向,以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持续深化江阴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有关规划,建立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将长江保护各项工作与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融合,并以规划管控倒逼全市经济结构转型。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不断提高江阴产业质量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火电、化工、冶金、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开展连片式、砸笼式“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要提升资源高效利用水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引进和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快推进风能产业、太阳能光伏及新能源储能产业,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生态治理,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生命共同体”思想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理念,分类施策、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空间保护水平。一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工业大气污染、各类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削减、机动车尾气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要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放在压倒性位置,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全过程管理和检测评估。要持续推进控源截污工程,强化截污纳管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水系综合治理、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确保河道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大土壤污染地块生态治理修复力度,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二是优化空间布局。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红线区域分级管控,构建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要持续强化长江岸线利用管控,加强滨水产业空间管控、塑造绿色开敞的生态岸线、培育功能多样的生活岸线。三是科学制定专项整治计划与生态修复方案。要制定针对性的保护与治理对策,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废水处理污泥等固废转移处理处置行为,对入江入河排放口进行全面排查和规范整治,认真落实长江禁渔工作,继续开展河湖“两违”、长江“三乱”及长江干流岸线45个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四是推动沿江生态系统修复。按照“还水于民、还岸于民、还山于民、还绿于民”的理念,持续开展沿江岸线整治,统筹规划岸线资源,逐步恢复增加生态护坡、生态岸线,实现还岸于民。

(四)聚焦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聚焦突出问题全力攻坚,抓好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市政府编制的《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清单,对于32个突出环境问题中已经完成的22个整改问题,市政府要逐项对照国家和省里要求认真加以检视,加强跟踪检查,系统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巩固提升。对于正在推进的“机动车排气污染严重”、“秋冬季河道清淤等涉水工程不规范施工影响河道水质”等10个还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紧盯目标节点,制定相应的方案,积极克难攻坚,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措施真正落地见效、问题销号不反弹,如果不能按时完成,要在市人大常委会上作出说明。

(五)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要积极争取长江保护的扶持资金与奖励政策。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和江苏省沿江层面的政策构建,争取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金,吸引新兴经济和大型实体企业来江阴投资。要令行禁止抓落实。明确我市围绕长江保护制定的各项行动办法严肃性,发挥江阴市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惩处破坏区域生态环境行为。要统筹环保资源和环保力量。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和区域环境共保机制。在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保执法、海事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沿江县市间的对接,完善跨区域、跨流域的联防联控体系。另一方面,要充实环保工作力量,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建立环保管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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