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江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江阴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强、周晓辞去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