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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主任会议
(信息时间:2011-03-24)  点击量:
 

2011年3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2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崇翟,副主任何士荣、赵国权、倪颖伟、王一飞、郑元,协理员夏国荣、沈文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吴崇翟主持。

会议专题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丽芬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还传达了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会议提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科学把握发展大局,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幸福江阴建设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为推动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深化幸福江阴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围绕今年“促转型发展、促城乡统筹、促民生改善、促生态建设、促法治建设”五大监督工作重点,认真做好各项议题的视察调研、专题审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工作,更好地履行人大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通过完善代表活动“日、周、月、年”制度,进一步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强化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不开发区域建设、以民主促民生工作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价值、有分量的决策参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契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在人大机关深入开展“争当五个标兵,争创五型机关”活动,营造人大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会议讨论确定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今年4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通过集中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节约能源法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会议讨论确定了夏港街道、南闸街道人大工委组成人员调整名单,讨论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4月份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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