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 敏
各位代表:
我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作关于议案的审查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全力推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目标,立足江阴实际,积极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向大会提出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经议案审查委员会逐件审查,报告如下:
一、截至1月8日上午11:30,大会收到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1件,没有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建设“1310工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将该议案列入大会议程,提请代表审议。代表们认为实施城乡建设“1310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江阴补齐城建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现代化有特色的美丽宜居城市建设。
二、截至1月8日上午11:30,大会没有收到质询案和罢免案。
三、截至1月9日下午5:00,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17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21件;交通道路方面23件;生态建设方面19件;城建管理方面72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38件;民生改善方面40件;政法方面3件;其他方面1件。
这2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及时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根据相关规定选择确定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领导,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切实提高认识,从解决问题出发,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效率,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完毕。市政府要将办理情况向本年度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