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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02-24)  点击量:
 

澄人办发〔2011〕6号

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各镇人大,各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人大工委:

今年是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经主任会议讨论,并报请中共江阴市委同意,决定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纪念活动主要由“五个一”系列活动组成,即举行一次纪念座谈会、编印一本纪念文集、发行一套纪念邮册、开展一次征文活动、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举行一次纪念座谈会。初定会议时间为2011年7月7日左右,会期半天。会议参加对象为:市委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市长、市政府联系人大的负责人,市政协主席,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负责人;部分往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部分历届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会议议程包括: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老领导代表、基层人大负责人代表和委员代表、人大代表发言。

2、编印一本纪念文集。书名暂定为《光辉的历程——纪念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主要内容分综述、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组织结构和自身建设、基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等八个部分,以文字+图片的形式,对30年来人大常委会的大事要事、重点工作、亮点特色、实践经验进行回顾总结。初定该书于5月底6月初定稿编印。要求各基层人大撰写1篇30年来人大工作的总结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市人大办公室。

3、开展一次征文活动。征文以“纪念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为主题,运用多种角度、多种体裁,或讴歌30年来的辉煌成就,或回忆亲自经历过的重大事件,或抒发行使委员、代表职务的饱满激情,或畅谈从事人大工作的深切体会,或阐述完善人大制度的有效途径,或憧憬地方民主政治建设的美好未来。征文面向社会公众征集,重点征集对象为历届人大常委会老领导、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负责人,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初定于5月底6月初对征集的征文进行评奖,并给予表彰。优秀征文入选纪念文集。要求各基层人大于5月15日前至少选送1篇文稿,各代表小组选送1篇普通代表的文稿,文稿可作为宣传稿件列入年终政治文明考核。

4、发行一套纪念邮册。纪念邮册暂定为《光辉的历程——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邮册》,采用文字简介+图片+邮票+首日封+纪念银币的形式。文字简介包括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江阴人大常委会30年来的主要职权、基层人大工作,邮票收录制作具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江阴特色的邮票,图片根据文字简介相应配备。邮册计划24页,其中基层人大各一页。初定该邮册于5月底6月初定稿发行。要求各基层人大在4月15日前报送300字左右的人大工作总结和5张照片,其中包括反映2张人大工作的照片和3张具有本区域特点的风景名胜、人文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照片。

5、组织一系列宣传活动。从6月份开始,在江阴日报开辟专版,在江阴电台、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每周一期,为期一个月,主要内容包括30年来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回顾、常委会亮点工作介绍、人物专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等。

二、活动时间:

系列活动计划于3月初开始启动,到7月中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座谈会拟于7月7日召开,征文活动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纪念邮册资料和图片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纪念文集稿件截止时间为5月15日,宣传活动稿件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三、活动要求:

1、组织领导。纪念活动在中共江阴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主持下组织开展。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各基层人大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把认真参与做好纪念系列活动作为展示成果、提升形象的重要抓手,作为人大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安排。

2、任务分工。纪念活动由市人大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各工作委员会、各基层人大积极参与,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其中,座谈会和征文活动由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袁金英负责,纪念文集和宣传活动由市人大研究室副主任赵勇兵负责,纪念邮册由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赵东负责。请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各基层人大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图片的收集和文字材料的报送,积极参加征文活动,确保纪念活动顺利进行。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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