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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履行审判职能
——在纪念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信息时间:2011-07-05)  点击量:
 

市人民法院院长 弓建明

在全党全国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要时刻,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也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值此隆重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之际,我谨代表江阴法院全体干警,向市人大常委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及机关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设立地方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地方政权体制的重大举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次重大发展和完善。1981年7月初,江阴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设立人大常委会。30年来,江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完善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江阴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也为监督和促进江阴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3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走出了一条在监督中给予支持,在支持中加强监督的路子,形成了人大监督与司法活动的良性互动,有效促进了我院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的体会主要有:

第一,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法院的宪法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应尽的宪法义务。

第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法院依法履行职能的坚强后盾。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结构重大变革、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和前所未有的案件压力。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才能为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排除困难、扫清障碍,保障司法公正在全社会的实现。

第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是法院当前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法院当前的首要任务,这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在人大监督支持下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利于促进法院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司法改革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与效率,提升司法公信。

近年来,市法院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我院高度重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从思想和行动上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地位。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支点和推力。设立专门工作联络机构,建立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台帐;确定专职联络人员,负责代表联络工作。自觉执行人大的决定和决议,形成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模式和严格的督促考核体系。

二是丰富接受监督的形式。建立重大案件和事项报告制度,通过专报形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大要案审理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定期汇报法院专项工作,2008年以来,我院先后就刑事审判、执行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按照审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信访函和代表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逐步形成分级分类办理、专项调研前置、全程沟通反馈、答复督导把关、成果转化应用等多项工作机制,确保转办信访函和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努力做到“办妥一个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项工作”。不断拓展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平台,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庭审评议活动,2008年以来,我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200余人次;聘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审判监督员,加强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外部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法定程序任免法院工作人员,帮助我院严把干部任免关,促进了法院队伍素质的提高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加强。在监督的同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行使建议权,呼吁和敦促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我院将定期走访人大代表作为促进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工作。2008年以来,我院以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百名法官服务基层”活动为契机,组织法官上门走访人大代表300余人次,对200余家人大代表所在的企业提供应对金融危机、防范法律风险的司法服务,受到人大代表及所在企业普遍欢迎。市法院每年向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赠阅《人民法院报》,每季度寄送《法院工作通报》,全面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当前,江阴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审判环境日趋复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把接受监督作为推动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把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负责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机制,积极探索接受监督的新方式、新途径。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全体干警一定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江阴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幸福江阴建设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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