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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
(信息时间:2018-07-22)  点击量:
 

(2014年7月25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

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是法律赋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以下简称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我市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新机制,把促进政府加强和完善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与强化和改进人大审查监督结合起来,把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审查与预算监督机构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把拓展审查监督内容与创新审查监督方式结合起来,把加强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地发挥地方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建章立制、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在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适应、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我市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新机制,把人大法定的预决算监督权落到实处。

——全口径预决算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编报的预决算完整、规范、科学;

——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程序不断完善,方式不断改进,预决算审查质量明显提高;

——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广泛开展,绩效评价、绩效审计与绩效审查监督有机衔接;

——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建立,公民对财政预决算的有序参与不断扩大;

——2014年完成相关准备工作,2015年全面实施全口径预决算监督。

三、主要内容

优化公共财政预算。预算编制更具前瞻性,预算执行和调整更具严肃性、规范性;研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绩效。

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和精准度,统筹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两类预算均可安排的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性基金。

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资公司全面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自身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不断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

规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水平,加强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适时编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健全和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做好债务统计工作,为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创造条件。条件成熟时,将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四、工作要求

1、执行审查监督规范

细化报送审查的内容。政府公共财政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均要报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对报送的公共财政预决算收支编列到款,重点支出编列到项,报送的其他预决算也应当逐步细化,部门预决算要编列细化至项目支出。

明确报送审查的格式。报送审查的预决算,包括公共财政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编制手册、草案及编制说明,同时为便于对照审查,填报相应的附表(详见附表一—十二)。

规范报送审查的流程。每年11月上旬,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将下一年度的全口径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11月中旬至12月初,人大常委会组织集中初审,形成初审意见。12月上旬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预算草案和初审意见汇报,形成审议意见纪要,反馈市政府。12月上旬至12月底,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正完善,并经过相关程序后提交市人代会审查。

2、完善审查监督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审查工作专职机构,配齐配足人员编制和专业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计、财政、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单位,聘请相关业务专业人员,组成市人大财政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专职机构、相关工委及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初审联席会议制度。

3、创新审查监督方式

围绕预决算中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升审查监督实效。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在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相关工委要把联系部门的预算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作为重点,提出意见,形成审查监督合力。财政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职机构和相关工委开展审查工作。积极探索依托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进行评审监督的新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建立预算听证机制,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和认可度。

4、扩大审查公开范围

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实施绩效管理的审查监督,在推动政府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基础上,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列为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应主动对社会公开。从2015年起,全面实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5、提升审计监督实效

市审计部门要把全口径预算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作为审计监督重点,优化配置审计力量,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积极开展绩效审计。要进一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及时公告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时,要附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整改情况的材料。市人大常委会专职机构要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

6、强化监督能力建设

开展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理论与实务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专职机构与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职机构提供预算执行所形成的信息资料。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监督机构的力量,提升监督能力,更好地发挥在全口径预决算监督中的作用。

附表:一、××××年江阴市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表(1)

二、××××年江阴市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表(2)

三、××××年江阴市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表

四、××××年江阴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

五、××××年江阴市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表

六、××××年市本级部门收支预算汇总表

七、××××年江阴市基金收支执行情况表

八、××××年江阴市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年江阴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情况表

十、××××年江阴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十一、××××年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十二、××××年江阴市“三公”费用预算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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