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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7-04-25)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6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6年,市政府将环境保护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多数环境保护目标得以基本实现,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但我市生态环境短板依然十分突出,水气土环境质量仍无显著改善,环保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尚未有效落实,监管合力有待形成等等,环境治理任务艰巨,生态保护任重道远。

会议要求,要按照我市“十三五”规划以及城乡建设“1310工程”议案决议要求,深入推进“263”专项行动,认认真真搞治理、锲而不舍抓整改,久久为功,扎实推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一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强化企业产业准入政策机制执行,扎实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深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优化提升企业生产方式,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排放污染物。要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品牌化,从源头上构建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二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重点领域污染治理。要深入开展“263”环保行动,扎实推进秦望山产业园建设,加快工业危废处理线投运,聚焦聚力推进城区河道水质、黑臭河道、控源截污等群众高度关注问题的集中整治。要修订完善全市污水治理规划,全面实施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强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积极顺应新时期环保治理的要求,建立完善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和环境隐患排查处理制度,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环境质量监测网,建立高效透明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三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生态环保主人翁意识和地位,关注关切市民生活质量改善提升。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环保工作“两个加强”、“两个聚焦”、“两个健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制度落实,完善环保考核体系,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要强化部门和镇街的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形成垂直管理新形势下的大环保工作格局。要积极运用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规违法企业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四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环保公益性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公众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新举措、新办法。

二、关于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启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两年行动计划以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分类治理,上下联动互动,强势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工作推进快慢不一、养殖户治污积极性不高、粪污处置渠道不畅、监管力度不够有力等问题,建议市政府要以专项治理行动为突破口,牢固树立协同并进、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决战决胜的姿态,迎难而上,合力攻坚,治旧控新,综合治理,全力打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

一要坚持铁腕治污,推动专项治理深入深化。要以开展“263”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实施,强化督查考核工作,督促各责任单位倒排阶段性任务和推进时间表,认真梳理当前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瞄准症结,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确保治理工作推进科学有效、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二要坚持规划引领,促进畜禽养殖有序发展。要依法整治和有序发展相结合,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定要求。同时要根据我市生态环境承载负荷实际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种养平衡、以地配畜”的原则,尽快研究出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详规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所空间和结构,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通过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刚性约束杜绝随意违规乱建行为,引导我市畜禽养殖产业适度发展,做优做强。

三要坚持疏堵结合,实现农牧产业良性互动。要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肃政治标准执行,加快畜禽养殖产业的优化整合,最大限度减少养殖产业,培植壮大养殖龙头企业,引导畜禽养殖场(户)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道路。要积极倡导健康生态养殖模式,扶持引导养殖场(户)走农牧配套、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绿色发展路径,在农业功能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中,不断提高污染物综合处理能力和消纳空间。

四要坚持加强指导,优化污染治理服务保障。要细化优化扶持政策,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工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支持养殖场(户)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和提档升级。要深化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活动,推动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要做细做实治理后续,切实做好关停养殖户转业、转产等指导服务,对困难家庭养殖户要出台和落实相关帮扶政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坚持常管长效,构筑群防共治监管体系。要强化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把村(社区)作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建强建好。要健全市级层面执法部门联动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构建形成市、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综合执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举报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良好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自觉遵守法律政令,配合做好关停、整治工作。

三、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会议指出,对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法治建设的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建议市政府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着力提升法制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要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推进重大决策法治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操作程序细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规范。

三要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整合部门审批职能,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促进审批提速、服务提效,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拓展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行政权依法规范运行。

五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协调、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形成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认真落实民生领域法律法规,系统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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