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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8-06-26)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江阴市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江阴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7年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人代会决议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会议决定批准江阴市2017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含园区、街道)。

会议指出,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开放园区预算管理存在盲区和薄弱环节,对外投资监管缺失;现仍然由部门管理的国资公司问题较多;少数部门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违纪违规现象;部分专项资金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使用绩效不佳等问题。

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指出了预算执行、国资管理、税费征管、重大政策落实、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在10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同时,针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要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树立预算法定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园区和街道预算管理和监督,切实将园区、街道财政预算作为市级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管理一个标准、预决算同步编制审核、调整同步实施,真正将园区、街道预算纳入法治化轨道。要高度重视高新区青阳工业园区预算监督缺位问题,尽快将其纳入高新区预算管理范畴。要督促高新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强化对股权引导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预警和跟踪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要改进预决算编报。要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内容,使报告更好地体现贯彻落实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人代会各项决议要求,更好地反映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情况,促进预算收支和政策紧密结合。要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的内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园区、街道)、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准确划分市级预决算收支口径,细化市级预决算编报内容,进一步提高市级预决算编报水平。

三要深化国资公司改革。针对目前仍由部门管理的国资公司存在的监管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体系,以资本和产权管理为纽带,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管控模式、统一绩效考核,尽快完成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业务部门仅依法履行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等公共管理职能,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不留死角。要优化国资布局,提高国资经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的要求,切实摸清家底,科学准确完整掌握我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

四要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管理重在事前,事前的决策和立项更为关键,要强化政策评价和立项审核,从源头杜绝出台政策和项目的低效、无效。要强化各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树立部门“用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要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完善重点项目绩效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将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及其评价结果随部门预决算向市人大报告。

五要加大审计和工作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实施效果的审计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大对园区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国资公司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严肃追责问责。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澄委办〔2018〕47号)要求,落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健全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十三五”以来,市政府以《江阴市“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医疗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通过加快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扶持引导民办医疗机构发展等途径,不断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规划》的实施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对照《医疗规划》的设置目标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重点医疗机构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区域布局变动大等问题。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加大《医疗规划》的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主导作用,加大财力投入、凝聚部门合力,着力推动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

一要加快医疗机构重点项目建设。要加快推进中医院、妇保院、三院新精神病房等项目的建设,加强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的督查,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在《医疗规划》有效时间节点内的实施。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提档升级工程,着力推进澄江街道卫生服务站的提档升级,注重硬件建设、医疗设备配置、内部管理制度、流程、人员素质等内涵提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要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要建立更加科学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改革现有卫生人事政策和用人机制,放宽医疗集团在人才招聘、引进、培养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定向培养的学生名额,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逐步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队伍严重老化问题,为社区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卫生人才。

三要全方位提升全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市政府要加快医疗集团内部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理顺医疗集团内部人、财、物权责关系,畅通医疗集团内部一体化管理,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要立足基层,做强基层,真正实现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秩序。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康复等领域,打造一批专业化程度高、体制机制健全、服务能力强的民营专科医院,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关于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七五”普法决议和规划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有效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民生、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会议指出,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普法工作在思想认识、工作实效、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为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建议市政府继续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研究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保障经费投入,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更加注重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要始终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重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要大力实施精准普法,针对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和特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创新形式载体,进一步增强普法吸引力和渗透力。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传媒技术、文艺宣传、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推动法治理念融入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增强普法吸引力。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作用,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渗透力。要积极培育江阴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要认真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四要深化法治实践,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围绕实现“六个高质量”、打响“五大品牌”目标任务,突出法治惠民利民,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要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深入推进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要广泛开展“法企同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活动,推进各领域各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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