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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信息时间:2018-07-22)  点击量:
 

(2017年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通过)

当前及今后五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市人大代表认真依法行权履责,继续在服务发展、奉献社会中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全面展示人大代表良好形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明确主题,创新方式,统筹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奉献社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我市加快推进“六大战略”实施中的职能优势和模范作用,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旨在进一步强化代表意识,引导人大代表争当决策部署的宣传员、各行各业的排头兵、促进和谐的连心桥,在履职实践中牢记使命、勇担责任,积极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

——依法履职的主体作用。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牢固树立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履职活动,提出议案建议,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广泛的政治优势,当好党委、政府和人大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着眼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坚持深入群众察民情、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学习工作的表率作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自觉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制度和履职要求的学习,持续提高代表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勇挑重担、奋发作为,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社会进步的带动作用。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持立言立行、即知即改,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进法治建设、执法守法、依法治市中起到率先引领作用。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重点要组织和引导每一位代表,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人大履职重点,结合各自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认真履行代表权利义务,努力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民主法治建设中展示新作为、创造新业绩、树立新形象。

1、要在加强学习实践中展示风采。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切实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和代表履职要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断增强当好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经济、科技、文化、管理等各类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培养创新思维和前瞻眼光,始终保持行业精英、技术能手和岗位标兵的定位。要把“学习调研年”活动贯穿代表年度履职全过程,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敢于触及难点,善于剖析热点,积极反映亮点,提高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至少要形成1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要在依法监督实践中展示风采。着眼加快推进“产业强市、创新驱动、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民生优先”六大战略,把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同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要扎实开展好“建议督办月”活动,把每年的6月份作为代表建议督办月,通过定期集中听取和审议议案、重点建议意见办理情况,集中力量督办建议办理落实,确保代表建议意见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综合运用监督方式,以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方式,全力抓好年度重点建议的办理落实。要有序组织代表参与建议督办,提升建议办理成效。要认真组织开展“履职活动周”活动,在每年9月份集中一周时间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小组审议等集中专题视察和评议活动,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权,寓监督于服务支持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要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多提建议意见,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至少要提出3件针对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

3、要在推动发展实践中展示代表风采。以推动“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为己任,立足本职,奋发有为。担任企业负责人的代表要坚持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奋力开拓市场,做大做强企业,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中多作贡献;从事专业技术的代表要敢于创新、先行先试,在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态文明中多作贡献;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代表要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着力提高工作的效率效能和种植养殖水平,在促进工业生产、发展现代农业中多作贡献;教科文卫和司法战线的代表要按照惠民利民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发展城乡教育、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多作贡献;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代表要恪尽职守、改进作风,在创新思维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中多作贡献。

4、要在服务群众实践中展示代表风采。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群众观念,认真落实“两联系”制度,结合全市“大走访”活动开展,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有序组织开展“接待联系日”活动,在每年12月份,结合人代会召开,以回选区、见选民活动为形式,通过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认真组织代表深入选区,以现场接待、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着眼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接待联系日”实践活动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架起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力所能及地为群众提供技术、信息、就业、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和服务,真心诚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原则上每位代表至少要与5名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每年至少参加“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活动1次,认真接待群众。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健全人大信访督办机制,以督到位、办到底、落到实切实化解人大信访事件。

5、要在奉献社会实践中展示代表风采。常怀感恩社会之心,常做关爱社会之事,力所能及地通过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捐资助学、慈善捐赠等形式,帮助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排忧解难。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自身知法守法的良好形象,带动和影响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要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积极培育和展示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树立良好形象。要积极参加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参加各类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到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政策宣传、知识传播、法律援助、治安巡防、社会救助等公益活动中来,努力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多作贡献。

四、活动步骤

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从今年开始到本届任期结束,每年以开展“学习调研年”、“建议督办月”、“履职活动周”、“接待联系日”系列实践活动为主。各基层人大要围绕系列实践活动确定的主题,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上下联动,推进实施。

1、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部署和安排。今年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以后每年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对上年度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下年度代表活动意见,明确年度活动重点内容。各基层人大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研究制定各自的具体措施和活动计划,认真做好本辖区人大代表的动员部署工作。

2、组织实施。市人大代表要根据要求,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奉献社会上下功夫见成效。各人大代表小组要按照每年代表活动意见的要求,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代表小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保证主题实践活动成效。各基层人大要切实做好活动的协调、指导、服务和保障工作,适时召开活动推进会、分析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3、总结评比。各基层人大要对本辖区的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年度总结,并将总结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并结合年度履职情况,开展“先进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调研报告”、“优秀代表建议”等评比表彰活动。

五、具体要求

开展“市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全体人大代表参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具体实践。全市各基层人大、各市人大代表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增强实效,全力打造我市代表工作新亮点。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要把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本届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活动的组织实施,积极搭建代表参加活动的平台,健全完善活动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小组定向联系监督制度,创新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负责活动主题确定、组织保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做好活动的指导服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相关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基层人大要做好活动联络、资料收集、组织落实等工作。

2、注重融合,强化成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把提升代表素质与发挥代表作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素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的主体作用和在服务发展奉献社会中的表率作用;要把代表依法履职与岗位尽责结合起来,在坚持依法履职的同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争当行业精英、技术能手和岗位标兵。要把主题实践活动有机融入到闭会期间其他代表活动之中,在整体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及代表小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彰显各自特色。

3、浓厚氛围,强化落实。要充分运用人大刊物、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纸、电视等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对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典型事例、先进经验加强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更好地激发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上下联动,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协调、服务保障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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