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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信息时间:2018-02-11)  点击量:
 

——2018年1月20日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耀清

 

各位代表:

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江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向大会报告。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的2017年财政全口径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增长2.3%;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47.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82.3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53.5亿元,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其中: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9亿元;园区、街道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全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增长98.6%,加上上年结余、专项债券等收入22.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6.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6.4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11.7亿元,预计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60.7%;收支保持平衡。

全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预计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2%,当年结余0.1亿元,累计结余0.9亿元。

全年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5亿元,完成预算的76.8%;预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1亿元,完成预算的73.2%,当年结余6.4亿元,累计结余240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决议要求,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规范预算管理,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投入,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从目前我市财政运行情况看,预算收入增速放缓与预算支出刚性快速增长的矛盾愈加突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同时,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需进一步深化,政府性债务化解任务艰巨。对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

二、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9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41.1亿元,收入总计288亿元。安排总支出288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45.2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6亿元,增长2.5%,结转下年支出8.2亿元,收支保持平衡。其中:市本级可用财力128.6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2亿元;园区、街道可用财力68.5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69.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收入10.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80.3亿元;安排总支出80.3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5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亿元,当年结余0.1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8.3亿元,当年结余12.4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坚持了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预算安排注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预算编制积极稳妥,较完整地报告了政府预算,符合《预算法》的要求,符合本市发展实际,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含园区、街道)。

三、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做好经济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市政府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和“两聚一高”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1.坚定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培育涵养税源。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根本,要坚定不移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降成本的“减法”、培育新动能的“加法”和深化改革的“乘法”,推动实体经济向质量和效率提升转变。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要在服务企业上有新作为,全力推动集成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激发新一轮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要在培育税源上下功夫,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重大产业项目突破,夯实财税增长后劲。

2.严格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共财政的鲜明导向,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突出抓重点、强弱项、守底线,补齐民生和社会事业短板。要科学核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增收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要切实增强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调整和压缩低效项目支出和超出财力可能的过高承诺,使财政支出和财力相协调。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财力统筹,提高预算管理能力。

3.全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要健全和规范市本级与园区、街道预算管理机制,有效提高全市域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真正将园区、街道预算纳入法制化轨道。要树立预算法定意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增强预算约束力;要加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推进完善深化财政管理制度;要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4.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要全面落实《预算法》和中央出台的相关债务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扎牢债务管理的“笼子”。要按照摸清底数、守住底线的原则,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要加快制定化解债务的具体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防范存量债务风险,并强化债务化解刚性约束机制。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对合法合规的PPP项目,要恪守契约精神,按合同办事,消除社会资本后顾之忧。

5.统筹平衡政府投资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中央对地方政府建设资金融资方式进行了严格规范,规定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由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刚性需求较大,因此更要认真做好建设资金测算、统筹和平衡工作,优先保障结转项目资金需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对去年完成率偏低的项目要分析具体原因,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对拆迁、建设方案等前期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不得列入当年投资计划;对新上项目要从严把关,坚持量力而行,杜绝过度超前建设和低效投资。要按照资金安排先于项目审批的原则,超出财力可能和资金来源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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