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对于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强化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切实推进镇政府民生实事决策和实施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依法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的领导、规范人大职权行使、增强政府工作执行力为工作原则,通过“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督”,拓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途径,合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放大民生实事项目的社会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代表票决制工作纳入地方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推进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程度地把人民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项环节中去,使政府实事项目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使代表票决制工作成为地方人大立足自身职能、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四是突出效果导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建设,在镇预算可用资金范围内根据票决项目在镇人代会的得票高低,确定具体项目,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形象工程”,避免贪大求多。
三、项目范围
镇民生实事项目,是指镇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且负责实施的公共投资项目,对全镇或本镇某一区域具有普惠性、公益性,社会效益相对突出,一般在本年度可以完成的工程项目。
四、实施步骤
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民生实事项目充分听取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的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经镇人代会审议通过,由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于2017年10月开始在全市各镇推行,整个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步骤:
1.人代会前开展项目的征集和初选。一是提出初选项目。年初镇人代会召开前3个月,根据党委、政府下一年度民生重点工作计划,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走访座谈、组织听证、调查问卷、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镇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筛选整合成一定数量的可行性民生实事工程初步候选项目。二是确定候选项目。召开镇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或民主恳谈会,再次征求民生实事工程候选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经代表讨论投票,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交镇人代会差额票决。三是细化项目内容。镇政府进一步明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内容,做到立项目的、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建设目标、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期限、责任主体等具体详实。
2.人代会时进行项目的票决和公开。镇人代会期间,提请镇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当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实施办法,听取镇政府关于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有关说明,组织代表开展审议讨论,最后由全体代表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票决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30%左右,票决结果当场公开,会后向社会公开。
3.人代会后落实项目的实施和督查。人代会结束后2个月内,镇政府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通报镇人大代表。各镇人大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绩效评估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及时整理交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镇政府整改。在对有关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镇人大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共同参与,也可组织开展有关专业培训,提高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使用、预决算、项目验收评估等方面的专业水平。镇政府在年中召开的镇人代会上要专题汇报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在下一年初召开的镇人代会上要专题报告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当年度候选项目情况,镇人大可以对已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组织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推进镇政府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后的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是一个从项目的征集、筛选、票决,到项目实施、监督,最后由人民群众充分得实惠的过程。各镇要从严规范各个环节,确保票决制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力、代表主体”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对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领导。各镇要建立相应的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政府要根据不同环节的要求,认真做好立项、核算、实施和报告等工作。镇人大代表要集中民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代表的参政、议政、督政的主体作用。
2.广纳民意,夯实基础。要建立健全项目征集机制,遵循民生导向,畅通各类征求渠道,扩大征求群体的覆盖面,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科学确定票决项目。要建立动态候选项目库,为征集候选项目储存充足的备选资源。要细化量化项目内容,提前印发镇人大代表,提高代表对实事工程的认知度,为票决奠定基础。
3.严格程序,确保实效。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镇人代会相关票决制的筹备工作,认真制定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实施办法,安排必要的大会审议时间,组织代表进行充分审议,形成代表对镇民生实事项目的共识。要建立完善项目监督及评价制度,有计划地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跟踪督查活动,掌握项目实施动态,通过镇人代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民生实事工程,镇政府应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与说明,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对已完成的民生实事工程,镇人大可组织代表开展“回头看”、满意度测评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绩效。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票决制工作,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项目票决、项目推进、代表监督等关键环节,加大在主流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报道力度,大力宣传民生实事项目的成效,生动展示民生实事项目给群众带来的变化,推进全社会认识、参与、支持和监督票决制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