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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江阴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人大代表和人大机构等问题的决定
(信息时间:2017-12-08)  点击量: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阴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锡政复〔2017〕49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就江阴市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人大代表和人大机构等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原临港街道选举产生的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情形外,代表资格继续有效。

二、撤销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临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三、分别设立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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