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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2017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江阴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要坚定产业强市,夯实经济行稳致远的基础;二要强攻有效投入,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取得突破;三要突出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要聚焦富民工程,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努力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根据三季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运行监测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经济发展平稳向前。前三季度,实现规上工业产值4408.4亿元,增长14.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27亿元,增长2.28%,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68个百分点;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4.7亿元、下降5.6 %;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6.2亿元(1—8月),同比增长11.2%;完成到位注册外资9.07亿美元(1—8月),提前完成无锡市下达的全年任务,总量排名无锡第一。二是城乡建设不断推进。江阴绿道工程顺利推进。大桥公园段、长江路至延陵路段启动树木清点移植,永安绿苑(人民路—芙蓉大道段)道路基础已完成,永安绿苑(芙蓉大道—应天河段)正在施工招标中。67项防汛应急工程,全部完工56项,主体工程完工(进度90%以上)9项。城乡改造稳步推进。完成12个小区50万平方米改造工程,颐新华都、江城家园将于10月底完成停车位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工程。村庄生活污水收集治理顺利推进。6个村庄已完工,150个村庄已进场施工,61个村庄已开标,133个村庄正在进行招投标。完成顾山镇顾北村等9个自然村1600余户的供水管网、户表改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三期已完成57个点的基础开挖,浇筑38个点,配套硬件同步生产中;公交电子站牌全面开工建设,170个电子站牌的基础开挖、取电工程已全部完成。三是社会事业不断推进。1—9月,提供就业岗位5.19万个,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3.59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3850人,江阴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8%以上。就业载体创建推进顺利。建成梅园5456平米,西郊通渡路800平米,金顾山物流园3492平米,秦望山产业园8千平米,完成对4家线下入园企业、2家线上入园企业的招商工作。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280元/月·人提高至310元/月·人,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标准由670元/月·人提高至760元/月·人;新农合基本保险筹资标准由800元/年·人提高至880元/年·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60/月·人提高至840元/月·人。新澄江中心小学建成投用,市医疗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全力以赴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努力推动重点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突出重大项目建设对投资增长的带动作用,齐心协力分类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于推进较为顺利的重点项目,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争取尽早完工、尽快投产;对于推进比较缓慢的重点重大项目,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对于新开工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能够开工的抓紧开工,不能开工的加快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切实做好经济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土地、资金、人力资本等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涉企税费减免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各项负担。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推动信贷资金更多地流向实体经济,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对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积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着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强化举措,创新机制,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能级提升。加快推进交通体系建设。有序推进苏南沿江铁路、盐泰锡常宜铁路及综合枢纽站前期工作,全力推进芙蓉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建设,完成新桥西环路及南环路改造、茂荡路、危桥改造、市道中修等一批路网改善工程。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作。聚焦“263”,以“两减”为突破口,以“六治”为主抓手,加大污染企业、畜禽养殖、黑臭河道等整治力度,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着力治理水体污染;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污染管控、工地扬尘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着力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加快推进市容管理工作。围绕精细有序市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开展分类整治,着力解决市容环境秩序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切实保障民生目标的实现。围绕年初的既定目标,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集中精力办实事、解难事,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普惠于民。一是推进民生实事。倒排工作计划,强化时间节点,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确保年初各项承诺兑现到实处。二是解决民生热点。围绕就业、保障、就医等问题,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和各项保障标准提标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等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三是确保民生稳定。持续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民生环保等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支持经济增长动力转换,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好财力保障。
(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完成收入任务
一是继续加强目标管理。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涉税信息传递,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的分析、征管,做好金融保险企业改征增值税属地管理工作,抓好市镇两级政府性资产、资源收入,确保收入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着力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是精准施策开源节流。既针对重点环节和行业加强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又进一步落实税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顺应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趋势,准确把握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消费税等方面改革动向。依法加强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收入征管,加大收入清欠力度,确保颗粒归仓。
三是创新举措促进转型。支持产业强市战略,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业、中小微企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省市政策举措,全面兑现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积极推行PPP模式,撬动社会资本为经济发展加力增效。
(二)提质增效,继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财政支出,不在预算范围内的不允许开支。除中央、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不得新开增支口子。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社保、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领域。
二是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署的要求,扎实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等清理工作。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市级各预算单位的工作绩效考核中去。定期对各类专户和各单位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清理收回的资金统筹用于弥补刚性支出缺口和安排民生支出。
三是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规范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凡未按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加强对重大产业政策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更加科学、全面、客观的绩效管理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专家评审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信力和运用力度,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绩效较好的专项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绩效较差的进行调减、归并直至撤销。
(三)深化改革,推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研究新一轮市与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新一轮体制调整方案。新一轮体制调整,将有利于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夯实市级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统筹区域发展及防范风险的能力基础,有利于激励引导镇(街道)、园区发展实体经济的导向,体现保民生、保运转、保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兜底思维。
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中央、省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深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公开主体责任,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预算绩效信息和资产使用信息以及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各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进一步提升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水平,按照预决算公开逐步向基层延伸的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满足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需要。把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财政绩效管理考核中去。强化信息澄清和协调处置机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部门的预决算公开信息能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考量。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范围覆盖至所有预算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主动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推动构建完善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并重的地方人大全口径预决算监督新机制。
四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合理申报年度预算,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突出保障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支持部分亟需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快补位、拉长短板,支持一批全市性的重大优质项目加快发展、形成优势,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支撑;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实质性改革,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预算,提前谋划事权、合理测算支出、实事求是申报,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打好基础;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时修订专项资金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没有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资金一律不得支出。
(四)强化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进一步围绕稳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优结构、降成本,站在维护区域经济财政稳定安全运行的高度,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努力防控债务风险。
一是积极对上争取债券置换额度,不断拓展新的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延长债务期限,切实优化债务结构,全方位压降举债成本。
二是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政府性债务分析,对部分镇街发出预警通知,就控增量、降成本、防风险方面拿出具体方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预决算管理,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对当年新开工项目必须上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经财政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向市发改委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全面理清政府财政总预算和基本建设两本账,规范账务核算。
三、关于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市政府本着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原则,从项目计划管理、建设过程管理、项目后评价等方面入手,攻坚克难,协调配合,重点突破,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项目计划管理
一是加强项目计划的前瞻性。每年七月份启动下一年的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对来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资金平衡方案早作研究、早日确定。对于每一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做早做实,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项目计划的合理性。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对进入储备库的重大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多方案对比,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批准入库的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的总体计划,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次提前实施国土、规划、设计、拆迁清障等前期准备工作。列入当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重大项目,原则上应从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围绕建立项目储备评审制度,拟定相应实施细则,组织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全面推行重大项目评审论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科学性及项目建设需求和目标进行全面的论证。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先行落实资金,根据建设急迫程度和前期工作成熟程度,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筛选。
三是加强项目计划的规范性。在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前,认真做实项目前期,对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可研报告,对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投资规模进行充分论证,做实做准项目估算,避免缺项、漏项、估算不足等问题,确保项目投资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杜绝概算超估算、决算超概算的问题发生。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因客观原因,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规模需调整的,严格按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程序执行。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拆迁、土地、规划等建设前期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和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项目。
四是加强项目计划资金匹配。在年度计划编制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对接,明确项目实施各环节准备阶段,根据项目可实施进度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区分可开工建设、可启动前期审批、可启动征地拆迁和仍需前期论证四类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匹配相应资金,制定年度资金平衡方案,在确保项目按计划时序如期进展,按时足额保障资金的同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概算审批管理。项目报批概算前需先落实建设资金。未批复项目概算的不得进行招投标,不予拨付招投标费用和工程款。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批复,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二)加快项目推进建设
一是加强征地拆迁力度。针对拆迁难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千方百计、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迎难而上、创新举措推进拆迁,促使项目尽早落实开工条件。澄江街道成立的拆迁安置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为加快推进“1310”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实行月报制度,引导督促各板块,狠抓进度,狠抓落实,确保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围绕完成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重点项目“集中会办”,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等措施,及早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规划、国土、环评、建设等部门按照集成改革的要求,优化程序提高审批速度。
三是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招投标制、项目代建制、工程监理制等规定,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和督促,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完善项目稽查制度与责任追究
目前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也有待严格。政府投资项目一方面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有良好资信的建筑企业及项目经理来承担建设任务,另一方面逐步建立施工企业信用管理,由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对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单位出现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招投标活动中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等屡查屡犯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违规企业列入政府建设项目从业“黑名单”,禁止其从事与政府工程建设。
(四)逐步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
下一步逐步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科学的评价方法体系,分析研究已竣工项目实施各方的实际状况,总结项目在投资建设方面的得与失,为今后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活动提供借鉴,以便提高项目决策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