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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7-07-14)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江阴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江苏省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江阴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按照“评价总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主要审计了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国资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税费征管质量、专项资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次主要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审计评价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财税部门和预算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税部门顶住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压力,坚持全面落实“营改增”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稳增长政策,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加大陈欠税源、税款清理,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合理增长。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91亿元,比上年增长5.02%。

——政策引领促进经济转型。认真落实《关于加快产业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产业强市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成立多个产业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民生保障持续提升水平。坚持教育优先,提高社保水平, 2016年市财政用于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7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全年支付55722名再就业人员岗位、保险补贴等2亿元。统筹2.1亿元资金用于推进大气、水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财政国资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置换工作,进一步规范镇、街、园区债务管理,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健全国资国企运行管理框架,推进国企重组,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完善国资监督管理体制。

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90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6%,比上年增长5.02%。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6年我市地方可用财力271330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9056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94272万元;(3)债务转贷收入344535万元;(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43197万元;(5)结余资金收回20785万元;(6)上年结转本年支出10000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2583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0353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5183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000万元,累计净结余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69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1%,比上年增长0.13%。加上当年省补助市县收入18207万元,合计收入187994万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77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9%,比上年增长53.15%。加上当年市县上解省支出661万元,合计支出278595万元;当年超支90601万元。上年结余101241万元;当年债务转贷收入119950万元;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14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5950万元;累计结余9442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我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128.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83%,比上年增长17.73%。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007.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2.26%,比上年下降21.53%。当年结余7121.3万元。累计结余7642.5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我市完成社保基金收入9718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8%。当年社保基金支出782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7%。当年结余189480万元,累计结余233585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支出结余连续两年结转未收回;已开非税票据未及时收款;部分作废非税票据未缴销;天然气阶梯气价增益部分未明确分配方式;平台公司部分支出不合规;原敔山湾开发公司垫付水电费未及时收回。

(二)江阴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0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比上年增长9.6%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6年高新区可用财力246426.8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6081.3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02685.24万元;(3)上年结余3030.83万元。

2016年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88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1.18%。当年结余4544.94万元,补充预算调节稳定基金2000万元,往来核销冲减结余21.83万元;累计结余2523.1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高新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9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77%,比上年下降74.78%。2016年高新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9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77%。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5.3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目标。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未及时清算创业园服务中心代收款;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擅自发放非车改对象交通补贴;超合同约定列支物业人员午餐费;租金未及时收取等问题。

(三)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8%,比上年下降20.74%。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可用财力252039.7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963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29923.29万元。

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039.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93%。当年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3290.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3%,比上年增长55.68%。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33290.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3%。当年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临港经济开发区预算编制内容完整,基本实现预算目标。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擅自发放非车改对象交通补贴;超范围发放公务出行往返交通费;物业管理未定点采购;自定政策发放产业园区考核奖;租金未及时收取等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审计局对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商务局、卫计委、安监局、粮食局、物价局、城管局、民防局、供销社、土地储备中心、市场监督局、政务办、总工会、侨联、工商联等17个部门及48个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除总工会及其下属单位外,16个部门及45个二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198107.51万元,下达额度166874.38万元(含上年结转额度3345.2万元),支出162335.45万元。至2016年末,指标结余34578.33万元,额度结余4538.93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和财经法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16年,17个部门及48个二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987.17万元,实际支出1255.01万元,比预算减少732.16万元,下降36.84%,比2015年的1424.39万元减少169.38万元,下降11.89%。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基建支出、行政支出;规范津贴补贴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年末突击转移预算资金;代扣款专户结余资金未清理到位;提前列支费用;未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白条抵库。

(五)交通局下属6家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2017年,审计局对交通局下属江阴市交通工程建设总公司、江阴市公共交通公司、江阴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江阴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江阴市暨阳道路养护工程处、江阴市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国资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1.资产负债情况。2016年末,6家企业资产101845.5万元;负债52890.63万元;净资产48954.87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27683.82万元。

2.损益情况。2015至2016年,6家企业收入111334.76万元,成本及费用121049.82万元,亏损9705.06万元。

3.债权债务情况。2016年末,6家企业债权合计31360.61万元。债务合计29125.39万元。

4.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末,6家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合计65354.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公共交通公司等6家企业基本能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基本有效,期末资产负债基本反映运营状态。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公共交通公司亏损逐年增加,存在持续经营风险;未严格执行薪酬管理制度;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违规为非驾驶员购买交通意外险;资产管理不到位。

(六)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6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3671049万元,比上年的3634684万元增长1%。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部门能够依法组织收入,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抓住“营改增”税制转换和“金税三期”上线节点,实现企业所得税征管全过程管控。认真落实税收政策优惠,有效助推企业发展。

审计发现:车船使用税代征责任未落实,部分保险公司代征税款上缴不及时,部分保险公司对2016年11、12月提前投保2017年交强险的客户未履行代征义务;土地出让金契税申报缴纳不及时;部分纳税人未及时申报纳税。

(七)专项审计情况

1.2015至2016年直管公房租金收缴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末,我市城区共有直管公房1977套,建筑面积154716.88平方米,其中:出租1881套、空关95套、危房待注销1套。2015至2016年,预收直管公房租金4926.91万元,上缴3621.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城区直管公房的业务管理、租金征收逐步规范,通过引入信息化管理,基本理清房产底数和权证情况。非住宅租赁业务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偏低;直管公房管理制度缺失;直管公房租金收取、上缴不及时;直管公房出租管理不严格,主要表现为:一人承租多套,出租给单位,违规转租,部分给社区使用的直管公房被出租;租金减免程序不合规,主要表现为:部分租金减免手续不齐全,租金减免依据不足。

2.2013至2015年水利工程水费绩效审计调查

2013至2015年, 河道管理处组织征收水利工程水费6264.19万元。收入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养护、大修、更新改造及供水经营者运行管理等支出。审计结果表明,水利工程水费收入基本稳定,能有效保障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支出,提升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长效治理水平。但审计发现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未足额征收水利工程水费;滞留水利工程水费等问题。

3.涉农村(社区)经济运行及“三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7年初,无锡市审计局对我市涉农村(社区)经济运行及“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长泾、顾山、城东、璜土4个镇(街道)的14个村进行了重点核查。

2016年末全市238个村(社区)资产274.66亿元,比2015年初的244.61亿元增长12.28%;负债29.42亿元,比2015年初的23.36亿元增长25.94%。2015至2016年实现收入59.57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起“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有效推进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促进村务公开、规范操作。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欠收资产租金;个别村土地租赁价格偏低;出借资金程序不合规;公款私存;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

4.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016年末,张家港市审计局根据江苏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我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2016年,我市实际新开工住房2435套,比上级下达的开工任务增加35套。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额140927.36万元;市财政筹集和安排资金60896.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形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欠收房租金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超过1年;空置保障房的管理有待加强。

(八)政府重点建设和征收(拆迁)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审计局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审计63项,出具结算定案书252份,完成投资额审计59.03亿元,核减5.76亿元,核减率9.76%。实施土地收储、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征收(拆迁)跟踪审计16项,涉及征收(拆迁)民房1176户,企业及公房51户,拆迁面积512851.2平方米,送审拆迁补偿金额77632.78万元,审定金额75442.43万元,核减2190.35万元;实施拆迁决算审计9项,涉及民房591户,企业及公房25户,拆迁面积195729.26平方米,送审拆迁补偿金额57855.85万元,审定金额56491.91万元,核减1363.94万元。

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部分招标代理单位不能充分履行责任;部分征收拆迁项目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清障等问题。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清理盘活存量,严格控制结转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深化部门联动,有效发挥税收征管保障系统信息传递作用,完善税源监测分析,加大协税护税力度。财政及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应加强对非税开票与实际缴款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备查登记、定期对账、票据管理等控制制度,及时开展对未及时收款机作废非税票据的清理工作。

(二)加强预算资金支出管理。部门预算单位应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继续深入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工会活动、奖励支出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提高国资经营管理能力。理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逐步发挥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措施,调动国资公司内生动力,有效提升国资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加强国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监督执行力度;完善国资公司资产动态管理,提高相关人员资产管理意识,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四)促进直管公房规范运营。建立健全直管公房政策法规体系,明确直管公房准入门槛、退出机制和操作办法。结合公租房、廉租房及市场租赁价格,促使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合理上调。促进房产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在直管公房管理中的有效运用。加大对直管公房管理环节检查,对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五)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提高招标文件的约束力。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项目主体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实施单位及属地街道村委对已实施并安置结束项目,应及时组织清障及验收工作,妥善做好地块后续管理。

(六)强化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扩大整改成效辐射范围,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屡审屡犯。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及时纠正并报告整改结果。对多次审计发现多个部门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从体制机制方面组织研究,通过完善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计整改继续落实“回头看”,对未按期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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