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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7-07-14)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2016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2017年,市政府将紧紧围绕263行动,全面部署、攻坚克难,补环保工作动力短板、补环保工作制度短板、补环保工作能力短板,全力推进江阴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体紧紧围绕以下“六个聚力”,真抓实干、全力推进。

(一)聚力气质提升,着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江阴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确定的年度计划及早谋划,制定并分解落实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全力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燃煤锅炉整治及收官工作,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整治。推进江阴热电、周北热电等4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继续实施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完成兴澄钢铁有限公司等堆场扬尘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启动江苏苏龙热电有限公司煤堆场扬尘污染治理。继续推进石化、合成树脂、印刷、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开展江阴宝柏包装有限公司等80个VOC治理项目。

(二)聚力水质改善,着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继续修改完善《江阴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每月通报水质考核及排名情况,对照“水十条”,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治污责任,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细化地表水断面考核质量目标清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专项工作方案清单,推进2017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全力推动。以“1+4”为引领,深入开展太湖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三是明确目标按时完成。深化黑臭河道整治工作,制定完成2017年度整治河道的“一河一策”方案并加快推进,力争2017年底地表水达到Ⅲ类的比例持续提高。

(三)聚力土质排查,着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按照国家、省、无锡市土壤污染防治“土十条”的要求,年内编制实施《江阴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化工、农药、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后的地块,先期开展排查摸底,污染严重的立即调整用途,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保障开发利用安全和群众健康。

(四)聚力刚性执法,着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整合力量和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坚持开展执法大比武。继续在比学赶超中进一步提升环保人员的执法能力,督促执法人员学习业务、掌握技能、能查问题、会查问题。二是推进环保专项整治。结合“三个一批”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染源随机抽查源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整治“回头看”。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印染、化工、铝型材(铝氧化)、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稽查力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对上级部门通报交办、重点难点信访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后督察,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顿、移送司法等举措,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督促属地政府配齐网格巡查人员,配足车辆和装备。将环保工作贯穿于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

(五)聚力夯实基础,着力提升环保基础设施。稳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一是加快推进秦望山产业园建设,建设危废焚烧项目、危废填埋等项目,增强固体废物的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和规范化处置,科学制定方案,做好全市污泥产生量的调查摸底,强化污泥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污泥规范化、无害化处理率。二是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年每个镇街完成1个行政村的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三是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建设大气环境质量“天网工程”,在所有乡镇建设6项目全指标大气自动站,在300个行政村建设PM2.5简易监测装置,全方位监控大气环境质量,建立增强大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监管手段,增强对全市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全方位、连续监控的能力,进而支撑环境管理、压降大气污染;建设55个乡镇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自动监测点覆盖国控点,省控点、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点和生态补偿点位,强化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乡镇水环境质量。四是加强自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成激光雷达等设施建设运行,改造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控设施,提升饮用水水质自动监控项目能力及我市自动预警监控能力。五是加强高校合作。通过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提升科研能力,发挥科技优势解决环保痼疾。

(六)聚力机制创新,着力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江阴环保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一是完善刚性考核制度。在镇街园环保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设置上,大幅度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在考核分值中的权重,同时兼顾具体生态建设工作完成情况,量化刚性评比出分级,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营造出“必追赶超”的工作氛围。二是推进“一证式”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现有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差别化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办法,根据评定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形成刚性约束。四是探索区域补偿。研究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将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和责任传导给当地政府。同时推进企业自查自报年报制度、司法联动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立案处罚企业法人道歉制度等10余项环保管理制度创新改革。

二、关于我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以开展263行动为契机,继续实施《江阴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两年(2016—2017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禁养区养殖户和小散养殖户关停、保留规模养殖场的整改提升等重点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将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紧盯重点,抓好养殖业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围绕263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突出问题和江苏卫视263举报热线交办的各类信访,继续开展全面排查,把群众“看得见”、“闻得到”且长期扰民、肆意排放的畜禽养殖粪污等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清楚、解决到位。

(二)严格标准,加快推进养殖污染治理。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年初将关停小散养殖场690家、整治462家的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强化跟踪督查,督促各镇街抓紧制定实施整改方案,确保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关停整治到位。二是抓好关停验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行动计划》的补偿政策,把每个环节、每个数据都要搞实搞准,经得起复查。三是严格整治标准。按照干清粪、雨污分流、循环利用的有关标准,抓住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关键环节,确保治污设施的建设质量。

(三)抓好创建,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与创建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县和创建无锡市美丽牧场工作相结合,根据我市目前养殖分布情况和市场供给率的要求,按照“种养平衡,以地配畜”的原则制定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方案,适度配置养殖规模,稳定畜禽产业。加快推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先进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全面提升养殖场的环境容貌,年内力争创建美丽牧场2—3家,培育建设3—5家。

三、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根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将镇、街、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亲自抓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制队伍。借助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法律助理的作用,有效解决政府法制力量紧缺的问题。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整体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能力等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切实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二)强化程序制度建设,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把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下半年拟制定出台《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机制,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选聘、考核、报酬支付和退出等工作机制,开展法律顾问考评工作。优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定期例会和不定期座谈制度,研究当前政府及部门法律事务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部门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局,将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等领域涉及的行政许可权划入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以市大数据中心成立和推进为基础,主动对接省政务办“一张网”建设,完成网上审批相关软件开发及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市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取得显著成效,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服务型政府。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群众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突出抓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关键环节。加快数据开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推动数据资源“走出深闺”,造福于民。扩大公众参与、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不断强化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深化徐霞客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权力下放,抓好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局两个“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指导徐霞客镇不断完善“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架构,建立健全数字化指挥平台、权力与责任清单、信息化共享系统等监管服务机制。同时按照省编办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亮证执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保证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稳步开展,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五)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一是优化法治环境氛围。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政府和部门学法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培训作为入职培训、任前培训和交流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二是构建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围绕“案结事了”目标,采取针对性举措,分类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全面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完善行政调解、行政仲裁、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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