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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7-05-09)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坚持依法组织、统筹部署、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抓全局促发展,依法行政的推进力度明显增强

1、强化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早在2005年就已经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各镇(街道)、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镇(街道)的党政办主任兼任政府法制员,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均成立了法制科室,配置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基层法制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监督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政府坚持每年初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同步部署,每年召开全市依法行政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总结新成绩、分析新形势、安排新任务。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心组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学法等形式,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2014年在无锡地区率先出台了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开始对新提拔的非人大任命的副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极大地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机关干部“每月一法”学习制度,确保公务人员学法时间每年在40学时以上,激励全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自觉学法、主动学法,不断提高全市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3、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2009年制定出台了《江阴市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全面考核、重点考核、抽查考核等不同形式进行,每年考核一次,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市政府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结合每年的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修改制定考核标准,连续8年对全市各镇(街道)、部门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在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多措并举,努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在考核内容上力求科学、具体,将依法行政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可考的客观指标,建立了一套内容明确、重点突出、贴近实际的指标体系。在考核方式上,力求客观公正,专门邀请了市委政法委、纪委和监察局等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切实发挥依法行政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使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改革促服务,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

1、加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全面清理、科学配置、依法公开各部门行政权力。严格执行《江阴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阶段分步推进,对全市所有行政权力进行了“地毯式”审核清理,编制了市级行政权力总目录,列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截止2016年11月,我市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累计5853项、行政审批事项338项、行政处罚4310项,行政征收52项,行政强制175项,其他事项308项,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清单网上运行,切实用好用活清单,充分发挥清单在管理服务中的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2、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项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切实强化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研制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建设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建设电子批文证照库,研究“一窗受理”,探索“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为下一步成立行政审批局做好准备。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江苏省和无锡市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全面覆盖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为依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载体,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拓展发布信息和政民互动的有效途径,结合政府网站的改版,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外,通过市长信箱、在线访谈、调查问卷、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互动栏目,发布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近三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6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349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8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300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2件。

(三)抓创新促转型,制度建设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1、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市政府于2010年出台了《江阴市实施〈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办法》,全面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定期清理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要求,切实禁止越权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近三年内政府法制部门共审核各类文件614件,审查部门报备文件66件,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176份,有效地避免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问题,有力确保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的统筹规划,将社会高度关注、实践急需的文件作为重中之重,更加突出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见》《江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把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相继出台了《江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阴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江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等文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决策行为不断突出开放性、民主性、规范性,积极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时,举行公开听证,内容涉及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出租车扩容、管道水电气价格调整等,广泛征求意见,最大程度地赢得公众认可和支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使公众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顺畅的表达。

3、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背景下,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将江阴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正式更名为江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市政府法律事务、对各镇(街道)、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中的重要参谋和助手作用,坚持公开选聘、强化标准、优中选优的要求,于2017年3月正式聘请了30名公职和8名非公职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借助“外脑”和“智库”,把好市政府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法律关。

(四)抓监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1、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机制。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予以清退,切实做好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通过严格的培训考试程序,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水平,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规范。截止到2016年,共发放执法证件4000余张,2016年全市开展第七次换证工作,共计审核、换发行政执法证及行政执法监督证2517张。及时做好行政证件变更、补办、发放等管理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遗失等情况,及时审核部门在行权系统提交的变更、补办执法证件信息,做好情况统计。

2、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更大力度、更严标准、更强措施,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市场监管、资源环境、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仅2016年,就开展执法检查4315次,排查隐患11231条,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益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把案卷评查作为规范基层服务执法的重要抓手,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截止到2016年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983卷。创新评查方式,针对公安、人社、住建、物价、文广新五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进驻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确保评查取得实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指导文书,改变重审批轻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用事业局印发了《行业监管行政指导工作意见》,将巡查监管作为行政指导的重点,切实开展行政建议、行政提示、行政警示等行政指导,既达到了行政管理目的,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抓和谐促稳定,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逐步加强

1、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近年来,我市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为主线,以提高复议效能为重点,以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为目标,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不同类型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依法分类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及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公信力。近三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受理196件,审结196件,审结率为100%,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2、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根据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对照《江苏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并不断积累经验。对案情复杂、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论证会。对行政复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截止至2016年12月共征求专家意见、举行复议听证会4次,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有效审理,提升了行政复议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3、逐步强化行政应诉工作。面对行政应诉案件数量激增、案情日趋复杂、办理难度越来越大的新形势,切实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近三年全市行政机关完成行政应诉案件246件,最大程度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政府合法规范为民的形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务实为民的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心。部分单位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南闸街道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参加庭审,人社局克服出庭任务重的矛盾,做到了每起案件都有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效显著。但与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法治建设的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同时,面对实施“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局势,也使政府法制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推进机制如何进一步完善,需要作深层次研究。近年来,各镇(街道)、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越来越重视,但是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需要在源头上、体制上、政策上对依法行政的推进机制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思考。二是政府制度建设如何更好地引领推动改革发展,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随着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制度建设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逐渐显现暴露。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性不强,合法性审查机制还不健全,后评估和清理工作尚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公众参与的程度还不高,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制度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的发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三是行政执法行为如何实现规范公正文明,需要不断强化和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环节,是群众最为关切和重视的领域,是直接反映政府执政能力的风向标,针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的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齐、执法文书不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说理不够等问题,需要切实提出有效应对措施加以解决,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四是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如何提升,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近几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不断增强,但全市处理行政复议应诉的力量普遍较为薄弱,业务能力亟待提升,对此需要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开展,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五是政府法制力量如何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亟待研究解决。近年来,我市法制机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职能不断拓展,但目前法制机构建设特别是基层还相对薄弱,法制工作存在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如何切实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素质等与其承担的日益繁重的任务相适应,是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亟需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下步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

(一)贯彻国家和省、无锡法治建设新部署。党中央、国务院《纲要》是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江苏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无锡市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细化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方案》以及无锡市《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严格遵照中央和省、无锡市部署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切实承担并完成好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往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

(二)适应法治建设阶段性特征新形势。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工作中也面临着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不严密等问题,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理难度加大,能力亟待提升的短板,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有待提升的不足,要进一步提高建规立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精细化,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服务江阴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今年是我市撤县建市30周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依法行政工作必须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六大发展战略”,更加突出服务改革和民生导向。突出服务改革,就是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保障作用,抓好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生发展、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强化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部门审批职能,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和住建等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继续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镇综合执法局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突出民生导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惠民,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适应法制队伍建设新要求。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着力提升政府法制队伍履职能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法制机构建设,整体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能力等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优化法制环境氛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壮大广大依法行政人员“普遍多数”,提高各级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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