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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7-03-14)  点击量:
 

——2017年1月9日在江阴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我院在中共江阴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江阴建设

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24人,提起公诉3657人。加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化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试点工作,大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审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20人,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涉及近400名被害群众的朱炳祥特大集团电信诈骗案。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犯罪38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快批捕3名涉嫌销售未经检疫病死猪的犯罪嫌疑人,起诉19名在微信朋友圈、QQ群等社交平台上售卖微整形假药的犯罪嫌疑人。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对不构成犯罪或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3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4人,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22件,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的被告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努力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功能,试行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推行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接收各类信访243件,提供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10.5万元。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97人、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994人。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人,努力减少劳资纠纷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制度,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5件136人,其中在校生14人,审查起诉无锡市首例未成年人犯罪集团案,《江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调研报告》入选《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6)》。进一步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风险研判,针对查办财政专户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校园欺凌案件等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完善社会监管体系。

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履职服务的切入点、着力点,护航江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出台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对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共同挂牌督办的、以暴力手段非法插手建筑行业的黄海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突出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从事非法活动的犯罪,从快批捕2名通过虚假融资租赁协议,骗取江阴某上市公司1000余万元的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采取以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以督促履职解决个案问题,以专项行动开展综合治理等方式,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肃追究犯罪,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3人。参与开展禁渔期专项打击活动,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19人,配合相关部门督促被告人放流鱼苗,帮助恢复长江生态资源。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创新发展。全力配合江阴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安排专门的检察官办案小组负责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效对接法院“三审合一”办案模式。起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人,成功办理假冒国外某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案、侵犯江阴某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参与创建“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及联合执法行动,支持在民营高科技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定期发布知识产权类犯罪典型案例,提示风险防范重点。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创新活力。

三、把握反腐斗争新形势,积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部署要求,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着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促进全市政务环境更加廉洁高效。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国企领域职务犯罪和打击行贿犯罪等专项活动,重点查办村镇建设、医疗检验、征地拆迁等领域群众反响大、社会影响坏的“小官大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类案件15件23人,渎职类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犯罪数额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5人,科级以上干部7人,村书记、村主任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依法查处无锡市检察院交办的缪红、许阳两起处级干部涉嫌受贿案,立案查处江阴市粮食局原局长徐文侠、华士镇原党委副书记孙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周剑波涉嫌受贿等一批大要案。加大打击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行贿数额较大的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4人。

着力提升智慧侦查水平。加快侦查设施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新建的职务犯罪办案基地顺利通过上级检察机关验收并投入使用。不断探索适合基层检察机关实际的智慧侦查模式,针对当前职务犯罪日趋智能化、隐蔽化等特点,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依托信息研判中心集成的4大数据库和6大办案系统,大力提高线索评估、初核初查、侦查取证的效率和精准度。加快侦查模式由传统手段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行反贪、反渎线索双重审查、联动办案模式,查办受贿、渎职复合型案件4件4人。与有关部门建立事故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派员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56次,努力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高发势头。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原因,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项预防调查工作,不断深化职务犯罪危险源点防控等工作机制。精心创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先后组织122批次6000余名党员干部,赴“江阴市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基地”接受教育。上线运行“江阴市预防职务犯罪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实现网下实体场所与网上虚拟平台的并行互动。选取重大典型案例,到5家行政机关、国有单位举办访谈式案例剖析会,我院开发的相关预防课件,荣获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接受各类企业主体行贿档案查询5300余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市政重大建设项目同步预防工作,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风险隐患,及时向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保障政府建设资金安全。

四、围绕法治建设新目标,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对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及时督促撤案或立案;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及时追加逮捕或追加起诉;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并立案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建议再审5件。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要求对瑕疵证据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24份。提前介入21起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并对侦查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高标准建设“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采取“共用前端、双路传输、全程录制、单独存储”模式,对看守所的监室、相关场所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与看守所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时查询出入所人员各类信息,驻所检察监督实现全程化、全面化、同步化和信息化,有力促进监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检察活动,对已不符合条件的监外执行人员,建议收监执行5人。严格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通过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3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监督申请28件,受理民事执行监督1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7件,发出相关检察建议14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8件,如针对某公司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25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

五、落实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内外监督制约,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检察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强化队伍综合素能建设。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效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出台《关于推进江阴检察软实力建设的工作意见》,加快实施高素质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分层分类分批开展技能培训、业务竞赛、学历教育和岗位练兵,开展“微党课”、“微讲座”、“微调研”等活动,努力增强干警职业素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传播检察正能量,再次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院干警在省市级以上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得63项荣誉,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及1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有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制定改革工作方案,严格员额内检察官入额遴选条件,合理设置准入、禁入、缓入“三道门槛”,确定首批入额检察官53名。坚持检察长领导和检察一体化的检察体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持续深化党风廉洁建设。深入贯彻党风廉洁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廉洁谈话等制度,推行廉洁承诺、廉洁学习日、廉洁月报告等举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紧盯司法办案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不放松、持续整改不动摇,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年来工作的主要成效和体会

2012年以来,我院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优化履职、强化监督、改革创新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过去的五年,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目标更加坚定、思想更加统一的五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融入大局、业绩显著提升的五年;是不断规范司法办案活动,检察公信力不断增强、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的五年;是检察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队伍管理更加科学、检务保障更加有力的五年。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坚持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十八大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向党委、人大常委会汇报重大部署、重要工作,主动争取、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五年来,共向市委报送各类简报、情况反映130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题报告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和评议检察工作90余次;不断拓宽检务公开的渠道和平台,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4500余份。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适应时代要求实现同步合拍。我们瞄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制约发展的难点,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主动靠前服务,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五年来,共形成风险研判报告70余份,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涉农检察举措、重点工程预防等专门性工作意见5项;受理行贿档案查询1.2万余次,组织1152批次4.6万余名党员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开展各类群众性普法宣传活动160余次,被无锡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规范司法、增强司法公信,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我们主动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明确司法办案关键岗位的诉讼程序、办案标准和相关责任。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及时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782人,不批准逮捕883人,起诉14326人,不起诉142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51人,挽回经济损失1.02亿元;接收各类信访1055件,结案率95.5%;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8089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120余次;整体办案质效处于无锡市前列。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奋力争先创优,全面推动工作不断提质增效。面对发展中的问题、工作中的瓶颈,我们迎难而上,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举措,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和困难,不断书写江阴检察事业的新篇章。五年来,在全国首创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并不断推进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推动成立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国际儿童救助会成功开展全国首个“未成年人司法与保护干预”试点项目;有效探索派驻乡镇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获评无锡检察创新项目特等奖;稳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公益诉讼、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任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能,保障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从严治检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全面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的接触和交往,持续治理不规范不文明司法行为。加快培养各类专门型检察人才,构筑检校共建平台,设立全省首批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我院先后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等市级以上荣誉134项,干警有35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赵建新、张涛等一批检察系统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江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代表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江阴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开展法律监督的力度、质效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视野还不够开阔,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工作实效和影响力不够明显;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增强,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一阶段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的任务将更加光荣和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工作部署和全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提升履职服务质效,努力为我市继续当好全省全国县域发展排头兵和领头羊,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砥砺奋进。紧密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自觉在检察工作中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强化司法办案职能,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确定实施的产业强市、创新驱动、改革开放、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和民生优先“六大战略”。更加重视防控风险,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加大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力度,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加快设立生态环保检察室,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平等保护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

二是有效履行检察职能,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砥砺奋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黑恶势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突出监督民事执行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打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力度;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落实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开展“1310工程”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维护财政资金安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开展前瞻性研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坚定改革创新步伐,在厚植领先发展优势上砥砺奋进。加强统筹协调,稳步实现全体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设置办案组织,有效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对接法院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加快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完善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将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观护帮教工作站、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派驻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等创新项目。加大检察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智能办公、智能办案、智能监管和智能决策水平。

四是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砥砺奋进。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化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检察软实力建设,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为方向,改进和优化新时期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模式、方法,突出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促公正,强化检务督察,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开创江阴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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