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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人大机关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时间:2017-02-09)  点击量:
     


    2017年度人大机关部门预算公开格式及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自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持续加强监督工作,积极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努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落实
    积极推动议案决议的贯彻执行,大力推进城乡建设“1310”工程建设。督促推动年度发展计划执行,持续加强对各项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的跟踪分析、执行监督和问绩问效。严肃年度发展目标调整,规范程序和责任要求,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持续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工作,严肃财政预算计划调整,继续加大对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全面落实对开放园区、街道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开展对政府落实债务管理制度情况的审查监督,积极探索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有效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强人大审查监督专家队伍建设。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监督。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217件代表建议,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制度,及时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具体行动,进一步规范加强人事任免工作,全面规范和落实“一府两院”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向宪法宣誓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等活动。
    二、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围绕产业强市战略实施加强监督,重点加强工业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旅游业规划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监督。围绕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强监督,重点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区域创新平台建设、新兴产业培育扶持、产业与资本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的监督。围绕改革开放战略实施加强监督,重点对我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或监督检查。围绕城乡统筹战略实施加强监督,持续对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绿道工程规划与建设、“五网”升级工程等情况开展监督。组织代表开展“优化城乡建设与管理”为主题的集中履职活动。围绕绿色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监督,继续专项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畜禽养殖综合整治等情况开展持续深入监督。持续关注居民增收、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智慧医疗建设、全民阅读、体育产业、高等教育发展情况,对农村供水管网、户表改造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法治江阴建设持续加强监督。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环境资源案件庭审工作,听取和审议刑事执行检察、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报告,持续监督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调研公安智慧巡防工作。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人大信访督办机制,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常委会履职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推进,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市文明创建中积极作用。
    三、规范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
    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市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健全代表小组工作制度,试点代表小组定向联系监督制度,提升代表小组履职工作成效。持续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经常性履职活动,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参加或列席“一府两院”相关会议或活动制度。优化提升代表集中履职活动,按季度统筹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年、建议督办月、履职活动周、接待联络日等代表集中履职活动。加大代表履职保障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代表培训学习,定期向代表提供学习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联系和组织,及时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便利。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动态管理,继续落实好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无锡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评议等工作。
    四、推动人大工作与建设与时俱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服从市委领导,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要求。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制订和修编。规范加强人大门户网站建设,办好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工作简报,完善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积极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人大工作机构和各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职能定位,优化工作机制,落实职责要求,提升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常委会履职专家库建设,持续提升常委会履职工作成效。积极配合、参与上级人大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升作风效能建设水平,全面加强和提升机关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人大机关由办公室(研究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组成。办公室由综合科、宣传调研科、信访督查科、行政科、秘书科、预算监督科组成。2017年预算数据由市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产生。江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总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行政附属编制12人。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行政附属编制5人。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专项支出预算编制:根据江阴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澄财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细化预算编制,整合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第二部分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可通过“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预算公开报表查询”专设的“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查询导出。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下方附件。
     

    第三部分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澄财预〔2017〕6号)填列。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25.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362.42万元,减少 18.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25.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625.7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625.74万元,与上年相减少 362.42万元,减少18.2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专户管理非税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1625.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5.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离休人员工资福利等,维持人大机关日常运行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 345.56万元,减少22.7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50.87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8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44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86万元,增长(减少)3.61%。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大机关宣传调研经费和印刷费两项专项合并,减少预算10万元;原代表选举及培训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合并成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减少预算8.4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人大机关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人大机关部门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625.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5.74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人大机关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人大机关部门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625.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75.96万元,占72.33%;
    项目支出449.78万元,占 27.67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人大机关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25.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2.42万元,减少18.2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人大机关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2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2.42万元,减少18.2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7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23万元,减少19.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1、人大机关运行费用102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37万元,减少25.36%,主要是取消了公车费用。
    2、人大会议费用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15.38%,主要是2017人代会为换届会议,会期延长,相应费用增加。
    3、人大监督工作费用5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人大代表工作120万元,此项为上年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培训与补选经费2项合并,与上年相比减少8.4万元,减少6.5%。
    5、其他事务支出12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46万元,减少17.99,主要是合并宣传调研经费和印刷费,总体费用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15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0.4%。
    2.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项)支出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减少1.7%。
    3.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支出1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享受新职工购房补贴的在职人员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7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2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71万元、津贴补贴18.08万元、奖金127.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5.18万元、绩效工资386.15万元、离休费16.19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住房公积金81.5万元、提租补贴56.3万元、购房补贴13.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51.3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4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人大机关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大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25.7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2.42万元,减少 18.2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7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23万元,减少19.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
    1、人大机关运行费用102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8.37万元,减少25.36%,主要是取消了公车费用。
    2、人大会议费用1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15.38%,主要是2017人代会为换届会议,会期延长,相应费用增加。
    3、人大监督工作费用5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人大代表工作120万元,此项为上年代表活动经费、代表培训与补选经费2项合并,与上年相比减少8.4万元,减少6.5%。
    5、其他事务支出12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46万元,减少17.99,主要是合并宣传调研经费和印刷费,总体费用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15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万元,增长0.4%。
    2.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项)支出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减少1.7%。
    3.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支出1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6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享受新职工购房补贴的在职人员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75.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24.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0.71万元、津贴补贴18.08万元、奖金127.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5.18万元、绩效工资386.15万元、离休费16.19万元、生活补助1.32万元、住房公积金81.5万元、提租补贴56.3万元、购房补贴13.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51.3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45.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7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44.56万元,比2016年减少135.71万元,降低48.42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租车费、驾驶员租赁费100.85万元,减少交通补贴35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5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取消公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5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节约开支。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6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为换届第一年,人代会会议时间长于历届,费用有所增加。
    人大机关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64.6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3.53万元,比2016年减少0.31万元,减少8.07%,主要是用于采购更新计算机、打印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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