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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有关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6-11-23)  点击量:
 

市司法局局长 章见良

 

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各位组成人员:

“六五”普法期间,我市的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高起点谋划,大力度保障,全方位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宪法和法律得到广泛普及,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在保障和促进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市方略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3月,我市周庄镇山泉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6年3月,“江阴三十年普法实践”首次入选《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6年5月,我市被表彰为“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

今年以来,中央、省、无锡市相继发出通知,就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作出了部署,我市从去年底开始着手调研,起草《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过多次审改,形成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送审稿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9月9日,市委常委会通过了《规划》审议。

现在,我受江阴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作《规划》有关情况的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规划》起草的基本思路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奋斗目标”,主动服务我市“六大”发展战略,使平安江阴、法治江阴建设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借力“六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的优势,全力争创“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市,到2020年,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二、《规划》起草的过程和主要依据

今年以来,我们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作为启动“七五”普法的“根基工程”,成立《规划》起草组,依据全国、省以及无锡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江苏省“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细则》、《江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法治江阴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对23个机关部门的走访、沟通、交流,对基层15个镇(街)深入调研,对300家企业的抽样调查,以及通过“法润暨阳”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七五”普法万人问卷大调查活动,向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征询对“七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规划》的初稿。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对《规划》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发送到全市40个主要机关部委办局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部委办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宣传部、司法局又多次对《规划》进行沟通修改,最终形成《规划》的送审稿,保证了《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精准性。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和保障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江阴“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主动服务江阴“六大”发展战略,积极顺应现代传媒技术发展新趋势,按照法治江阴建设的总体要求,紧贴全市公民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顺利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贡献。

《规划》提出,“七五”普法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更加健全、法治知识传播渠道更为广泛、各级法治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环境。

《规划》强调,“七五”普法必须坚持“五个原则”,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需求导向,服务群众;融合发展,多元共治;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改革创新,注重实效。

(二)主要任务。按照“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划》确定“七五”普法期间,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三是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四是强化与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五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三)对象和要求。《规划》确定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同时,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确定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对象范围较“六五”普法规划规定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农民工六大类重点对象,有了较大调整,以期更加突出重点、强化精准普法。

《规划》分别对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要求。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关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是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地完善法治教育课程,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三是深入开展企业经管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好各级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断提升诚信守法、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

《规划》还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作为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的重要载体,特别增加了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

(四)工作措施。为确保“七五”普法任务的顺利完成,《规划》提出了九项工作措施。一是以“法润暨阳”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三是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是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五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六是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制度;七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八是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九是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

其中,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是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工程,《规划》提出要积极构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是对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更高要求。加大政策支撑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法治文化纳入“文化强市”、“诚信江阴”建设以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相适应,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推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

关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规划》明确,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推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有效运行。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司法执法人员的示范作用,发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活动中的引导作用。强化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公布机制。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工程建设。

关于提升全市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规划》明确,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法治校园“法治五建”活动。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一村一居一法治副主任”制度,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规划》对“七五”普法的组织领导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规划》提出,各级党委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内容。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规划》指出,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治宣传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定各自“七五”普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考评机制。《规划》提出,制定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四是分阶段组织实施,《规划》明确,“七五”普法从2016年起开始启动到2020年结束,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确保“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五是加大保障力度,《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人均1.5元标准(含外来人口)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规划》还特别增加了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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