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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6-10-31)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7月1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四方面意见。现就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监督。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着力强化特殊保护理念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和《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文件,坚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特殊刑事政策。不断增强做好未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践行全面保护、双向保护、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司法理念,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未检规范建设

围绕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和特殊保护需要,科学界定未检工作职责范围,既防止范围过窄导致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力,又避免范围过宽导致不能集中精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机融合捕、诉、监、防、维等各项工作职能,细化教育感化挽救措施,健全司法衔接配套制度,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强化程序规范意识,认真克服工作随意性,严格遵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规程,完善统一的未检工作法律文书,有效提升未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整合帮教资源,着力健全社会支持体系

主动对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加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外部横向沟通联系,有效完善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紧密协作的社会化工作体系。广泛调动更多社会力量,持续加大江阴未检三大平台建设力度,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加快推进品牌化建设进程。着力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的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未检配套工作的社会化运作水准。

四、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着力建设未检专业队伍

狠抓专业素能建设,坚持以未检履职需求为导向,全面补齐短板,建设高素质的未检工作队伍。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进行未检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未检干警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的积极性。狠抓日常教育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加快培养专家型未检人才。改进对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未检工作评价机制,注重未检理论研究和机制创新,扩大总结宣传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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