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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6-08-12)  点击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报告2013年以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我院在中共江阴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和制度,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完善“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打造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雏鹰爱心港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三大平台,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我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表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今年,我院未检科和1名未检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办案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审查起诉涉及未成年人案件395件49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1件400人,未成年被害人案件84件98人;共办理审查逮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10件15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8件117人,未成年被害人案件42件42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5件31人,不捕率约为30%;依法对1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符合条件的24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不诉率为13%;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401人次,落实法律援助387人。

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从2013年的115人减少到2015年的94人,降幅达18%。二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居高不下,占到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80%。三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超过90%。四是审前羁押率明显下降,从2013年的36%下降到2015年的14%。五是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主要涉及盗窃、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构建一体化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捕诉监防维”一体化机制建设,在办案中全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设立专门办案机构。设置了无锡地区首家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统一受案范围,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步扩大到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二是整合未检工作职能。实行同一承办人一条龙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及维权帮教等职能,提升未检工作的连贯性和有效性。三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对重大、疑难、敏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监督引导,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严重危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犯罪。今年5月,华士镇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命案,其中2人为未成年人,我院未检科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对收集固定证据、适用强制措施等,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检察意见。

(二)突出规范化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质效。分层推进办案软硬件建设,完善横向协作配套机制,推动未检工作规范开展。一是规范专门办案场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建成了包括讯问室、询问室、心理疏导室、不起诉宣告室等在内的未检办案工作区,配备了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装备和设施,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创造良好条件。二是规范未检办案程序。细化讯问(询问)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犯罪记录封存、案件听证等程序规定,完善案件审查、出庭公诉、帮教考察、训诫教育等工作标准和规范,使未检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有章可循。三是规范内外协作机制。积极落实江苏省检察院与上海市检察院会签的有关未检工作异地协作的协议,办理了全省首个异地委托观护帮教的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法律效果。推动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衔接机制的规定(试行)》,健全本院未检、侦监、公诉等部门间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帮教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内外工作合力。

(三)推动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检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门的维权社团组织,有效破解社会资源不足等难题。一是推动落实特别程序。2014年,联合法院、公安局、团市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委托协会的专职社工和兼职会员,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社会调查、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等工作。多次邀请知名学者、外籍专家开展各类专业培训14次,参训人数2500余人次。去年我院承办了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讨会”,相关做法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获评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二是推动加强犯罪预防。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四维一体、无缝衔接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校园暴力、未成年人性侵害等突出社会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0余份。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校园行”、“法伴青春·呵护成长”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微博、微信、微电影等载体,定期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广泛普及自我保护知识,积极帮助解答法律问题。今年5月,我院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组织召开了“江阴市第四届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预防犯罪研讨会”。三是推动完善帮教模式。构建无微不至的“1+1”心理帮教模式,将外部聘请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组建心理咨询师团队,实施一对一的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矫治;构建授人以渔的“1+N”技能培训模式,为取保候审在观护帮教工作站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对象,提供免费的短期培训机会,积极创造回归社会条件;构建有始有终的“4+1”跟踪帮教模式,由检察官、警察、专职社工和家长组成四方帮教小组,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程的跟踪帮教,相关公益创投项目先后获评2015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大赛铜奖、江苏省青年公益项目大赛二等奖、江苏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

(四)完善三大平台建设,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络。积极推动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雏鹰爱心港等三大平台品牌化建设,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一是做强观护帮教工作站,努力实现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零记录”。2008年,我院借助民营企业力量,在全国首创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有效破解平等适用取保候审司法难题。近年来,观护帮教工作站走上了“经营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功能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先后有122名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入驻,无一脱保漏保和重新犯罪。今年初,依托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全新打造了第四代技校型观护帮教工作站。安徽籍未成年人小汪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在该工作站接受免费技能培训2个月,考取了电焊初级资格证书,回老家后找到了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该案例成功入选“无锡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二是做实“雏鹰爱心港”,努力实现问题青少年“零犯罪”。针对因情节轻微,或者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未受刑事处罚的问题青少年群体,我院于2012年,联合相关单位创建了集办案、维权、矫治、预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雏鹰爱心港,并在各乡镇、街道设立联系点,重点帮教在办案中发现的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依托爱心港开展的重点青少年关爱项目,被市文明办列入201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三是做精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努力实现在校学生犯罪“零增长”。2014年,在市政法委牵头下,我院联合相关单位建成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江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置了崇法尚德、警醒示戒、励志奋进和关爱共育等4个板块,推出了“法治伴我行”系列活动菜单。该基地入选无锡市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已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80余次,受教学生2万余人,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

(五)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夯实未检工作发展根基。以履职需求为导向,全面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未检干警的综合素能。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进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与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紧密结合,切实培养干警投身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的积极性。二是狠抓素质能力建设。配强配优未检专门团队,设置了2个主任检察官办案小组;干警平均年龄29岁,其中1名在读博士研究生,2名在职法硕研究生,2名干警具有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资格。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先后承担省、市法学会等课题5项,张涛同志以第二名的成绩获评第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培养爱岗敬业、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强化未检工作风险防控,完善一体化模式下的监督管理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未检工作始终,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利用不捕不诉等检察权谋取私利。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几年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还没有牢固树立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依然把未成年人案件等同于一般案件。二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发挥不全面,没有统筹好双向保护、惩治与预防、专业化与社会化等关系。三是规范化建设水平不够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一些具体制度和办案规定有待进一步细化;四是未检社会支持体系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有效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深化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推动江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一体化建设。以上级检察机关成立未检工作专门机构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强化“捕诉监防维”一体化建设,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帮教、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独特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综合素能建设,通过“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打好未检队伍建设“组合拳”。积极推进未检工作配套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衔接配合。持续推进未检部门办案责任制改革,优化案件审查办理机制,强化办案流程动态监管。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建设。依托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深入开展综合帮教维权工作,切实完善社会化支持体系;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完善社会化预防体系;依托观护帮教工作站、雏鹰爱心港等平台,不断改进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体系。

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与总结。切实发挥我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检察院未检工作联系点的优势,充分挖掘江阴未检工作的亮点特色,突出对品牌工作的总结宣传,努力讲好“江阴未检故事”,传播“江阴未检好声音”,不断提升未检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各位委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充分表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开创江阴未检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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