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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6-08-12)  点击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江阴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江苏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江阴市审计局对江阴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按照“评价总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重点开展了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国资运营管理、税费征管质量、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执行、专项资金绩效、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八个专题的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次主要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审计评价

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和预算单位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优先保障民生事业需求,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5%,比上年增加18.25亿元,增长9.1%;其中税收收入18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36%。

——挖潜增收,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财税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目标管理,坚持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抓住“一带一路”、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契机培育财源,完善协税护税和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继续挖掘增长潜力;采取财税引导、盘活存量、数据共享等措施,构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政策支持,促进社会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裂变扩张,带动重大项目引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外贸稳增长。进一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经济转型发展专项,向上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0.96亿元,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等产业的投入力度。

——优化结构,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民生事业投入力度,2015年全市在民生保障方面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6.68亿元,占支出总量的76.3%。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镇(街道)民生刚性支出需求和正常运转。

——深化改革,全面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主动适应新预算法,细化预算编制,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清理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新机制,严控债务规模和融资成本。继续试点公开9个单位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加强管理,提升国资公司运营水平。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优化国资公司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完善国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7家一级国资公司、11家二级公司重新配备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确保国资公司良性运行。

二、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我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1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177160万元的100.55%,比上年2006618万元增加182536万元,增长9.1%。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5年我市地方可用财力为2282304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154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20617万元;(3)国债转贷收入40000万元;(4)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55501万元;(5)收回以前年度额度4707万元;(6)上年结转本年支出111917万元;(7)上年结余1642万元。

2015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351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000万元,当年结余128790万元。当年结余补充预算周转金363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2490万元,累计净结余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我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69567万元,比上年1729723万元减少1560156万元,下降90.2%。政府性基金收入加省补助市县收入19807万元,合计1893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78805万元的105.91%。

2015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81479万元,比上年1632940万元减少1451461万元,下降88.89%。政府性基金支出加市县上解省支出1363万元,合计182842万元,当年结余6532万元。上年结余149001万元,省退以前年度多扣南水北调基金1209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55501万元,累计结余1012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7097万元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5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397万元的101.09%。当年结余52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0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3118万元的117.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09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3323万元的96.81%;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9092万元。当年结余261735万元,累计结余21494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2015年政府专项年初预算454765万元,预算调整后,实际可用指标476221万元;当年指标使用415363万元,指标结余60858万元,占可用指标的12.78%,其中:收回28102万元,结转2016年32756万元。

当年指标结余占实际可用指标比例高于30%的项目有61个,占项目总数的30.65%;下达指标65840万元,指标结余46545万元,占下达指标的70.69%;其中17个项目指标9837万元全部结余。

2.部分收入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2015年将收回的各园区、镇、街统一收费23702.31万元,挂非税收入专户,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截至2016年4月,已入库8160万元。

(2)2015年国源公司房租收入1662.81万元,固定资产清理收入4.05万元,合计1666.86万元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历次被征地农民并轨城保资金筹集不到位。2016年1月末,各园区、镇、街共欠缴历次被征地农民并轨城保资金38476.3万元,其中:①华士镇欠缴2013年的15.81万元;②月城镇、徐霞客镇、周庄镇、华士镇、顾山镇、云亭街道、南闸街道共欠缴2014年的11979.29万元;③高新区、临港开发区、月城镇、青阳镇、徐霞客镇、周庄镇、华士镇、新桥镇、长泾镇、顾山镇、云亭街道、南闸街道、澄江街道共欠缴2015年的18694.85万元;根据澄政纪〔2015〕1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对各镇、街2015年上缴资金再补贴50%,计7786.35万元。

4.往来资金指标使用监管不严。2015年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剂使用往来资金指标183.34万元,其中:将妇联单身贫困母亲生活救助金12.67万元用于支付会务费、餐费、租车费;将机关服务中心租车费170.67万元用于支付杂志费、会务费、餐费等。

(二)江阴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5963万元的103.21%,比上年280487万元增加35291万元,增长12.5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5年高新区可用财力为201853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77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16519万元;(3)上年结余2594万元。

2015年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5082万元的108.28%,当年结余12275万元。当年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00万元,调减结余244万元,累计结余30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高新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4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2412万元的100.01%,比上年234575万元减少192159万元,下降81.92%。

2015年高新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4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2412万元的100.01%。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增长,较好的完成了预算目标。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5年长山社区广场设施维修工程、殡葬补贴等50个项目未执行,年初预算965.74万元;长山中学校园改造工程等8个项目,年初预算2467.84万元,实际支出724.8万元,执行率29.37%。

2.部分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2015年3个项目超预算支出2946.3万元,其中:退伍军人安置费预算安排187万元,超支105.32万元;无业重残人员补助预算安排16.8万元,超支7.98万元;开发建设支出预算安排94064万元,超支2833万元。

3.超协议支付拆迁补偿款未经集体商量。因拆迁企业江阴市大桥管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云英前妻杨芹花,对2010年4月的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不满上访,2015年2月10日,城东街道未经集体商量,从维稳经费中支付超拆迁协议约定的拆迁补偿款39.8万元给杨芹花。

4.土地及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2015年高新区未及时收取江阴市昌荣钢结构有限公司和29家入驻三创载体企业的土地、房屋租金合计451.78万元。

(三)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4495万元的74.77%,比上年472139万元增加9769万元,增长2.0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可用财力为331032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1908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61520万元;(3)上年结余10644万元。

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7277万元的82.73%,当年结余10644万元,累计结余1064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1742万元的12.45%,比上年87601万元减少66218万元,下降75.59%。

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1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1742万元的12.45%,当年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预算编制内容完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略有增长。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本级、临港街道和璜土镇项目支出年初预算195674万元,实际支出117075万元,平均执行率59.83%。其中:执行率低于60%的项目29个;未执行的项目2个。

2.预算调整未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2015年临港经济开发区调整项目预算1026.5万元,未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

3.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

(1)截至2015年末,临港经济开发区未及时收取集体资产租金1175.65万元,其中:2015年235.51万元,往年940.14万元。

(2)2013年4月30日,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维多利亚国际酒店签订协议,将从澄江街道江峰村租入的江峰广场部分房屋和地下室转租给酒店,面积7300平方米,租期10年,第一阶段5年租金为186.5万元/年。截至2015年末,应收未收租金498.2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对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林局、卫计委、体育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用事业局等10个部门及其下属70个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10个部门及其下属70个二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指标173491万元,下达额度154102万元(含上年结转额度6903万元),支出150737万元。至2015年末,指标结余26292万元,额度结余336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基本能执行《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省、市委“八项规定”。2015年,市财政局等10个部门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011.29万元,实际支出1881.82万元,比预算节约1129.47万元,下降37.51%,比2014年1852.34万元增加29.48万元,增长1.59%。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支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1)2015年,园林局、公用事业局等6个部门本级和市特种垃圾管理站、市地震办等6个二级预算单位共19项专项经费年初预算3403万元,当年未使用10项,计1281万元;执行率不足30%的9项,计2122万元。

(2)2015年,农林局、园林局和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多编报预算21万元。

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015年12月29日,园林局支付金马印刷有限公司印刷费6.2万元,未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二次询价。

(2)2015年,市住建局产权监理处直接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委托给市房产测绘和房屋修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费用每年57.8万元。

3.转移资金

(1)2015年,城管局拨付食堂经费278万元,比市财政核定的110.35万元,多拨167.65万元。

(2)2015年,国土局和园林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在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的前提下,多拨工会经费147.1万元。审计指出后,市卫生监督所于2016年4月1日将多拨的5万元上缴市财政。

4.提前列支费用

(1)2015年12月30日,市地产交易中心预付2016年一季度物业费33.29万元,根据合同应于每季度末支付当季度物业费。

(2)2015年12月21日,公用事业局预付2016年一季度物业费8.28万元,根据合同应于每半年末支付前半年物业费。

(3)2015年末,国土局本级和市工程稽查大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单位公务用车油卡余额充足的情况下,预充汽油款19万元。

5.社团组织清理资金未入账

(1)2015年3月,市健康促进中心收取市医师协会清理资金4.82万元,未按规定入账,也未上缴财政。

(2)2013年5月,市林业指导站收取市林业协会清理现金结余0.68万元,未按规定入账,也未上缴财政。2013年7月,支付市林业协会清理审计费0.3万元,支付看望单位职工慰问费0.1万元。

(五)非税收入征管情况

2015年,全市完成非税收入239364万元,比上年238988万元增加376万元。2015年有执收任务的51家单位,有31家完成年初计划,20家未完成。

审计抽查了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的征收情况。2013年至2015年,诉讼费开票27871.02万元,退费4206.27万元,应缴23664.75万元,款项已全部上缴入库。审计结果表明,市法院建立健全了诉讼费用收取制度,严格把关诉讼费用征缴程序和收费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部分案件少收诉讼费。审计抽查发现,2013年至2015年少收诉讼费13.4万元,其中:少收被告负担部分12.68万元;因开票失误少收0.04万元;因裁判文书计算不准确少收0.05万元;原告未按缴费通知单缴纳0.63万元。

2.部分诉讼费未按规定退还。审计抽查发现,2013至2015年,有127个案件应退未退诉讼费168.43万元。

3.多退诉讼费。2013至2015年,多退诉讼费22.11万元,其中:因退费系统不完善,重复退费22笔,计20.41万元;因计算错误退费5笔,计1.7万元。审计指出后,市法院认真落实追收,已追回6笔,计6.58万元。

4.部分免征诉讼费不合规。审计抽查70个免征诉讼费案卷发现,有9个案件免征对象不合规,涉及诉讼费48.66万元;17个案件审批程序不合规,涉及诉讼费0.34万元;2个案件既不符合免征条件也未履行审批程序,涉及诉讼费1.91万元。

(六)土地储备中心、国资公司运营管理情况

市审计局对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华水农业水利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国资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城投等4家公司和土地储备中心基本能遵守财经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基本有效。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资金出借未收取利息。2015年城投公司累计出借给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27000万元,约定年利率7.5%,应收未收利息63.08万元。审计指出后,城投公司已落实催收,并于2016年5月25日收回利息。

2.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华水公司名下广本雅阁苏B6P105汽车1辆未入账。

(2)部分地块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城投公司17宗地块发现,部分土地存在违章搭建、种植蔬菜、用于停车等情况。

(七)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5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3634684万元,比上年3349399 万元增加285285万元,增长8.5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部门以“顺应税收新常态,激扬江海新税风”为主线,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办税举措,着力推进转型升级;联合市工商联打造“纳税人之家”升级版,为纳税服务提供了专业化指引。但审计发现还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风险应对操作不够规范。审计抽查地税局中等风险税收评定案卷49本发现:未在询问约谈前3天向纳税人发出《约谈通知书》的案卷20本;未经案头审核和询问约谈再发出《税收自查通知书》的案卷9本;自查审核记录不完整的案卷5本。

2.个别企业税收申报质量不高。审计抽取了江阴市宏泽氯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阴市澄利水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延伸,发现上述2家企业存在少申报税款173.26万元,其中:营业税1万元、城建税0.05万元、教育费附加0.05万元、房产税15.34万元、企业所得税117.22万元、个人所得税39.6万元。

(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公证处、市影剧公司、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教育培训中心、市职工技术协作办公室、市城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等6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3年至2014年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6家单位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能做到政策清晰、程序规范,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外包项目未经集体讨论。2013年至2014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将检测项目103.73万元直接外包,未经集体讨论。

2.擅自转让资产。2013年7月,市影剧公司将2007年11月购置的丰田商务车自行转让给原经理张耀明,车辆原值23.66万元,转让价5万元。审计指出后,市影剧公司已收回车辆,并收取使用费0.72万元。

3.收入未全额入账。2013至2014年,市公证处收取翻译费66.89万元未入账。

4.违规出借资金。市影剧公司借款给市海韵娱乐有限公司和市永丰源酒店1820万元;累计收回1320万元,收取利息68.67万元。审计指出后,市影剧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9日收回借款及利息。

(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1.地方储备粮保障资金

2013年至2014年,我市共支付储备粮保障专项资金4818万元,其中:利息补贴2321万元、原粮保管费补贴1463万元、成品粮保管费补贴481万元、轮换亏损补贴5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地方储备粮主管部门基本能执行国家、省、市储备粮管理制度,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粮食储备和轮换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督管理。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储备粮入库品质不合规。2013年至2014年地方储备粮入库时谷外糙米指标超过3%的粳稻共计17940.8吨;入库杂质超过1.5%的粳稻共计504.9吨。审计指出后,市粮食局对全市2015年地方储备粮入库质量标准进行了复查,重新修订了地方储备粮入库质量标准。

(2)公款私存。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白屈港粮库、新闸粮库原主办会计钱小亚,将粮食销售款和投标保证金等资金5926.08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市审计局将该问题移送市纪委、监察局依法处理。2016年4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小亚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多支付贷款利息。储备粮主管部门未及时将收回的售粮款用于偿还贷款,造成多支付贷款利息。审计指出后,市粮食局与农发行对储备粮轮换出库、资金到账、财务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多支付贷款利息16.94万元。2016年4月农发行已将上述款项退还财政。

2.股权投资配套专项资金

2012年至2015年6月,我市共筹集股权投资资金8600万元,分四期投资企业23家,累计投出资金8900万元;已退出投资5家,收回投资款1900万元,收取固定分红31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经过四期股权投资的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了多层次的制度框架;集中力量扶持重点成长型企业,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使企业扩大规模,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竞争力,有4家企业已经或准备新三板挂牌。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投资企业不符合条件。前三期投资的15家企业中,有7家企业不符合投资条件。

(2)违规投资新三板挂牌筹备期企业。2014年4月,江阴高峰工具有限公司启动新三板挂牌程序;2014年5月27日,高创投公司决定向其投资500万元,同年7月双方签订《股权投资合作协议》并拨付投资款。高峰工具因筹备新三板挂牌事宜,一直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股权投资资金作为往来挂账。审计调查后,高峰工具于2015年7月退回投资款。

(3)到期投资款未及时收回。2012年,高创投公司对江阴卡利格机械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于2015年4月30日到期;同年对江阴华能电热器材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于2015年5月31日到期。审计调查后,华能电热器材于2015年10月退回投资款;卡利格机械至2016年4月退回20万元, 余480万元尚未收回。

(十)政府重点建设和征收(拆迁)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和竣工结算审计77项,完成投资额审计11.04亿元,核减1.51亿元,核减率13.68%。实施土地收储、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征收(拆迁)跟踪审计24项,涉及征收(拆迁)民房943户,企业及公房90户,拆迁面积478731平方米,送审拆迁补偿金额104625万元,审定金额99178万元,核减5447万元,核减率5.21%;实施拆迁决算审计7项,涉及民房2262户,企业及公房171户,拆迁面积671089平方米,送审拆迁补偿金额160411万元,审定金额152383万元,核减8028万元,核减率5%。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附属工程、增加工程未履行招标程序。部分项目仅对主体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对附属工程、增加工程未按相关法规再进行公开招标。如澄江西路二期(锡澄运河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实施了公开招标,而图纸外增加的顶板、侧板装修等6项工程未经公开招标,由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延续施工,上述工程施工单位上报结算价2935万元。

2.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分工不够明确,管理过程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导致合同管理、资金控制、现场协调等方面存在漏洞。特别是对合同条款的把关缺乏监督,造成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互相矛盾,甚至有实质性的违背。如看守所和拘留所项目,招标文件中明确人工费不调整,但合同条款中却明确“工程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适时文件同步进行调整”,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相违背。

3.评估公司评估结果误差较多。部分项目征收(拆迁)业主未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书;部分项目评估影像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评估确权调查不到位;对无补偿标准的附着物,评估公司未经造价申请程序,直接进行评估,造成不同评估公司对相似附着物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大。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编制四本预算,清晰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预算项目调整、追加的审批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推进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成果利用,压缩政府专项数量;细化支出预算编制,确保预算的约束力。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部门预算监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批复,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四)提高收入征缴水平。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意见》,认真做好非税收入预判,强化目标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足额征缴;对减、免、缓征严格把控,加大欠缴资金的催收催缴力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深化部门联动,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完善税源监测分析,确保应收尽收。

(五)加快推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部门要按照政事分设的原则,研究具体措施,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快推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引导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业务操作、资产管理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资产使用和处置,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六)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把关招标文件、合同等约束性条款,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行业监管及考核力度,确保拆迁评估程序合法、评估结果公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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