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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信息时间:2015-12-11)  点击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适政社关系、规范社会管理的重要内涵和积极举措。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权责清单依法公开、职位归并集中到位、项目审批提速增效、配套措施科学规范”目标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以推进“五张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工作制度为抓手,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速。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自上而下综合性龙头性改革。以2001年市行政审批中心成立为标志,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十多年来,以取消和减少审批事项为核心,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质效为重点,整体谋划、统筹实施,我市行政审批制度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完善。

    一是在转轨转型中简政放权有序推进。顺应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时代要求,按照上级部署,经过八轮清理规范审批事项,我市先后已累计调整、取消、合并的行政权力事项305项,16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调整取消。按照全面清理、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要求,编制出台《江阴市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等文件,规范市级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至目前,我市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324项(另有省级及以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63项)、市级行政服务事项198项(另有省级7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9项。

    二是在整合整顿中审批工作持续规范。强化审批事项整顿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和行为得到规范提升。一是审批事项目录化,编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服务事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四张清单”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规范明晰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职责,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二是审批流程标准化,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中的申请、受理、审批、送达等流程,科学编制办事指南和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并向社会全面公开,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和权力寻租空间。三是审批服务一体化,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横向整合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呼叫中心等资源,纵向建立33个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科、15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和28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实体大厅建成185家,初步形成覆盖全面、办理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三是在创新创造中服务效能不断提升。立足实际需求,改善服务环境、创新审批环节,工作绩效不断优化。一是职能归并、授权充分。按照“一门受理、一站式办结”的模式,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已接纳46个审批部门和服务机构、580多项审批服务事项(含30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集中办公(其余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分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率近100%,70%的窗口办理事项得到充分授权;其中10个涉及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部门全部入驻中心集中办公。二是流程再造、审批提速。针对不同审批事项,创新实践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容缺预审、代办审批、网上申报、一表申请、一票制收费等方式,打好审批方式组合拳,促进审批工作集约化、流程扁平化、办理智能化,项目审批平均提速20%以上,各类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平均缩短40%以上。三是创新形式、服务优化。推行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严格“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创新推行企业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电子叫号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大并联、一票制收费、网上中介超市等服务方式,倡导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主动服务,打破服务时间和空间局限,努力做到审批服务“一口清”。

    四是在监督监管中权力运行得到制约。制定《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动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健全审批流程问责机制,将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有机融合,实现对项目审批的实时监督,全程跟踪、及时预警和有效反馈,督促推动行政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化。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强化对窗口服务的考核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评议,把内部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察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相结合,构筑形成社会共治监管体系。

    二、主要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审改工作目标比,从先行地区成功经验看,对照基层实际需求,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存在一定不足和薄弱环节,在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还有拓展的潜力和空间。根据代表建议以及基层调研反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从面上看,还存在窗口授权不充分,职能归并不积极,流程优化不配套等问题。部分审批事项授权还不充分。有的领域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不高,存在放虚不放实、放小不放大、放零不放整、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窗口、机关“两张皮”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部门过于顾及自身利益,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不愿减、不愿放、不愿归并,改革进展相对滞后。流程优化不配套,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放和管的措施衔接配套不够,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没有跟上。

    从线上看,还存在行为欠监督、责任欠担当、中介服务欠规范等问题。个别部门在执行标准、实施审批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弹性较大的问题。有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往往就事论事,缺乏灵活性和足够的担当,特别是涉及多部门交叉审批的事项,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问题依然存在。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和服务收费较为紊乱,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个别中介与部门利益关联、垄断服务,“红顶中介”现象突出,近年来虽对此进行了多次整顿清理,但效果并不明显。而在由前置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过程中,不少部门“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行政方式暴露无遗,在职能转换后科学行政上缺少足够的研究和实践。

    从点上看,政务服务中心难以适应实际需要。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与高新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分布在三个楼层,共计7000平方米,入驻部门和单位55个,进驻工作人员244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需入驻的审批项目数量在增加、内容在拓展,但受中心现有设施限制,一些本应入驻的审批事项如社保、医保等难以入驻,已经入驻的也存在办公场所拥挤不堪,硬件建设已不能满足业务拓展的需求。互联互通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审批环节事项人为增加,“互联网+”审批模式亟待破题突围。

    三、几点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全局高度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取向的进一步加速,作为系列改革的龙头和“引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了新的要求和任务。江阴作为全国市场化改革比较充分、经济社会发展比较领先、民间创新发展比较活跃的地区之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有着外在的责任要求,同样更有着其内在的迫切需求。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区域发展的创新提升、民营经济的突围裂变,要在新的背景下推进百万民众创新创业、社会活力充分释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当快马加鞭、创新前行。

    一要增进审改工作的协同性。审改工作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在各层各级持续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更需要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凝聚方方面面力量,综合施为、协同推进。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关系:一是顶层设计和落实到位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作推进机制、监督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切实防止部署一个要求、落实另外一个模样“两张皮”现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不走样、不走偏;要注重与上级改革的协同衔接,确保稳健有序。二是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的关系。要加强职能转换后履职理念、内容、方式变化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厘清“谁审批谁监管”“只审批不监管”“不审批也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和要求,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三是规范审批与服务发展的关系。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落实足够的责任担当,切忌过分强调程序合法合规而影响审批绩效,真正放大深化审改、促进发展的积极成效。

    二要积极推进审批标准化建设。要将先进的行政管理方式和理念植入到行政审批环节,通过建立规范科学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来规范政府的用权行为。要推进审批环节标准化。总结建设项目审批成功经验,探索推行区域性联合评价,全面形成“一窗式”“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即办即结率,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要推进网上审批标准化,延伸拓展实体大厅功能,依托现有的审批系统,探索建立全市一体的行政审批智能化平台,推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透明化、公开化。要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强化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落实,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权限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

    三要持续深化配套改革。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改革的耦合性、整体性,要协同加强相关领域改革,不断巩固和提升审改工作成效。从内在看,要继续深入推进审批流程创新,认真研究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互为前置、交叉审批等问题,积极探索切实可行解决办法,如在互为前置的“连环套”问题上,可借鉴温州做法,实行技术审查与审批决定相对分离,即通过技术审批并联进行和超前实施,审批决定按法定顺序依次办理手续的审批方式,摆脱“大审批套中审批、中审批套小审批”的层层牵制,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从提效看,要持续加强中介服务环节监管,一方面要遵循规律,有序推进“红顶中介”改革,放手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和发展,让更多的中介机构参与到审改工作之中;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形成符合审改要求的中介服务体系。从机制看,要全面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从审批来看政府是“有限”的,从监督管理来看政府则是“无限”的。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服务向“宽审批、严监管”转变。从外延看,要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结合审改工作深化,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指导思想,适时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大对涵盖面广的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等事项改革力度,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切实巩固审改工作成效。

    四要加强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规范统一的办事平台和公共服务窗口是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要加大硬件设施的建设和投入,高标准建设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单位和窗口设施,不断提高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水平。如福州市将行政服务和市民服务分开而设的方法不失为解决场地紧缺问题的好方法。要加快推进信息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包括金融、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所有信用信息类别、覆盖全部信用主体的统一信用信息库和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在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内部流转,推动信息资源交互共享。要规范基层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优化整合镇(街)、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职能、为民服务资源,加强对镇(街)、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指导、协调与监督,规范和加强基层“代办员”队伍建设,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造上下联动、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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