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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5-11-26)  点击量:
 

2015年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财政同级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会议认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不断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形式,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和实效都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与代表联系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会议要求市政府:

一要进一步强化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落实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表现,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真正为群众解决难题、办出实效。

二要进一步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要强化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落实”倾向,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各个工作环节都要取得代表理解和信任。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三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要坚持办实事、重实效的原则,把落实率作为检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紧落实答复中承诺可以解决的和正在开展工作的建议。对一些已有解决方案的代表建议,要加快进度,尽快落实到位。对于落实反馈“不满意”的建议,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如果在规定时限无法完成的,可列出时间表,分步分段完成。

二、关于2014年度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2014年度财政同级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能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要求积极部署,多方协调,抓紧落实,大部分部门和单位能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总体情况好于往年。

会议认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市政府重纠偏改正、轻处理追责,对整改不力的部门也缺乏强制性的措施,缺少强烈的警示和震慑,致使整改压力传导不畅,有些问题常年得不到纠正,出现“屡审屡犯”现象。有些部门对整改工作有行动、有推进,但整体时效性还需提升。有些部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无整改计划,无问题说明,无整改成效,对市政府的部署敷衍应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大大影响了整体整改的质效。

会议认为,今后在听取市政府审计整改报告时,可以选取部分整改单位同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报告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常委会对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同时,要求市政府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从思想上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必须要亲自管、亲自抓。要认真对照检查,拿出整改方案,能改的立行立改;情况较复杂的,应作出说明并列出整改时间表。本次整改反馈中非常笼统、没有明确目标和时间的,要求补充报告;本次整改尚未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抓好督查,敢于较真,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加强跟踪,确保审计整改处理全面完成。

二要严肃审计整改问责。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负有第一责任的一把手,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完善制度规定,抓好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对问题较大较多的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理,处理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要推进审计全程公开。加大审计公开的力度,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内容,扩大公开的影响和效果。除人大网站外,还要利用政府网、江阴日报等公共网络平台和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既要公开财政同级审报告,也要公开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真正做到全过程接受监督。通过审计公开的推进,充分发挥好审计的功能和作用,形成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合力,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工作上台阶。

三、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工作,全市文保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但还存在着文物保护力量不足、社会保护意识不强、文物价值利用不够、民间博物馆建设亟待规范等问题。会议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会议建议市政府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逐步健全文物保护体系。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发挥好文管委的职能作用,加强分工协作,强化专业指导。创新文保工作思路,妥善处理好文物保护与促进地方开发建设的关系。把文物保护作为重点重大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确保城乡建设中的文物安全。加大文物保护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文物流通市场秩序。积极探索以奖励和补贴的方式引导与规范民间博物馆健康运营,扶持民间文物保护力量走上正轨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要加大力度,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文物保护专业人才,提高我市文物保护专业技能。加强考核工作,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镇(街道)、部门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建立起长期有效、权责清晰的考核机制。要加大文物日常维修的财政投入,确保文物得到及时整修和维护。要定期开展突发事件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三要创新思路,充分挖掘文物内在价值。发挥革命文物对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整合文物资源,服务旅游业发展,增强我市旅游业文化内涵,凸显文物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对我市部分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性开发。调动文物属地政府积极性,尝试采用市财政配比镇财政投入的方式,做好文物保护和修葺。要尽快启动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加快长泾历史文化名镇建设,珍视历史文化遗产,并赋予其新的功能和内涵。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文物保护氛围。把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融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行动中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文物价值,普及保护常识,提升社会各界关注文物、喜爱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为打造“强富美高”新江阴增添历史底蕴和文化魅力。

四、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会议以联组审议的方式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议讨论,并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财政投入保障、社会资本参与和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等课题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保障机制有待完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和困难。会议要求市政府:

一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要综合考虑养老服务需求和社会供给能力,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在科学预测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落实好《江阴市“十三五”养老设施布局规划》。要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政策衔接和工作合力。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要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升改造,完善社会化运行机制,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送餐、文化娱乐、精神关爱等服务。要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措施,增强家庭养老功能。要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办好普惠型公办养老院,发挥示范和托底作用,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兴办个性化、区域化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加快敬老院达标改造。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智慧养老发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要统筹设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推动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有机衔接,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支持养老机构通过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配套设置医务室、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等方式,增强医护康复功能。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转型为老年护理院。要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咨询,常见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

四要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要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产业发展。要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第三方调查评估制度,建立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实施养老机构分类、动态管理,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健全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体制,推进养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要加强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强化家庭赡养责任,落实社会优待政策,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

联组审议专题询问会上提出的有关问题,请市政府一并研究处理,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于2016年4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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