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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预算报告
(信息时间:2015-05-11)  点击量: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耀清

 

各位代表: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江阴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4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向大会报告。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的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比上年增长10.09%;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加上地方债券收入、上年结余结转等,预计全市总财力为195.53亿元;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7.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13%,比上年增长9.25%;结转下年支出8.34亿元,年末结余资金0.16亿元。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管理和改革不断深化。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财力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等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按照《预算法》和《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市政府提出了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2015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1亿元,同口径增长8%;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可用财力为186.32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2亿元,同口径增长5.06%。其中镇(街道)、园区分成财力103.0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03.04亿元;市本级实际可用财力83.28亿元,安排支出预算83.28亿元,当年财政收支保持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77亿元,扣除省集中部分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2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3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33亿元,当年结余9.98亿元。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首次较完整地报告了政府预算,全口径接受人大监督。预算编制遵循了统筹协调、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收支安排比较科学、合理、务实,各项措施积极稳妥,符合《预算法》的要求。

三、对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2014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建设资金,其中,海港大道、江阴大道和暨南大道西延伸段已建成通车,120急救中心和滨江公园一期基本竣工。但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较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新中学等6只项目因拆迁、征地等原因影响了建设进度。2015年,面对财政金融新政策,我市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对此,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根据上述情况,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财政预算。

四、为了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1、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优化财政政策,创新扶持方式,培育经济新亮点。要坚持调整存量和做优增量并重,推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保持外贸良好发展势头,提高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

2、不断优化收支结构,更加注重民生保障和改善。要坚持依法治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要加大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要严控“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严格机关运行经费管理。

3、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要不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要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监督考核,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4、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要注重财政金融新政策的研究,确保资金筹集平衡方案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要严格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资金监督,保证政府投资项目按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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