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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会刊(2017.6)
- 人大会刊(2017.7)
- 人大会刊(2018.1)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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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
公 报
(2015年1月29日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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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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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号(总号: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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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
注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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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赵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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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1)
关于江阴市2014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包锡龙(2)
关于2014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和2015年重点项目初步安排情况的报告……………………陆礼平(9)
关于加快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城区企业退城搬迁“两个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封晓春(11)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14)
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报批《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的决议…………………………………………………(18)
任前承诺…………………………………………………………(19)
任免名单…………………………………………………………(21)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纪要……………(22)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纪要……………(24)
关于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7)
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王立新(32)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纪要……………(36)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纪要……………(38)
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纪事(2014年11月—12月)…(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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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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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财政预算2014年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201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安排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两个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答复;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报批《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决议、《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及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补选了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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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赵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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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
郑 元 朱 敏 黄耀清 卞春兴 包嘉铭 过建春 刘文红 李 宁 李 浩 李仁法
李志浩 吴协恩 张文基 张志浩 张伯庆 陈 峰 郁秋皓 周晓虹 袁金英 夏伟忠
钱德洪 徐 斌 徐志伟 徐建凤 高小乒 梅海荣 黄立新 曹秀明 解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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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倪颖伟 任元林 周 江 周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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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
孙小虎 封晓春 王立新 胡洪平 陆礼平 包锡龙 张光伟 计慧红 薛洪都 严伟东
陈君平 赵 东 赵勇兵 龚楚华 袁忠良 徐一新 陶宏元 张毓法 姚 敏 庞忠德
王华明 曹伟平 刘文光 李玉虎 赵建春 王春平 周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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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4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包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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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我市2014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在高起点上谋求新跨越,在高平台上实现新提升,再创江阴新一轮改革发展新辉煌”的目标定位,沉着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科学研判、主动作为,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科学管理财政支出,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优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的良好态势,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198.68亿元。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6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 ,增收18.38亿元,增长10.09,其中:国税税收收入62.71亿元,增长10.84;地税税收收入102.17亿元,增长8.38;财政非税收入35.78亿元,增长17.7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国内增值税收入34.92亿元;
(2)改征增值税收入7.21亿元;
(3)营业税收入40.9亿元;
(4)企业所得税收入27.91亿元;
(5)个人所得税收入11.77亿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2.04亿元;
(7)房产税收入6.21亿元;
(8)土地增值税收入5.11亿元;
(9)契税收入7.34亿元;
(10)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6.6亿元;
(11)其他各项税收收入4.87亿元;
(12)专项收入6.75亿元;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87亿元;
(14)罚没收入2.78亿元;
(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5亿元;
(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69亿元;
(17)其他收入0.44亿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预计支出情况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66.8亿元,加年内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和超收收入等相应增加支出、上级追加和专项补助、上年结转支出,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为187.03亿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5.83亿元(增加支出的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增支1.07亿元,公共安全增支0.91亿元,教育增支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支1.42亿元,城乡社区增支3.18亿元,农林水增支0.83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增支1.3亿元,住房保障增支0.79亿元),增长9.25,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主要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9亿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59亿元;
(3)教育支出34.1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5.18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7.99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8.15亿元;
(9)城乡社区支出37.05亿元;
(10)农林水支出9.78亿元;
(11)交通运输支出7.83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23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41亿元;
(14)金融支出0.13亿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47亿元;
(16)住房保障支出8.81亿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4亿元;
(18)其他支出3.48亿元(主要内容为:国防支出0.35亿元,援藏、援疆、援青等支出1.02亿元,补充国资公司流动资金1.6亿元)。
(三)财力平衡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4年预计当年结算财力173.96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追加和专项补助、上年结余结转等因素,全市预计总财力为195.53亿元。预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7.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预计8.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8.34亿元,年末净结余0.16亿元。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为150.99亿元,其中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为50亿元,全部用于安排2014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五)2014年实施财政预算的主要工作
1、突出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双轮驱动,经济转型发展获得有力支撑。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对经济的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政策引导。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引进重大项目,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注重保持财政稳增长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综合运用协税护税、营改增和考核奖励等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激励板块增收;调整完善市、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加快推进转型发展的积极性。加大资金扶持。市财政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100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5000万元等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5亿元用于支持各类企业发展。积极对上争取各类资金10亿元用于支持各类企业转型发展。继续利用财政股权投资基金扶持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总盘子扩大到8600万元。落实结构性减税。继续落实好“营改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所得税优惠、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
2、突出依法征管和协税护税双重保障,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的突破。坚持依法征管,加强征管保障,强化协税护税,财政收入总量再创新高。紧咬年度目标。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实体经济不够给力、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带来的财政稳增长压力,全市财税征管部门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必保指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争取指标,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块保面”的要求逐步推进落实,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强化税收征管。从陆路运输、水路运输两方面着手推进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工作,通过检查异地异常票规范税收秩序、加快重点集团企业主辅分离等举措,全年完成“营改增”增值税7.2亿元,同比增长130。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的征管,通过积极开展房地产企业和项目税收的清算工作,增加税收约3亿元。积极挖潜增收。在政策性增收空间缩窄的情况下,积极发挥协税护税作用,深入挖潜增收,在建设项目税收、限售股减持缴税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加强征管保障。建立完善税收征管保障体系,出台《江阴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财政收入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抓好经济财政运行分析,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增长点;实施动态监控,充分发挥税收征管保障平台、涉税数据信息交换平台和财税库银联网信息化系统作用,确保税收收入足额入库;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科学分解任务,量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做实做好收入征管工作。
3、突出民生资金和“三公经费”双重导向,民生事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克服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的困难,在支出结构上坚持坚持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持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努力打造“民生财政”。切实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全年民生支出超过110亿元,增长14,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环保、住房、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社区事务等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超过七成。居民养老保险、低保、历保、新农合筹资标准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180元/人/月调增至210元/人/月,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由400元/人/月调增至500元/人/月,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80元调增至660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30元/人/月提高至600元/人/月。此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加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镇级政府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困难乡镇民生刚性支出需求。全面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类制度规定,制定出台我市因公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实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今年以来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以上,其中因公出国、公车运行、公务接待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5.9和36。
4、突出完善体制和增强机制双管齐下,依法科学理财取得较好成效。按照深化财税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不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升科学理财水平。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调动加快推进转型发展积极性的原则,调整完善了市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加强镇(街道)、园区财政收支管理意见,加强了基层财政收支和债务管理,积极控制财政风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单位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真正实现了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将所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单位和上报市委、人大,并与年终考核以及来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相挂钩,形成了财政资金在执行过程的预算约束,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扩大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逐步将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列入购买范畴。进一步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将台式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纳入了批量集中采购,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和省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有序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三公经费”公示制度,9个试点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深化国资管理改革。对国资一级、二级及以下公司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兼职进行了清理,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
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在高平台上保持较快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力增长与民生支出的需求矛盾较突出,资金平衡压力不断增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和财政资金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财政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公共财政制度,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激发财政管理内生动力;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控制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草案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2015年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1亿元,同口径增长8(按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文件规定,从2015年起,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不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同时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国税税收收入68.03亿元,增长8.5;地税税收收入110.86亿元,增长8.5;财政非税收入31.02亿元,增长4.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内容:
(1)国内增值税收入37.37亿元;
(2)改征增值税收入8.24亿元;
(3)营业税收入44.53亿元;
(4)企业所得税收入30.42亿元;
(5)个人所得税收入12.95亿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3.01亿元;
(7)房产税收入6.62亿元;
(8)土地增值税收入5.42亿元;
(9)契税收入8.07亿元;
(10)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7.05亿元;
(11)其他各项税收收入5.21亿元;
(12)专项收入15.64亿元;
(1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6亿元;
(14)罚没收入2.8亿元;
(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3亿元;
(16)其他收入0.45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草案
2015年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32亿元,同口径增长5.0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3亿元;
(2)公共安全支出10.55亿元;
(3)教育支出33.97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5.16亿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9亿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4亿元;
(7)医疗卫生支出7.96亿元;
(8)节能环保支出8.12亿元;
(9)城乡社区支出36.91亿元;
(10)农林水支出9.75亿元;
(11)交通运输支出7.81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19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9亿元;
(14)金融支出0.13亿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6亿元;
(16)住房保障支出8.77亿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4亿元;
(18)其他支出3.47亿元(主要内容为:国防支出0.35亿元,援藏、援疆、援青等支出1.03亿元,补充国资公司流动资金1.6亿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当年财力预计为187.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9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3.32亿元,减上解上级支出45.31亿元),加上年结转8.5亿元,减地方债券还本1.8亿元及结转下年支出8.3亿元,实际当年可用财力186.32亿元。镇(街道)、园区分成财力103.0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03.04亿元;市本级实际可用83.28亿元,安排支出预算83.28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28万元(国有企业利润预计3.26亿元,按20上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2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4.77亿元,剔除省集中后,政府性基金财力为84.69亿元;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4.6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3.31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3.33亿元,当年结余9.9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7亿元,支出预算36.7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09亿元,支出预算3.4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0.14亿元,支出预算20.1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03亿元,支出预算2.0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2亿元,支出预算1.25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78亿元,支出预算5.66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算4.15亿元,支出预算4.12亿元。
三、完成2015年度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15年,面对经济增速回放缓、改革日趋深化、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全市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四个提升”,全面落实“四个坚持、四个着力”,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预算工作。
(一)坚持强化职能,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导向和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和经济平稳健康增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更有力度的积极财政政策,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裂变发展,支持新材料、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微电子、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领产业转型,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支持创新驱动,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扩大“营改增”改革试点,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装备贴息资金、节能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补助、科技三项费、专利资助等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利用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市各类企业发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口退税和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规范全市税收优惠政策,公平税收环境,增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创新政企合作模式。试行“ppp”发展模式,通过产业基金、创投基金、信用担保、贴息贷款、风险池等金融平台,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投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资金支撑。支持生态环境建设。安排节能减排、生态补偿、城区雨水管网维护、绿化管护、道路养护、热源头整治等生态环境建设类专项资金,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关停污染企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
(二)坚持依法征管,着力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坚持依法征管,确保政策连续稳定、经济运行平稳、收入平稳增长。稳定收入增长水平。强化税收征管,按照序时进度抓落实,做好重点企业、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测分析,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减免依法审批制度。加强协税护税,发挥好协税护税平台作用,加强协税护税队伍建设,挖掘征收潜力,做好税源引进和防止税源外流工作。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保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增长政策的稳定性,研究、调整、深化各项财政保增收措施,鼓励企业发展,激励板块增收,确保发挥财政稳增长政策的最大效应。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和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控制、逐步消减政府债务规模。对经济和财政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进行解决,做到防患未然,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民生优先,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积极有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力推动民生实事工程,重点保障好社保、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三增长一提高”的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继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和补助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教科书免费、残疾儿童免费入学政策,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促进社会就业和自主创业。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安居房建设。深化医疗改革。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进一步加大市、镇两级补贴力度。加大支农投入。加快支农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四)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全面深化各项财政、国资改革,着力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财政、国资运行机制。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四本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推行“三项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市级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政府专项和单位专项资金清单。深化国资改革。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推动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全面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薪酬水平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畴。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债务工作,推动在建项目优先通过ppp模式实施。建立考核化解、应急保障、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建立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乡镇收支总预算;建立完善乡镇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统一标准、流程、格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全力开创我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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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
项目执行情况和2015年重点项目初步安排情况的报告
市发改委主任 陆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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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汇报2014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重点项目安排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执行情况
(一)计划安排情况
2014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19只,其中结转项目10只,新增项目9只。项目总投资174.51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8.77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28.52亿元。
(二)投资完成及资金支付情况
1、投资完成情况。1—12月份,19只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4.5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0.86,累计完成投资141.18亿元,占总投资的80.9。其中:9只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9.9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8.88,累计完成投资20.87亿元,占总投资的56.28;10只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4.6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1.69,累计完成投资120.31亿元,占总投资的87.54。
2、资金拨付情况。目前,19只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已拨付资金17.5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64,累计拨付资金61.82亿元。其中:9只社会事业项目已拨付资金4.1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0.54,累计拨付资金9.21亿元;10只基础设施项目已拨付资金13.4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6.09,累计拨付资金52.61亿元。
3、项目建设情况。今年,续建的10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展正常,1—12月份完成投资30.6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7。海港大道、江阴大道建成通车,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中航道工程累计完成总量的98.3,120急救指挥中心基本竣工,第四期保障性住房主体工程已经全面结束,实验小学北校区、江阴市医疗中心、虹桥南路南延段项目和锡北运河改建南国大桥项目正在加快推进,立新中学项目由于迎龙庵搬迁等原因进展较缓。新增的9个项目完成投资3.9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2.77。其中,暨南大道西延伸段已经建成通车,滨江公园一期已基本竣工,中等专业学校改扩建、芙蓉湖公园项目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中,颐城家苑公房拆迁安置房、锡澄高速花山互通工程、滨江路新锡澄运河桥、世纪大道改造、夏东路改造等5个项目由于拆迁、征地等原因进展较缓。
二、2015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初步安排情况
按照《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2015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初步安排18只,其中结转项目12只,新增项目6只。项目总投资147.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3.2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4.06亿元,具体分类如下:
1、社会事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9只,项目总投资39.0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2.4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6.24亿元。
2、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9只,项目总投资108.73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0.8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7.8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近几年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完善项目前期。列入人大资金监管的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加快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方案设计等前期手续尽快完成,当年工程能有实质性启动,同时,要将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汇报。
(二)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一要加强项目概算管理,严控计划调整和规范审批手续,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投资规模,限额设计、限额招标、限额施工,杜绝出现批小建大、批少建多等超计划、超规模的现象。二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工程勘测、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责任制,规范操作流程,切实把好重点项目质量关。
(三)加快项目推进。继续抓好人大监督项目进度,市相关责任部门对推进较慢的项目要及时跟踪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计划地组织重点突破,尽早落实开工条件,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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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城区企业
退城搬迁“两个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副市长 封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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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会议报告加快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城区企业退城搬迁“两个议案”决议的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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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议案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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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坚持建管并举、分步实施、科学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明确“禁货”工作分步实施的方法步骤和措施,并不断优化调整。2014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实施交通管制。继续对滨江路城区段过境货运车辆实施时段性交通管制,确保早晚高峰时间段内,除渡口车辆外,滨江路城区段无过境货运车辆。经过交通管制和宣传引导,大量过境货运车辆基本从其他南部道路绕行过境,滨江路的道路畅通情况显著改善。2014年12月6日始对黄田港桥实施限高措施,目前已无货车经行黄田港桥,滨江路除渡口车辆外全路段、全时段无过境货运车辆。
(二)江阴大道、海港大道顺利通车。作为江阴交通发展史上体量最大、投资最多、标准最高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西向的江阴大道与南北向的海港大道历时两年多建设,于2014年10月28日顺利通车。江阴大道通过世纪大道与芙蓉大道、科技大道、滨江路相连接,加上南北向的海港大道,构成城市外环快速通道,形成了过境货车绕行路径,极大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目前,作为江阴大道配套的花山互通已开工建设,世纪大道改扩建工程正在加快推进,世纪大道货运复线道路正在论证阶段。
(三)研究芙蓉大道禁货方案。滨江路实施禁货后,大量过境货运车辆从芙蓉大道过境,给芙蓉大道造成了巨大交通压力,部分路段节点时常拥堵。江阴大道、海港大道建成后,把过境货运车辆往南引导的条件基本满足。初步制订的芙蓉大道时段性禁货方案中,禁货区域为芙蓉大道—长山大道与芙蓉大道—海港大道之间的路段,禁货时间段为早7 : 00—8 : 30,晚16 : 00—18 : 00。该方案目前还在论证阶段,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后,将尽快组织实施。
(四)加快推进新渡口建设。新渡口的建设涉及江阴、靖江两地,建设进度决定了渡口外迁的时序,是滨江路城区段全面禁货的关键。在两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新渡口建设克服困难,不断推进。目前,南岸渡口建设基本完成,码头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预验收,连接道路、渡区道路工程都已完成,渡区配套用房完成土建工程。北岸渡口建设加快推进,码头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预验收,渡区吹填施工已经完成,场地基础施工已完成招标,渡区用房、待渡雨棚等相关设施已完成设计及招标准备工作。北岸轮渡连接线道路完成工程量的50,剩余工程已完成招标。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和思路
市政府将继续按照人代会《关于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议案的决议》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区过境货车禁行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锡澄高速花山互通,力争今年底建成通车,届时将能有效控制锡澄高速江阴南、北出口的货车进出,满足城区全面实施过境货车禁行的道路硬件条件。加快申港渡口新渡口建设,预计年内北岸建成,满足通航条件。妥善处理新老渡口整合中的矛盾和问题,平稳实施渡口整合搬迁。尽快启动世纪大道(芙蓉大道—江阴大道)货运复线,减少芙蓉大道禁货后货车对周庄中心镇区的影响。择时启动黄田港桥改造,待今年锡澄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完成、老锡澄运河航道功能取消后,综合考虑标志区北部路网的建设时序,启动黄田港桥改造。
(二)提升交通组织能力。尽快实施芙蓉大道禁货措施,对芙蓉大道禁货段周边的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力争取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办理好报批手续,做好禁货后的交通疏导、指挥以及分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无锡、张家港、常州的道路对接和交通管理的衔接,探索建立服务区域的综合交通体系,减少过境货运车辆对我市道路,特别是城区及城区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市现有路网的综合效益,引导过境货运车辆从暨南大道、江阴大道、海港大道过境。
(三)严格道路综合执法。严格执行交通管控措施,设置货运车辆禁行标志,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在禁行区域内的过境货车、黄标车辆、危化品车辆、变型拖拉机闯禁区、工程车渣土车抛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使得各类交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规模化、常态化,以严格执法促自觉守法,促使过境货运车辆禁行由被动疏堵向主动绕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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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区企业退城搬迁议案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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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执行加快城区企业退城搬迁议案的决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按照决议的要求,全力推进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工作。一是科学安排,全面发动。统筹考虑,分清轻重缓急,分区块制订企业搬迁计划,并有序实施。动员各界力量广泛宣传企业退城搬迁的目的和意义,在全市上下形成理解、支持退城搬迁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主动搬迁。二是补偿到位,规范程序。鼓励企业自谋出路、异地发展,对退城搬迁企业不再在江阴市域范围内新征用土地的给予奖励。同时,通过评价公司全程参与、部门联合会商、重大事项政府集体决策等办法,杜绝不规范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管控,降低成本。划定142平方公里的规划控制区域、66平方公里的近期退城实施区域,对近期退城实施区域的工业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管控措施,避免区域范围内企业的不必要投入和损失,降低政府实施企业退城搬迁的成本。三年来,共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企业超过200家,涉及土地近3000亩,房屋超过100万平方米。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特别是近半年来,国务院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强调压降地方政府性债务;土地市场、房产市场不断降温,下行趋势显现。面对新的形势,市政府顺势而为,及时调整思路,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科学安排城区企业退城搬迁的时序进度。2014年重点对道路基础设施上的企业、安置房地块内的企业、有意向开发商的出让地块上的企业实施退城搬迁。一年来,主城区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企业13家涉及房屋14.58万平米,拆除企业21家涉及房屋16.21万平米。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和思路
市政府将继续按照市人代会《关于加快城区企业退城搬迁议案的决议》的要求,审时度势,科学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工作。
(一)目标再明确。按照《江阴市城市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2020》中的项目实施的时序要求,制订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实施计划。目标更加科学,计划更加符合城市发展需要,集中精力,集中财力,推进重点地块企业的签约和已签企业的搬迁,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激发城市发展活力。通过企业退城搬迁工作,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民生福祉改善。
(二)责任再落实。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企业退城搬迁的业主单位,属地街道作为实施单位,审计部门作为监管单位,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各项调查摸底、资产评估、跟踪评价、会商洽谈、签约搬迁等的环节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对于超出评估范围的合理补偿,坚持部门联合会商、严格把控,重大事项报市政府集体决策。市发改、规划、建设、国土、工商等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近期退城实施区域的工业企业加强重点管控。
(三)服务再优化。加快已签约企业的拆房拆除、设备搬迁工作,主动指导企业加快完成搬迁过程中的各类手续,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搬迁中的合理诉求,确保安全搬迁。指导企业依法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权益,确保平稳搬迁。加大与其他地区的对接,引导搬迁企业向外拓展空间,确保长远发展有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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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快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城区企业退城搬迁两项决议作出以后,三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按照决议的精神,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地推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对照目标和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阶段工作推进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扬长避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有效措施和办法,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加快推进城区企业退城搬迁和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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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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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道路交通畅通工作评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针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将坚持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畅通工作,顺应城乡统筹发展趋势,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滨江名城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路网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管控措施,着力提高交通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一)健全管理机制,形成道路交通管理合力。一是加强联动,健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联动,在推进城市交通长效管理上下工夫,构建综合治理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体验交通机制、工作评析机制、工作督查机制、绩效考核机制,综合相关部门力量,利用综合手段,及时研究破解城市交通发展难题,把阶段性专项治理变为长效性管理措施,使道路交通管理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宣传,树立新风。深入持久地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发挥文明交通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全市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推广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推动文明交通引导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加大交通违法曝光力度,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现代交通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二)深化城乡规划,充分发挥规划龙头引领作用。一是注重规划引导。从城市交通需求的多样性和城市道路的承载能力出发,编制和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各种交通方式和交通设施的协调发展,引导商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项目向外围分散,卫星布点,促进城市功能与空间布局优化,以应对江阴城市化和机动化联动快速发展的机遇与挑战,进一步统筹协调、优化改善江阴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老城区的交通压力。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严格落实《江阴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将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重大建设项目与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研究,优化交通出行环境。逐步完善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批程序。三是完善城区路网规划。完善城区路网的整体结构,有效提升城区道路载体功能。近期中心城区重点打通东西向、南北向交通瓶颈,增加东西向、南北向交通干道,加快启动建设新澄杨路、林荫大道西延、西外环路南延、皮弄路南沿、人民东路改造等快速路、主干路建设,改善中心城区内、外环的快速衔接,加强主城与副城、主城与各片区间之间联系,基本建成系统化、一体化的主、次干路网络,提升澄张靖城市组群的交通便捷度。
(三)倡导公交优先,鼓励市民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建立以快速公交为骨干,优质的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一体化大公交体系。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站点、车辆,加密班次,缩短间隔,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形成沿中心城区客流走廊的公交干线。二是深化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结合市域客流走廊布设分层次的城乡公交网络,通过延伸、新辟等形式,优化城乡公交走向,合理规划换乘枢纽,实现城市公交与城乡公交的无缝衔接。三是加大公交优先实施力度。在主要客流走廊上布设公交专用道,实施交叉口公交优先,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同时,科学配置出租车总量,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增加市民出行选择方式,压降道路交通流量。
(四)加强基础设施,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能力。一是启动轨道项目。抓住区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契机,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力争2015年启动建设沿江(沪常宁)城际铁路h3线,泰锡宜城际铁路z3线等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早日落地。二是完善路网体系。在江阴大道、海港大道、申港汽渡建成的基础上,完成黄田港汽渡和韭菜港汽渡搬迁,加快推进江阴大道锡澄高速花山互通工程,尽快形成相对完善的货运交通和过境交通绕越系统,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适时启动滨江路、芙蓉大道、暨南大道、长山大道等重点道路部分拥堵路段改造,封堵平交出入口,改造拥堵节点等措施,构建主城区快速路骨架系统,缓解过境交通与港口集疏运压力。加快澄杨路西延、毗陵路西延等主次干路建设,增加东西向交通干道,有效缓解通勤交通问题,改善中心城区“内环、外环”的快速衔接。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停车场(库)建设市场化运作,在充分利用现在停车资源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特别是城区商业体等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比例。按照交通分区与停车调控要求,逐年适度增加公共停车泊位。通过电子诱导、交通组织等管理手段,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全面排查治理交叉路口渠化、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设置、监控设备、标志标线、信号配时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因地制宜、精细设计,确保设施布局合理,组织方案科学。提高市区以及各辖市城区路口路段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水平,通过增设行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保护设施,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防止因基础管理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五)严格行政执法,提高交通科学组织管理能力。一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省“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占道经营、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畅通。强化车辆日常管理,对“五小”车辆、渣土车辆等开展联合执法治理行动,加大对各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查控力度,严管行人、非机动车,查纠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守法率,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二是强化组织管理。按照“畅通工程”a类一等管理水平标准,在深入挖潜、盘活存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现有道路资源利用效益,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交通组织研究,在均衡交通流量上下工夫。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网络,继续扩大单行线、路口禁左、设置公交专用道等措施,逐步推进区域单向交通组织。深入推进交通组织管理“大排查、大设计、大整改”活动,确保交通组织方案科学高效。三是深化智慧交通。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步伐,完善交通诱导系统建设,实现城市交通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切实提高道路疏导快速反映能力,提升交通畅通综合保障能力。
关于近期亟需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的办理落实情况
1、关于“加快澄杨路建设”的建议办理,主城与副城主要通过芙蓉大道连接,致使璜大立交拥堵严重,同时,芙蓉大道往南至江阴大道距离为6公里,东西向主通道仅有规划澄杨路,芙蓉大道与江阴大道之间的澄杨路西延伸段将加快启动建设。澄杨路建成后有利于分流主城、副城东西向交通,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网络,完善中心城区 “内、外环”快速衔接。目前,已对新澄杨线线型及下穿新长铁路方案进行了前期研究,待充分论证后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2、关于“改造拓宽人民东路局部路段”的建议办理,人民东路交通流量大、密度高,市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对该路段进行了调研、分析,初定了两个改造方案。方案一:对人民东路沿线绮山路至大桥路段维持原双向四车道,大桥路至黄山路段取消侧分带,改为双向六车道,并对公交站点进行优化改造,减少交通堵点。人民东路与澄张专用公路交叉口转盘去除,改为平交形式,加装红绿灯等交通信号设施控制来往车辆。方案二:去除原机非绿化隔离带,全线改为双向六车道,同时建设南侧阳光国际小区北出口的先锋路,实行西进西出,分流人民东路部分交通流量。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论证工作,下一步拟将该改造项目适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尽快实施。
3、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议办理,针对目前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运行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市民的强烈呼声,根据我市交通实际编制完成了《江阴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布局规划》,拟采取“政府投入、企业运作”的营运模式,科学布点、扩充规模,拟于2015年在主城区(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芙蓉大道、北至长江)大型居住点、商业点、公园点、公交点新增105个自行车网点、改造21个,共计126个,投放2500辆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系统建成后,将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开展相关活动,提高自行车租还量,让更多的市民选择公共自行车出行、健身、休闲,切实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有效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
4、关于“加强与改进停车管理”的建议办理,为有效改变我市停车管理现状,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城区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城区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资源管理改革意见》,目前进入论证程序。下一步,拟在充分发挥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效益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挖掘可利用停车资源,在人行道施划补划临时停车泊位和设置物理隔离设施。
5、关于“‘五小车辆’加强整治监管”的建议办理,针对我市城区主要商业中心、部分小区、公园附近“残摩的”、“水果车”、“蔬菜车”等影响交通畅通和城市形象的现状,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的基础上,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定期开展联合整治,紧盯问题多发路段和重点部位,严查重罚各类影响城市畅通和市容市貌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五小车辆”乱停乱放、闯信号、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规定载人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行为从严查处,形成齐抓严管的氛围,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针对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提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办理工作责任心。近年来,市人大代表着眼江阴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市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将不折不扣完成。一是深化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高度,将办理工作当作一种政治责任,及时、优质、高效地把建议办理好,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政府依法行政、履职为民、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二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推进。严格落实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承办人员扎口抓,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三是拓展办理范围。加快将建议办理工作向基层延伸,真正做到贴近基层、服务发展、关心群众。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将办理工作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升机关作风效能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做到让代表称赞、群众满意。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理工作执行力。建议办理需要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制度保障,整合各方资源,联合推进落实,才能形成工作合力,办出新成效,取得新成绩。一是规范建议办理程序。从规范程序入手,抓好交办、转办、催办、答复、回访、评价等环节,确保将每一件建议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主办、协办单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避免推诿、扯皮;在限时办结上狠下功夫,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明确“三先三后”要求。严格按照“先见面后办理、先协商后落实、先通气后答复”的要求,通过“走上门、请进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围绕市人大工作要求和代表真实意图开展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针对性。三是加大联合办理力度。强化市政府与市人大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在任务分解、工作推进、跟踪落实上始终保持协调有序、沟通有效、合作有力。积极配合市人大收集、整理、分类代表建议,联合召开交办会议,联合举办专题询问会、办理工作座谈会、现场推进会、视察活动,定期梳理办理中发现的矛盾问题,共商解决措施,确保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提升办理工作实效性。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要办出实效,只有办出实效才能真正体现办理工作的核心价值。一是围绕中心求实效。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将建议办理摆在重要位置,与部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共同落实,将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工作、改进工作的强劲动力。二是督查督办求实效。会同市人大在建议交办、办理、推进等环节主动介入、主动督查、全程管控,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服务协调、坚持统筹推进、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各承办单位扎实做好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做好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建议,找准问题所在,针对主要矛盾加以推进,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类此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三是创新思路求实效。丰富办理手段,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考评问责机制。在办理思路上,注重举一反三、由表及里,抓住问题本质;在办理途径上,倡导现场办理,把情况弄清,把环节找准。积极吸纳近年来各承办单位好的做法,学习借鉴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探索规律,健全办理制度,提升办理质量,以更高的成效接受代表、群众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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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同意报批《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
(2014—2030)》的决议
(2015年1月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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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决定同意《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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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前 承 诺
俞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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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被提名拟任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与关怀,更是对我的鼓励和鞭策。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注重素能提升。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争先创优,努力提高综合素能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坚定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深入实践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三、兢兢业业,落实为民宗旨。忠于党,以人民利益至上,拥护宪法,乐于奉献,甘于吃苦,勇于拼搏,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严于律己,展示优良形象。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接受人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以实际行动体现人生价值,无愧于所担当的职责。
如果今天未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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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前 承 诺
诸梦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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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有幸被提名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既是组织对我信任和关心,更是对我今后工作的鞭策。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强化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践行党的宗旨,实践科学发展观,当好人民公仆,切实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履职能力。检察委员会委员将会参与更多的业务工作。为此,我将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法律法规和检察实务知识,增强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迅速转换角色,真正成为能开拓、善管理、懂业务的行家里手。
三、努力扎实工作,做到恪尽职守。我一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围绕院工作目标,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时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的桥梁作用。
四、牢记廉洁从政,清白做事做人。我将进一步强化诚信守法、廉洁奉公的自律意识,把好自我约束关。主动到艰苦的环境中加强锻炼,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做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
无论这次是否提任,我都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不足,积极进取,为江阴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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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前 承 诺
魏宏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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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我被提名拟任命为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衷心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培养。我深知自己从事的检察工作职责重大、使命神圣,在此我庄严承诺:
一、坚定信念,提升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江阴而努力工作。
二、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检察官是正义的守护者,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是检察官的必然要求我将以法为据、秉公办案。
三、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神圣职责,立足本职岗位,踏实勤勉、乐于奉献,同时不断更新理念、提高效率、以开拓进取精神做好检察工作。
四、恪尽职守、清正廉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爱本职,重操守,识根本,讲奉献,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一名忠诚、清正、廉洁、严明的检察官。
假如,这次我未能得到提任,我也不会气馁,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改进不足,努力提高素质,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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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补选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2015年1月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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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选孙小虎、王立新、胡洪平同志为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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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5年1月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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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凤华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诸梦莺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魏宏溥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詹爱平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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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5年1月4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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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徐志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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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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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国权主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专家审查操作办法(暂行)、聘任市财政预决算审查专家库首批成员名单以及相关工作会议方案。会议认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性工作,需要一批懂技能、有经验、政治素质高的专业人士来担当,也需要科学、规范、高效的机制和规程来保障。要统筹把握好市委统揽全局、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责任主体的关系,把握好常委会审议、专家审查、公众参与的关系,把握好审查结果运用、政府科学管理、促进改革发展的关系,把握监督方式创新、总结完善提升的关系,确保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有序有效开展。专家库成员要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对财政预算编制等进行客观公正地专业审查,确保审查质量;专家审查各小组之间、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强学习培训,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承担起相应的工作职责。财经工委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二、关于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依法治国方略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既要着力把握实质、真学真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更要注重结合实际,在贯彻落实上谋作为、求突破、出成效,积极推动我市人大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一要增强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民主意识、改革精神,以更高站位思考谋划人大工作,以更宽视野认识人大在法治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江阴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要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推动人大履职法治化进程和履职效果的提升,督促推动“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三要注重运用法治理念提升人大履职水平,坚定法治信仰,重抓制度治理,加强作风建设,保证人大法定权力依法有效运行。四要广泛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使人大履职过程成为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积极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推进江阴的法治建设。
三、关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抓好当前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传达了省、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的有关要求。会议要求,根据省、市委的部署,认真抓好查出“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加强学习教育,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工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巩固并展示良好的整改成效。会议还就人代会筹备、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编报、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准备、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人大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及相关集中调研活动等重点工作明确了责任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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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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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出席会议。副市长虞卫才,市人民法院院长王立新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国土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国权主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江阴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执行“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方针,狠抓国土资源管理,探索创新了一系列在全国具备一定影响力与知名度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新方法,在保护和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上取得了积极成效。针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发展理念上,要实现从依靠资源消耗促发展向节约集约利用增效益有效转变。充分认识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道路的重要性,大力倡导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和生产方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工作方法上,要做到政策引导调控与市场配置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这两只手的作用,突出规划引领管控,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用地方针。在行动落实上,要实行加强监督管理与严格考核奖惩双管齐下。强化土地综合执法和监管,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健全考评和奖惩机制,全面落实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做好土地开发利用中的联合审查、联合监管、联合验收、联合执法等工作。
二、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积极抓住改革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实践,逐步构建起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运行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而明显的成效。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抢抓改革发展机遇,稳步推进我市法院审判机制改革工作,在扩大改革成效、促进江阴司法进步的同时,也为全国的改革推广提供实践经验,不断扩大江阴司法改革的影响力,切实担负起司法改革“先行者”和“示范者”的光荣使命。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目标与重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规范完善创新改革配套措施。要始终以问题为导向,把执行顶层设计与加强自主探索实践有机结合,全面总结改革试点的得与失,进一步规范完善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要深刻把握审判活动的客观规律,以加强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为重点,以如何调动法官的积极性为根本,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审判权去行政化。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组织与保障,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从机制、人员、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以审判机制改革带动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审判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三、关于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加强环城森林公园规划管控和建设的调研报告、财经工委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12月份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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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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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科学利用土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市市情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是关系全市可持续发展和人民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依靠创新发展、大胆实践,探索出了一系列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模式、新举措,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2012年,我市被评为首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2013年,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达到6.85亿元,在全省和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下面,我将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突出规划约束,实现总量控制。我市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数量平衡性向结构优化性转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形成总量控制、布局稳定、经济集中、生态开敞的国土空间格局。依据江阴市主体功能规划,我市对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实行差别化配置。对重点开发区域,如高新区(含青阳园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主城区,适度增加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对限制开发区域,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新开工工业企业一律进驻各类特色产业园区,使公用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共享。对于新开工项目,由国土部门严格对照产业规划和市政府供地目录进行用地预审,把好关口。2012年—2014年9月,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用地预审项目343个,其中否决项目17个、核减土地729亩,有效遏制了重复投资和低水平建设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对用地规模超过50亩的新开工项目,由市发改、国土、经信、商务等八个部门根据企业的项目性质、科技含量、投入产出效益等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数量。2012年以来,全市先后对20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共否决和核减项目用地超过2200亩。通过源头把关、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统筹安排,全市建设用地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2012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为11959亩,2013年为5758亩,今年1—9月为3153亩,整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统筹资源配置,实现增量优化。一方面,科学配置计划指标。分类制定项目用地保障方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点战略新兴产业,经营性和一般产业项目用地一律不通过计划指标来解决。2012年至今,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8万亩,其中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道路用地)7523亩,民生项目2732亩(含安置房2058亩,保障性住房133亩),重点产业项目3566亩。另一方面,统筹管理红区指标。针对全市红区指标存在供给与需求相脱节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市政府在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下,出台《关于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全市预留区(红区)指标的实施意见》,将全市本轮规划剩余的3.4万亩红区指标统一回收、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从而使红区指标最大程度的发挥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截止目前,全市上报省政府待批的各类新增项目227宗,需红区指标17494亩,其中9132亩进行了红区调整。比如高新区华泰汽车城项目共需用地2700亩,而高新区本身剩余的红区指标仅有1500亩,根本无法满足。为此,市政府及时从红区模拟库中为高新区调进红区指标2300亩,顺利推进了该项目落地,也满足了天江药业和世茂大厦等高新区其他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创新盘活举措,实现存量利用。我市在过去较长一段时期内对土地资源实行放量增长的方式,保障了经济的持续增长,却也带来了存量用地较多、利用效率较低和闲置浪费的现象。为此,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存量用地的再开发利用。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并建立完善了政府收回、合作开发、限期利用、带地招商等工作举措,分类处置存量土地。对于符合供地条件的,督促用地单位抓紧办理相关供地前期手续尽快供地;对于不符合规划且未建设的,实行异地调整,重新办理供地;对于未落实项目或项目发生调整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项目或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对于拆迁未完成或存在其他政府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梳理未供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供地;对于政府储备土地,只办理前期划拨手续,不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避免因土地抵押造成新的闲置。通过以上举措,2012年全市盘活存量土地4000多亩,仅高新区就盘活近1000亩;2013年又盘活3000余亩,在国家土地计划指标收紧的严峻形势下,有效缓解了全市新增用地的需求。今年6月,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会上,经市领导见证,新潮科技、神宇通讯、大江金属等6家企业与属地政府签订了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协议或收储协议,盘活存量土地776.2亩,预计今年年内盘活存量土地总量还将达到3000亩。对于产能低效用地,市政府制定《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三高两低”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0家的目标任务,计划到明年年底有效盘活低效土地4500亩,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实现“腾笼换鸟”。
(四)强化制度监管,实现质量提升。市政府积极探索符合江阴实际的市场配置制度和考核监管制度,以制度管控促进用地节约。一是制定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使用补偿制度。明确我市土地复垦价格(一般为2.8万元/亩)向省里补充耕地竞拍价格(一般为8万元/亩)靠拢,实行差额补偿,以凸显耕地资源的稀缺性和耕地指标的高额成本,倒逼地方政府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实现减量规划,少用甚至不用增量指标。二是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对工业用地,按实际成交价款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10考核按时开工,10考核集约用地;对经营性用地按成交价款的2收取履约保证金,其中1考核按时开工,1考核按时竣工。用地单位若不能按时开竣工或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没收相应的保证金。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收取保证金21.6亿元,用地单位履行合同和节地意识大幅提高,90以上能够按时开工,100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三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评制度。市政府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列入地方政府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量化考核指标。地方政府年内盘活存量土地,最多可加5分,促进属地政府多盘存量,少用增量。同时,市政府还将综合考核结果直接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解下达相挂钩,考核结果较差的地区,减少或不予安排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存在问题和下阶段主要工作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我市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得力,取得了较好地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相比,特别是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相比,还存在的一定的困难和矛盾:一是土地开发强度偏高。截止到2013年底,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95平方公里,土地开发强度超过39,远高于全省20.8 和无锡市31的平均水平,土地承载压力巨大,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如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人地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二是后备资源严重短缺。除长江、内河以外,我市现存未利用土地资源寥寥无几,可复垦的坑塘水面也几乎复垦殆尽,新增用地占补平衡自身已无法落实,只能依靠参与省厅组织的补充耕地指标挂牌竞拍指标。三是粗放用地的理念还未彻底扭转。全市城乡建设用地的建设周期过长,存在批而未用、用而未尽和长期闲置等现象,土地产出效益总体水平不高,地均产出增长速度不及地均投入增长速度。据统计,全市目前存在各类粗放用地超过6万亩,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四是节约集约用地的新举措还很缺乏。近年来,国土部门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周边县市(如苏州昆山市、吴中区)相比,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盘活存量等方面,我们还缺乏符合江阴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节约集约用地新举措。五是保障发展压力巨大。我市当前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对土地资源的刚性需求还很大,而中央对包括江苏在内的东部发达地区的新增用地计划在逐年削减(今年江苏比去年减少5.3万亩),我们面临着计划无指标,再加上规划无空间,占补难平衡,直接导致用地报批难,依赖增量扩张支撑城市发展的用地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节约集约用地,不仅是资源环境硬约束日益加剧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必然选择。下阶段,市政府将以这些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探索和实践节约集约用地的创新思路和有效办法,更好地强化土地对科学发展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格实施规划管理,优化土地开发格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和禁止建设的边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工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重点项目用地、民生用地,推动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提高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促进用地集聚集约。坚持农民住房向城镇、镇村集中的原则,推进农村居民点的迁并和整理,逐步缩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重点保障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必需建设用地,引导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合理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时序,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集约布局,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探索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统一各类规划空间布局,形成一张蓝图管控(据我了解,苏州市的“三优三保”方案,就是探索“多规合一”的有益探索,对我市今后全盘规划具有很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二)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与区域环境容量、土地开发强度、产业结构优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以及依法用地情况相挂钩,加大供地率、存量用地盘活率、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在计划指标初次分配中的权重。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相挂钩机制,鼓励各地多盘多用存量土地。建立增量用地计划与存量用地盘活任务指标配比机制,逐步使存量土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经营性社会事业等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继续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有效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控制工业用地比重,保证民生用地比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鼓励现代服务业项目用地,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比重。严把新增工业用地供应门槛,严格实施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资源消耗型产业和技术落后型产业,坚决不予准入;对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投资总额低于2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求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动,逐步提高项目准入门槛。
(三)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深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为城市建设提供发展空间,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集中优化,彻底扭转农村建设用地无序扩张的混乱局面。创新土地整理模式,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不断提高土地流转后单位产出规模效益,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探索农民集镇安置的新途径和农民身份置换的新路径,切实解决城镇化聚居后农民及其子女的就业、就医和上学问题,使农民没有后顾之忧;拓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渠道,扩大试点规模,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建成耕地后,置换部分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推广集体建设用地“长租短约”模式,允许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除商品住房以外的建设。
(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继续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审查新开工项目用地,从源头上引导和控制项目用地。坚持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投资强度要求供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增资扩股。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中村”改造,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对工业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免收土地出让金;涉及改变用途的按新用途市场评估价格补缴50的土地出让金;“城中村”拆迁改造的,按市场评估价格的15补缴土地出让金。切实加大对存量土地的处置力度,对已查清的存量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进行分类处置,限期盘活;探索建立存量工业用地盘活用于发展新兴产业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的激励机制,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切实提高批而未供土地供地率,对前三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的地区,按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继续将节约集约用地主要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把耕地保护、节约用地、依法用地等列入各镇(街)年度责任目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
(五)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持续提高耕地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指标中的考核比重,严守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红线,确保到2020年,全市52.3万亩耕地保有量和42.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如探索建立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并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目前,省内该补偿标准最高的是昆山市,水稻田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00元),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有效改善农业基础设施,逐步消除农村零散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建成集中连片优质耕地,为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基础。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红线,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功能的破坏;正确处理土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禁止过度开发,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土地作为最基本的资源要素,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节约集约用地,事关国计民生,利在千秋万代。市政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江阴实际,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成效,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促进全市“四化”同步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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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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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我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以审判组合模式为基础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法治江阴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改革的起因首先来源于自身压力。近年来,我院收案数呈历年递增趋势,2012年收案14922件、2013年收案24247件,今年1—11月收案已突破25000件。江阴法院在编干警220名,其中转业干部69名,有审判职称的人员133人,一线审判人员更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结构的问题,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配置呈现“倒三角形”,优秀法官的办案能力得不到充分释放。此外,长期以来法院办案流程和内部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弊端产生;为了应对案件激增,进行“拔苗助长”式地培养年轻法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加上“阳光工资”施行后,法院缺乏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的良方,一些法官滋生了不愿多办案、不愿办难案的情绪。
要真正解决上述司法难题,唯有司法改革。2012年10月,我院启动“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n+n”审判组合模式改革,以人民法庭为“试验田”,率先为改革探路破冰,到2013年上半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年10月,我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开展为期2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在全面总结法庭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院对相关制度和改革举措进行修订和完善,相继出台9项配套制度规定,目前改革已在全院各条线、各部门全面推进。今年3月份以来,上级法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先后来我院调研指导改革试点工作,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杜万华专委调研后,充分肯定了我院改革的目标方向和基本路径。今年10月,省高院将我院人民法庭改革经验在全省74个试点人民法庭进行推广。
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举措
(一)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人员分类管理
配置优质资源组建审判团队,探索建立以法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择优选任审判组合主审法官。经过法官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资格审查、业务考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一系列严格的选拔程序,共选任出2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探索审判辅助人员单独序列管理。根据不同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将法官助理分为初、中、高三级。丰富法官助理来源,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将5名研究生和2名实习律师任命为短期法官助理,编入审判组合团队。2013年7月,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职业化保障”模式,建立书记员单独序列下的晋升机制,提升书记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退出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规模,注重增选部分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今年6月选任了52名陪审员,目前全院共有100名人民陪审员,充实了合议庭审判力量。
(二)优化组合决策效能,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审判组合不是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为实现公正高效司法而建立的互相协作、一致努力、相互促进的有机共同体。改进审判工作方式。做到类案审理专业化,每个组合审理案件类型相对固定,集中审理1—2类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效率化,通过“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工作统筹实现集约化,采取集中调解开庭、集中调查取证、集中诉讼保全等方式,发挥组合成员团队协作优势。加强组合成员分工协作。组合内各成员各司其职又不为职责所限,在主审法官带领下全面参与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团队办案而不是单打独斗。如临港法庭婚姻家事审判组合推行婚姻案件“要素式”审理,通过法官和助理之间的配合互动,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促进各业务条线机制改革创新。各业务条线以审判组合为载体,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刑事条线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效果显著。环保合议庭开展环保案件审执“四合一”工作,探索在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和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上有所突破,加大对环境污染者的惩治力度。
(三)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去除审判权运行行政化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逐步消除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建立权力运行清单。厘清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院庭长职权。“权力清单”从正面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权,“负面清单”明确规定院庭长不得作为的事项,真正还审判权于法官。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责。转变院庭长工作方式,由以往的个案把关转为宏观指导,落实法官文书签署权,充分尊重主审法官或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全部编入相对固定的合议庭并担任审判长,侧重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明确办案任务,逐步将工作重心从行政管理转移到办案中来。改革审委会工作方式。修订审委会工作规则,落实委员导诉和回避制度,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成立了立案行政、刑事、民商事、人民法庭四个业务条线的专业法官会议,对审委会讨论案件起到过滤作用。
(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优化配置法院内部各主体的审判职责与管理职责,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构建科学有效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建立案件全程监督机制。在法院内部,实行以案件流程为节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监督以法官主动汇报自身社会关系,落实回避制度为主;事中监督主要依托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程序环节的动态监督;事后监督主要通过案件评查或当事人投诉来发现、改正问题。外部以“三大公开平台”为抓手,建立常态化司法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法官考核评价机制。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修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完善考评内容,规范考评程序,科学评价法官工作实绩。建立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主体,主审法官、合议庭法官在各自职权范围对审理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合理划分办案责任,区分审判绩效责任与违法违纪责任、司法过错责任,理顺启动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设置法官申辩和反馈意见环节,既强化责任追究又保障法官的正常履职行为。
三、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初步成效
我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改革以来,在案件处理提速增效、审判资源优化配置、法官司法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成效初显。
一是审判质量效率稳中有升。今年1—11月,在收案上升、人员未增的情况下,出现了案件“质量不降、效率提升”的喜人局面。全院已审结案件18754件,与2012年未实施改革前同比增长50.28;26个审判组合中有10个组合结案600件以上。在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的同时,主要绩效指标显示审判质量和效率呈良性运行态势,其中全院案件调解率达61.59,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56,均优于无锡地区其他基层法院。
二是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初步实现。通过开展案件饱和度调研,综合考量案件类型及案由差异、法官司法能力及有效办案时间、辅助人员工作能力等各方面因素,确定了不同业务条线不同人员配置的审判组合案件饱和度,在此基础上确定法官人数、配置审判组合。目前,我院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和选任的主审法官、执行长共计62名,占全院在编干警的28.57,为下一步确定法官员额奠定了基础。
三是审判权运行更加符合司法规律。通过厘清院庭长、合议庭成员、主审法官的职责权限,将审判事务和行政事务相分离,审判权运行更加公正高效。院庭长办案制的推行、审委会工作方式的改革,进一步弱化行政化色彩,充分体现以法官为主体和以审判权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今年1—11月,我院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已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超过500件;各条线专业法官会议研讨案件340件,审委会召开会议28次,同比下降26,讨论案件61件,同比下降48,96.8的案件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直接定案。
四是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改革将法官从琐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专注裁判,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今年10月,我院首次有法律文书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法官助理在审判组合团队运行中得到锻炼,为今后成长为合格法官奠定基础;书记员庭审记录等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听打输入120字/分以上、差错率5以下的优良率达95以上。2013年以来,我院共获得“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29项,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关于审理案件的投诉同比下降15。
四、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打算
随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遇到问题和困难也在所难免,有的需要我们加大改革力度加以破解,有的需要顶层设计予以明确,还有的需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帮助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增大考验改革深化进程。由于近年来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尽管审判组合团队办案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但还不足以抵消案件增长、难度加大带来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改革各项措施实施之初,组合内成员之间需要磨合,主审法官对于身份和角色的转变有适应期,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内容由重合到合理分工需要配合衔接。居高不下的办案压力对深化改革提出了严峻挑战。二是配套制度的缺失影响了整体改革统筹协调推进。首先,去行政化还不够彻底,虽然实行了院庭长办案制,但当前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依然挤占了院庭长的主要工作时间,此外有些院庭长的工作方式、方法还不适应改革的要求,导致院庭长办案制度落实没有完全到位。部分法官在骤然放权以后,囿于过去的办案模式,审判权运行出现不顺畅的现象,个别案件办案周期过长。其次,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不同类型的诉讼之间审判方式迥然不同,审判组合之间收结案数量及难易程度差异较大,单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法官的工作业绩评价不够全面,难以从制度层面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鼓励法官挑战疑难复杂案件。三是人员履职保障机制不健全影响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由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业定位不明确、前景不清晰,法官助理、书记员队伍出现不稳定现象。今年以来,我院有1名助理审判员被调任其他部门,1名助理审判员及11名聘用制书记员辞职,人员流动性加大和辅助人员配备不到位,直接影响法官办案。当前组织部门开展的职级超编清理工作,使法官处于“法官等级尚未恢复评定、行政职级无法继续享受”的真空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法治中国的新蓝图,司法体制改革也将迎来新契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解决,不断把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第一,优化审判组合进一步适应公正高效司法的要求。构建审判组合之间案件均衡机制。顺应实行立案登记制的要求,调整法庭立案职能,打破业务庭和法庭的受案范围,在全院范围内实现类案专业化审理。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案件,改革民商事裁判文书样式,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撰写方式。加强审判组合人力资源配置,根据案件数量适当增加审判组合和主审法官的数量;进行人员合理分流,吸引优秀法律人才担任法官助理,增加聘用制书记员,推动我院人员结构由“倒三角形”逐渐演变成“正三角形”的科学配比模式。
第二,合理界定权力结构体系进一步适应司法去行政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内容,科学配置审判权和行政权,建立边界清晰的权力结构体系,通过限制院庭长行政管理职权,实现行政化手段与诉讼程序相分离,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逐步将院庭长的行政事务控制在全部工作量的1/5—2/5之间,其余时间用于办案。调整院庭长办案类型、任务,加强业绩考核和通报,真正实现院庭长回归审判业务岗位。加快行政助理的选任和培训上岗,有效分流庭长行政事务,确保庭长办案时间。
第三,加强审判权管理监督进一步适应权责利相一致的要求。改变以往过度追求审判质效指标达到理论最优值的制约性管理方式,强调以服务和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目标,以案件信息化系统为平台,依法管控好办案期限预警、程序监控和风险评估等关键节点。优化审判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评机制真实反映法官的工作绩效,确保审判权良性运行。以我院成立监督监察局为契机,整合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纪检监察各部门的资源,形成跨部门的立体交叉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好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两项工作机制,推进严格司法。
第四,提高履职保障水平进一步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对法官理想信念、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强化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法官敢于并且善于行使审判权。通过专题业务培训、岗位技能竞赛、青年法官论坛等平台,不断提高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适应审判工作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着力解决相应的经费保障,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探索。我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推进和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江阴再创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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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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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出席会议。市政府领导孙小虎、封晓春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规划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国权主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关于《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含《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并通过了相关决议草案。会议认为,该《规划》对于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存、规范城镇建设和管理、统筹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要求市政府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再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
二、关于2015年度部门预算专家组审查情况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专家组对12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15年度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会议要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并就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度体系、工作机制作深入研究;其他工作机构也要积极参与,将人大履职监督与部门预算监督相结合,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关于专题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环资城建工委关于企业退城搬迁议案决议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要求,相关工作机构要对政府执行决议情况进一步加强研究,对存在问题加大监督推动解决的力度,支持和督促政府在明年人代会上向全体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教科文卫工委关于中小微企业扶持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建议政府要关心关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要持续加大帮扶力度。会议要求相关工作机构加强研究,充实完善调研报告。
四、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要求,大会筹备组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各项会议及活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办公室要抓紧修改完善,并按照程序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
五、关于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事项
会议专题学习了省、无锡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要把握主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担当责任,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紧扣江阴改革发展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会议还讨论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方案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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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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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9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小虎参加会议。市编办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赵国权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编办关于《江阴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相关说明,并对方案进行了审议讨论。会议要求市政府:一要提高认识,有序推进。要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调整的重要意义,对照既定的改革目标任务要求,抓紧抓好改革工作的落实与推进。二要协同配合,平稳过渡。要正确处理好原有责任落实与推进改革工作的关系,保持部门间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相互支持、协同并进,确保过渡期内衔接有序、运转顺畅。三要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按照省、无锡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好人事、财经等各项纪律,按照既定规范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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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纪事
(2014年11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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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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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上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一行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陪同视察。
11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调研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11月3日—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赴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11月3日—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率财经工委有关人员赴昆山市、嘉定市调研社保基金管理工作。
11月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参加省委中心组学习电视电话会。
11月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参加会议。
11月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耀清、朱敏,协理员沈文华调研财税工作。
11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澄星实业集团打造千亿级产业启动大会。
11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市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调研座谈会。
11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11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
11日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
11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白石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事宜。
11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参加白石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座谈会。
11月19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6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专家审查操作办法(暂行)、聘任市财政预决算审查专家库首批成员名单以及相关工作会议方案;专题学习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出席会议。
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黄耀清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专家审查会议。
同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参加环资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座谈会。
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参加全市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活动。
11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还听取并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加强环城森林公园规划管控和建设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12月份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参加会议。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协理员沈文华参加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参加《江阴市长泾镇总体规划(2014—2030)》、《长泾镇历史中镇保护规划》论证会。
11月26日—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随市党政代表团赴广州、佛山等地学习考察。
11月26日,淮安市淮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一峰一行来澄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陪同。
同日上午,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冰一行来澄考察乡镇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陪同。
同日上午,常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建华一行来澄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陪同。
11月2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市十六人大四次会议筹备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同日下午,新疆伊宁县人大副主任加尔太?穆哈西一行来澄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陪同。
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无锡市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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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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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听取“江阴大学堂”讲座。
12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广电事业发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视察。
12月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12月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全省人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月4—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江阴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
12月8-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与基层人大负责人联席会议。
12月9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解放军驻苏部队第二小组代表来澄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朱敏陪同。
同日上午,桐庐县党政代表团来澄考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接待。
12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政府十件实事工程完成情况。
同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朱敏参加市人大老领导征求意见座谈会。
同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参加无锡市2014年度全市人大农村与农业经济工作座谈会。
12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参加无锡市人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同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参加市委第79次常委(扩大)会议。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无锡市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协理员沈文华调研《长泾镇总体规划》。
12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调研全口径预算审查情况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
12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江阴市企业家协会《创新转型,改革发展论坛暨2014年年会》。
12月15日—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市委工作务虚会议。
12月1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江苏省委传达学习习总书记调研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调研财税工作。
同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8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长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有关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相关调查汇报,并讨论通过了有关决议(草案);听取并审议了2015年部门预算专家组审查情况汇报。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关于城区过境货运车辆禁行议案决议执行情况、关于企业那家城搬迁议案执行情况、关于全市中小微企业扶持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学习了省、无锡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会议。
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耀清调研财税工作。
同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党政代表团来澄考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接待。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江阴市女企业家年会。
12月18日—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参加无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12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12月19日,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建中一行来澄考察城乡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陪同。
12月2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元走访联系选民代表。
同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么49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编办关于《江阴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相关说明,并对方案进行了审议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会议。
12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协理员沈文华视察2014年度政府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协理员沈文华出席全市人大工作会议。
12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敏参加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同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赵国权参加市委第81次常委会议。
26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0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201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讨论了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补选事宜,讨论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及建议名单,优秀调研文稿评选事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5年1月工作安排。会议专题学习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协理员沈文华参加会议。
同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参加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会。
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参加长江纸业项目落户签约活动。
同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赵国权、朱敏参加市委第82次常委会议。
同日下午,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来澄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陪同。
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1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了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国权,副主任郑元、朱敏、黄耀清,协理员沈文华参加会议。
12月3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元参加代表会前视察及“联系选民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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