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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霞红辞去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信息时间:2014-11-17)  点击量:
 

(2014年10月31日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高霞红辞去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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