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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4-07-10)  点击量:
 

市审计局局长 汤龙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江阴市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江苏省审计条例》的规定,江阴市审计局对江阴市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按照“评价总体、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推动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总体思路,主要开展财政预算管理、国资运营管理、税收征管质量、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等主题的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的规定,这次主要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审计评价

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和有关预算执行单位继续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较好地实现了促转型、惠民生、强管理、提效益的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4869842万元,比上年增长14.33%,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22785万元,比上年增长9.02%;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为83.34%。

——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对严峻的财税增收形势,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多措并举,确保各阶段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按照年初制定下达的财政收入考核办法、责任状和任务书的要求,积极作为,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税收征管思路,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的征管,在二手房交易税收、建筑行业税收方面挖潜增收,确保财政、税收实现稳定增长。

——加大扶持,推动社会经济转型提升。坚持政策引领和资金引导双轮驱动,创新扶持方法,加大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好所得税优惠、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积极对上争取科技成果转化、商务扶持等各类专项扶持补助资金11亿元,安排工业发展专项、外贸稳增长等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导向资金1.75亿元,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创新资金分配方式,继续利用财政股权投资扶持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

——重点保障,突出公共财政民生职能。切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的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3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等一般性支出全部压缩5%。重点保障“三农”、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社会事业投入,支出增幅均超过10%,2013年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新农合筹资标准、城乡低保标准都实现了稳定增长。

——深化改革,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完善。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出台了《江阴市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82项重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2012年使用的148项政府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覆盖面达85%。制定涵盖财政职能10个业务板块的内控制度。

二、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全口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227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22360万元的100.02%,同口径比上年1671918万元增加150867万元,增长9.02%。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3年我市地方可用财力为1820211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22785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125721万元;(3)本年国债转贷收入20000万元;(4)其他资金调入1208万元;(5)上年结转下年支出100297万元;(6)上年结余1642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171192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3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3642万元。地方财力与财政支出总额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164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4975万元,完成预算1375565万元的67.24%,比上年673547万元增加251428万元,增长37.33%。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省补助市县收入17687万元和调入资金15129万元,合计收入957791万元。

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16778万元,完成预算1372704万元的66.79%,比上年630272万元增加286506万元,增长45.46%。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省补助市县支出18115万元,合计支出934893万元。

本年基金结余2289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87527.80万元,累计结余110425.80万元。

3、社会保险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7079万元,完成预算610571万元的135.4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9747万元,完成预算443057万元的112.80%;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829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1904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但在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及时纠正并加以完善。

1、未按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预算。2013年的财政预算编制未按照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的全口径预算要求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仅编制了土地出让金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预算未向人大报告审批。

2、部分收入、结余未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当年收到大桥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划入分红款12.07万元、光大环保能源公司划入上网售电政府分成收入1490.45万元,合计1502.52万元挂往来,未作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非税专户以前年度收回的额度1875.72万元,2013年收回以前年度额度701.42万元,合计2577.14万元挂往来,未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3、部分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2013年政府专项年初预算415291.84万元,经调整后,实际预算指标425559.50万元,2013年当年指标使用338062.18万元,年底指标结余87497.32万元,占下达指标的20.56%,其中:收回54808.92万元,占下达指标的12.88%;结转2014年32688.40万元,占下达指标的7.68%。

当年收回指标占可用指标比例高于30%的项目有39个,占政府专项项目总数169个的23.08%。39个项目下达指标总额58740万元,收回指标总额40954.91万元,占下达指标的69.72%。其中:13个项目指标全部收回。

4、江阴—威尼斯文化交流与合作经费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至今未收回。2012年预算安排市文广新局江阴-威尼斯文化交流与合作经费60万元,至今未使用,连续结转2013年、2014年,未按规定收回。

(二)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526290万元,完成预算530300万元的99.24%,比上年518228万元增长1.56%;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4407.65万元,完成预算232610万元的109.37%。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3年高新区可用财力201148.98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4407.65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55930.49万元;(3)上年结余2671.82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198433.39万元,完成预算123291万元的160.95%。地方财力与财政支出总额相抵后,当年收支结余43.77万元,预算结余调减0.25万元,累计结余2715.34万元。

2013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1940.01万元,比预算86500万元减少4559.99万元,减5.27%。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1940.01万元,比预算86500万元减少4559.99万元,减5.27%。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5.37万元。

2、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641913万元,完成预算710832万元的90.30%,比上年609685万元增长5.29%。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2581.61万元,完成预算426858万元的101.34%。

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2013年临港经济开发区可用财力为349251.31万元,其中:(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2581.61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后的净上解支出93974.59万元;(3)上年结余10644.29万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338607.02万元,完成预算240416万元的140.84%。地方财力与财政支出总额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累计结余10644.29万元。

2013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3789.56万元,比预算273813万元减少100023.44万元,减36.53%。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3789.56万元,比预算264473万元减少90683.44万元,减34.29%。当年收支平衡。

审计发现临港经济开发区朱家湾安置房BT项目二期工程款支付期限变动后未重新签订协议。2012年3月31日,临港新城管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朱家湾安置房一期工程款按照五年支付的协议不变,二期工程则按照三年支付的标准,重新签订协议,但至今仍未签订协议,其结算投资回报额仍按银行五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非税收入征管审计情况

2013年全市非税收入征收总额242313.47万元,当年入国库98981.04万元。审计重点抽查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情况。

1、2012~2013年残保金征收审计情况

我市残保金征收工作在市残联与地税等部门密切配合下,残保金征收额逐年上升,两年累计入库10729.78万元,为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落实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但审计也发现在残保金征缴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单位未纳入征缴范围。2013年9月前纳入省残保金年审系统的企业中,有2692家企业未年审。(2)部分年审企业欠缴残保金。2013年有6882家年审企业未申报残保金。(3)年审执行征缴比例不规范。2013年有5665家企业执行原定征缴比例,有2228家企业执行征缴比例下降5%。另有83家企业执行征缴比例下降超过5%,导致少计征残保金109.41万元。(4)调整计算公式导致少计征残保金。2013年市残联自行调整省定的应缴残保金计算公式,导致169家企业少计残保金312.87万元。(5)年审把关不够严格。抽查部分镇(街道)初审资料、年审资料发现,非正常经营企业申报资料不合规;部分企业年审申报资料不齐全;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既未计入用工单位从业人数,也未计入劳务输出单位从业人数。

2、2013年污水处理费征收审计情况

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局能根据我市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征收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2013年征收总额11279.55万元,征收率98.21%。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1)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基本未征收。根据《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阴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澄政发〔2008〕162号)的规定,自备水源用户按照用水性质,与自来水用户执行相同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统一由市建设局按季度征收,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审计发现,我市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至今基本未征收。(2)2013年,部分自来水用户欠缴污水处理费206.02万元。(3)部分代征单位滞留已代收的污水处理费213.50万元。审计后,上述代征单位已将滞留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缴入非税收入专户。另外,江南水务、市申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缴非税收入专户。(4)对重污染行业未实行污水处理费差别价格政策。

(四)国资运营管理审计情况

1、国资公司运营规范性审查情况

至2013年末,我市共有一级国资公司14家、二级国资公司44家、三级国资公司20家。其中:6家一级国资公司由市国资办负责管理与考核、6家一级国资公司为融资平台由财政局负责管理、2家一级国资公司由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与考核;二、三级国资公司的管理与考核由母公司负责。

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我市深入开展“国资规范管理年”活动,持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国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2013年纳入业绩考核的6家国资公司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澄委发〔2012〕39号文件要求设置了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加强对现有制度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用工管理、薪酬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江阴市文化馆未经批准擅自处理国有资产,且转让收入未入账。2003年5月百乐城购买帕萨特汽车一辆,价值25.26万元,由文化馆使用。2012年7月,市文化馆自行转让该汽车,转让协议只有百乐城盖章,未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时汽车转让收入3.50万元未入账,用于支付单位租用私人汽车费用。

(2)委托主管部门管理的二级公司违规列支费用。江阴市中天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教育局事业人员2012年年终考核奖金补差101人次52.73万元;2013年5至12月,支付粽子礼盒、食品、劳保用品等费用8.39万元。江阴市大地造田有限公司2013年度为产权不在其名下的车辆支付维修保养费用5.72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经济实体资产处置情况

根据江阴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的实施意见》(澄委办〔2012〕42号),需清理整顿的经济实体103家,经领导小组商定列入清理整顿经济实体86家,其中:歇业清算45家、国资退出27家、整合归并14家。

2012年度财政同级审报告提出“经济实体脱钩进度缓慢且部分歇业清算单位人员未得到妥善安置”的问题,市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问题的审议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经济实体脱钩进展缓慢的原因,并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责任,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清理整顿工作。至2014年5月末,歇业清算的45家企业中已有39家企业完成歇业清算手续;国资退出的27家中,通过公开转让方式已完成国有股退出26家,回收资金10570万元,人员已按规定妥善安置,剩余1家企业因股权纠纷,仍在协商中;实施整合归并的14家中,13家企业国有股权已划转相关一级国资公司持有,委托9个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江阴普惠建设有限公司完成注资手续升级为国有一级公司。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江苏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未经国资办批准,建设局于2011年6月自行同意协议转让。

(2)部分资产接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21家歇业清算企业,其中10家企业的资产748.37万元接收单位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包括25辆汽车、1台复印机以及部分办公设备。

(3)部分企业审计基准日后擅自动用结余。审计抽查发现,江阴市城乡建设档案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后支出考察费、招待费等33.35万元。

(五)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3年税收征管质量的审计结果表明,税务部门能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多措并举,强化征管,不断创新重点税种征管模式,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对重点税源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夯实税收基础,提高税收质量,实现税收持续增长。全年组织税收收入3165926万元,同比增长4.9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19019万元,同比增长9.09%。审计反映税收征管中存在部分企业租用集体土地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审计延伸调查周庄镇、徐霞客镇以及所辖6个村集体土地租赁情况发现,大部分土地租金均以三联收据结算,2012年租金收入897.47万元,2013年租金收入2659.99万元。对抽查的镇、村土地出租信息与地税3.0系统税收信息比对结果显示:2012年共出租土地187.38万平方米,租赁单位共385家,其中:有31家企业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8.05%,应缴未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0.65万元;有153家企业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39.74%,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09.85万元。2013年共出租土地188.53万平方米,租赁企业共388家,其中:有30家企业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7.73%,应缴未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0.09万元;有154家企业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占比39.69%,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93.99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为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行为,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效率,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今年继续采取数据集中分析、疑点分散核查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对江阴市农林局、水利农机局等17个部门及下属39个二级预算单位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13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指标55462.64万元,当年指标使用53076.83万元,年末指标结余2385.81万元,实际支出51948.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细化规范,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各预算单位能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精简文风会风的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2013年市农林局等17个部门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196.21万元,实际支出655.00万元(含项目经费中列支),比2012年减少1142.04万元,下降63.55%,人均“三公经费”由2012年的3.77万元减少至2013年的1.31万元;会议费预算818.00万元,实际支出298.66万元(含项目经费中列支),比预算节约519.34万元,比2012年减少716.33万元,下降70.58%。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预算编制不够合理。(1)已结束项目仍编报预算。2013年,市物价局、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等2个单位在项目已结束的情况下,继续编报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1.50万元。(2)在上年项目未执行或执行率较低的情况下,当年继续编报预算又未执行。2013年,市商务局、经信委2个部门在2012年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或执行率不足5%的情况下,当年继续编报预算资金又未执行,共计111.25万元。(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依据不足。2013年,市档案局、园林局等6个部门本级和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农机监理所等3个二级预算单位共18笔政府采购预算48.62万元未使用。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1)无预算支出。2013年,市农林局、物价局等4个部门本级和林场共计169.40万元支出无预算。(2)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培训费、招待费等。2013年,水政监察大队、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等5个二级预算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培训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招待费等共计23.68万元。

3、多列支出。2013年末,市农林局下属林业指导站,市园林局下属绿化技术监督指导站、园林绿化管理所、旅游质量监督所4个单位共虚列82.82万元支出挂往来。经审计指出后,上述单位均已调账转结余。

4、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3年,市园林局在往来科目中反映收取绿地代建费共计741.97万元;列支绿地移植费870.21万元、代建绿化工程支出133.55万元、绿道办费用58.24万元以及局其他公用经费178.20万元,合计1240.2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末尚有余额1973.05万元。

5、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无预算采购。2013年12月,市环保局采购办公家具一批共计20.65万元,年初未报采购预算,也未实行政府采购。(2)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2013年,市环保局本级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的工作服51.20万元。(3)未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公务印刷。2013年,市农林局、科协2个部门本级和动物卫生监督所、林场、水政监察大队、园林绿化管理所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公车维修未在定点单位进行,共9笔计5.34万元;市供销社、科协2个部门本级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的公务印刷未在定点单位进行,共5笔计6.53万元。

6、违规列支香烟、礼品。2013年2至12月,河道管理处、价格认证中心等4个二级预算单位公款购买香烟、礼品,共5笔计6.62万元。

7、公务卡使用范围还较小。江阴市从2009年起开始在各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但从审计情况看,公务卡使用范围还较小。2013年56个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399.94万元,同期现金支出1857.77万元,公务卡结算占现金支出的21.53%。截至2013年底,尚有抗旱排涝队、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等6个单位未办理公务卡,有12个单位虽然已办理了公务卡但还未使用过。2013年10月,市财政等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后,仍有40个单位存在使用现金结算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16个支出项目的情况,涉及金额59.98万元。

(七)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2011至2012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稳定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就业、保障稳定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促进就业政策覆盖面,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吸纳大龄特困失业人员就业,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着力畅通弱势群体的就业通道。2011至2012年累计安排支出6017.30万元,其中:就业类专项支出5635.02万元、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229.55万元、创业类专项支出151.13万元。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时未全面比对相关信息。部分已开办企业人员仍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者认定就业困难对象。另外,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首次认定后,以后年度未对申请人生活、工作现状实施跟踪审核,只是依据其本人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缴纳社保记录进行补贴。二是申报资料把关审核不严,存在部分企业、培训机构虚假申领、重复享受补贴的情况。

审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一是追回不符合政策条件人员的社保补贴;同时,积极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规范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管理程序,严格认定标准。二是追回虚假申领的租金补贴以及抵扣重复申领的培训补贴;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申报资料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补贴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八)人大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0至2013年,列入人大监管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51项,截止2013年末,已建成投运32项,在建17项,尚未开工建设2项。目前已完成审计16项,审定结算208344.52万元,核减15456.72万元;正在审计项目16项,投资额近2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能基本执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有了明显的加强。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到位。项目立项未作充分论证,存在拆迁未到位,无法按期开工,投资计划也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拆迁不到位就开工建设,导致项目工期延误,影响项目的投入使用,增加建设成本。二是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少数工程前期审批不到位,部分工程招标不规范,现场变更、签证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未经有权部门验收就投入使用。

(九)征收(拆迁)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3年,市审计局对一江一河、两路一河等26个前期征收(拆迁)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共审计征收(拆迁)民房2090户,企业及公房204户;送审面积695676.66平方米,审定面积669139.86平方米,核减面积26536.80平方米;送审金额250667.33万元,审定金额236859.87万元,核减13807.46万元;出具审核意见178份,提出审计意见1160条。

征收(拆迁)项目通过审计部门全程参与、严格审核,确保了征收(拆迁)政策的规范执行,避免征收(拆迁)工作的暗箱操作,为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2012年起新开的征收(拆迁)项目,为顺利推进征收(拆迁)工作,在与被拆迁户签约时给予被拆迁户每户8~10万元的综合上升补助费,其中:2013年该项补助费为2987.27万元。综合上升补助费既无政策补偿依据,也无统一的执行标准,容易造成被拆迁户之间的攀比与不平衡。(2)征收(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困难补助的发放随意性较大。(3)2012年拆迁模式调整后,原由拆迁实施公司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大部分还未实施结束,很多拆迁实施公司无专人管理具体征收(拆迁)项目的原始档案资料,也未能及时完整地将档案资料移交给征收(拆迁)项目属地街道。档案保管存在安全隐患,对后期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有较大影响。

三、改进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方向要求,真正做到全口径预算,把所有的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提高综合预算的编制水平,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科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并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增强专项资金分配过程的透明度,优化财政资金执行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征缴单位和个人对非税收入征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缴费自觉性。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意见》,掌握各项非税收入审批标准和减免要求,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针对主管部门将歇业清算企业资金、资产并入保留企业的情况,建议国资办发文明确要求将企业的债权债务、资金和资产整体并入保留企业;针对因人员处置问题无进展的企业,建议主管部门加快处置;针对整合归并的部分企业,业务、人员、经费均受主管局监管的情况,建议国资办尽快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加强管理。

(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招标投标等制度执行,规范建设行为;强化项目法人负责制,避免一个项目由于有多个政府部门、单位同时按各自分工参与建设,相关部门间配合不到位,从而造成损失浪费;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健全项目建成后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和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规范征收(拆迁)行为,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和安置工作。统一征收(拆迁)综合上升补助费补偿标准及发放实施细则,规范综合上升补助费发放手续,避免存在“人情补贴”等暗箱操作行为;明确困难补助认定发放程序,统一困难补助来源及发放途径,降低征收(拆迁)实施有关部门的认定风险和自由裁量权,规范困难补助发放行为;妥善处置征收(拆迁)模式转变后的遗留项目,确保安置工作和结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下,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已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定信心,明确任务,以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当好服务江阴改革发展的助推器,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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