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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4-05-19)  点击量: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洪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江阴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以来,在中共江阴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按照“办案力度不断加大、侦查方式不断转变、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执法行为不断规范、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工作思路,依法、积极、稳健地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中国梦”的江阴篇章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反贪局连续两年荣立无锡市人民检察院“集体三等功”。

一、查办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08件,立案侦查50件56人,其中贪污案1件4人,贿赂案48件5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80余万元。所办案件呈现出“六高”特点:

一是贿赂犯罪比重高。查办的贿赂案件涉及受贿、行贿、单位行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4个罪名,占立案人数的91%;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加大,先后查处行贿、单位行贿案5件8人,占立案人数的14%,查办了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以来无锡市首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二是涉案金额比较高。所办案件均为重特大案件,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47件,百万元以上案件6件,查办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朱晓峰受贿288万元、46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有影响大案。单笔犯罪金额逐年增大,查办的徐霞客镇原党委书记路建忠,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别墅,单笔受贿金额高达220余万元。

三是科级干部比例高。共查处科级干部33人,占立案人数的56%,如查办了市环保局原副局长蒋建平、颜新澄、市工商局要塞分局原分局长俞建清等科级干部。立案侦查的56人中,涉及单位负责人30人,部门中层干部16人,分别占比53%和28%。

四是窝案串案比例高。共查处窝案、串案42件48人,占立案人数的85%。如在查办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蒋立国受贿案中,乘胜追击,在该公司共查处贿赂型窝串案8件9人。

五是民生领域发案高。涉及环保、拆迁、建设、教育、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仍是贪污贿赂犯罪传统重灾区,先后在工程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质量检测等环节查办12件13人,占立案人数的24%。同时发案领域还呈现逐渐向文化艺术、招商引资等非传统领域延伸的特点。

六是办案质量比较高。所办案件有36人被逮捕,逮捕率64.3%;提起公诉43件48人,法院判决38件39人,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一审服判率为94%,未有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判处实刑27人,缓刑12人,判决实刑率为69.2%。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办案力度,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反贪工作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市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部署,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专项工作。着力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在环境保护、国有船舶企业、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等领域开展“小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先后查办了22件24人贿赂窝案,以系统办案带动了整体工作,以实际成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二是拓宽案源渠道。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在我院内部加强与控申、预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进乡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加大举报宣传,不断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加强与纪检、审计、公安等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结合办案广泛收集热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优势,通过定期走访、召开例会等方式,主动收集和排查职务犯罪线索。三是优化办案结构。坚持查办大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不断调整和优化办案结构,将办案重点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倾斜,向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倾斜,向审批权限高度集中、资金密集、产业垄断、公共政策实施等领域倾斜。共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1件22人,占立案人数的39.3%,所办案件均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涉及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物资采购、人事财务等关键环节。

(二)转变侦查模式,开展智慧侦查。针对贪污贿赂犯罪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转变侦查理念,改进侦查方式。一是实施精细化初查。主动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将工作重点前移至初查环节,把网上初查、信息化初查作为必经程序,结合询问、查询、调取等初查措施,获取有效证据材料和相关涉案信息。深入推行初查“四必查”制度,必查涉案对象个人及家庭信息、所在岗位职权信息、社会关系和社会背景、重点涉案问题四个关键点,实现从强攻硬取向精细化初查转变。所办案件的信息化初查率达到100%,通过精细化初查实现有效突破的案件比例达80%以上。二是深化一体化机制。立足检察机关自身侦查职能的充分发挥,不断加强侦查一体化、侦查联动、“四统一”等办案机制,依托上级院的领导和指挥,有序、有力推进办案工作,优化配置反贪局、反渎局、三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和预防科的办案资源,形成查办合力;逐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方式,正确处理加强协作配合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做到职责分明、职能互补。在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使该公司4名涉案人员向我院主动投案自首,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三是推进信息化办案。通过采取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沟通协作、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着力破解经费保障、信息共享、应用人才“三大难题”,先后投入400余万元购置了侦查指挥、侦查取证、安全保密、交通通讯等侦查装备,在无锡地区率先完成侦查装备建设三年规划目标;因类施策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社保、工商等单位,采取专线联网方式开通实时信息查询平台;坚持建用结合、以用促建,将信息技术运用作为实现侦查工作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不断深化信息情报在拓展线索来源、实施案件突破、确定侦查方向、完善巩固证据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实现由人力密集型侦查向信息技术密集型侦查转变。共运用信息技术助力办案46件52人。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是把好文明执法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等制度,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交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益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进一步深化人性化办案举措,坚持“拘前体检”制度,共对5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确保患有疾病的涉案人员得到良好的治疗;推行“温情执法”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办案对犯罪嫌疑人家庭及社会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办理王志新受贿案中,充分考虑其妻子身患癌症,孩子正在读书,家中无人照顾等困难,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其取保候审,促使其真诚悔罪。二是把好案件质量关。推行侦查终结“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一案一信息”制度,有效促进干警对办案工作的自我检验和总结提高;完善反贪案件专门公诉人工作机制,在立案、报请逮捕、侦查终结等关键节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与公诉、法院的沟通,及时消除事实认识和法律适用上的分歧,使诉、判环节衔接顺畅,实现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坚持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并重,深化案件质量四级审查机制,所办案件质量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查办的范忠宝贪污、受贿案和路建忠受贿、挪用公款案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和“十佳优质案件”。三是把好办案效果关。根据个案预防“六个一”的工作要求,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23份,先后组织交通运输局、园林旅游局、环境保护局等案发单位召开廉政座谈会,帮助案发单位和相关行业堵漏建制。完善社会风险研判常态化工作机制,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廉洁性制度建设,为强化制约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注重在办案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在办理朱晓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积极采取扣押投资理财款、暂停股权等措施,成功追回赃款700余万元。

(四)立足反贪职能,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反贪队伍。一是优化队伍结构。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采取竞争上岗、科室交流等方式对反贪队伍进行了两次调整,一批年轻骨干被选任到中层岗位和办案一线,恢复了两个侦查科室的设置,组织机构得到强化,办案力量得到充实。反贪局现有在编干警19名,其中45岁以下干警占63%,大学本科学历有12人,研究生学历有5人,2名干警为在读研究生。干警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更趋合理,证据审查、信息化侦查和群众工作等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针对反贪队伍新手多、办案骨干缺乏等问题,围绕初查、审讯突破、取证固证、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与应用等重点,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培训与练兵、请进来和走出去“三结合”模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来院举办修改后刑诉法、电子取证等方面的专题讲座,组织干警赴南京师范大学进行短期侦查业务脱产培训,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参加业务研讨、庭审观摩和技能竞赛等,以学促干,以干带学,队伍的专业化素能不断提升,2名干警入选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反贪特侦队。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干警认真参加“汇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干警不断深化党的领导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群众工作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督促反贪干警强化自身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5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七种情形”监督告知。深化检务公开,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反贪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反贪队伍的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2年以来,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党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期待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专项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对反贪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执法办案规范化要求越来越高,自侦办案场所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办案要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还不具备。三是办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还存在较多困难,与公安、房产管理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与本市各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协作渠道尚不畅通,还存在手续繁锁、信息滞后、不全面等问题,影响了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队伍专业化程度偏低,干警的侦查素能还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复合型人才匮乏,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存在,侦查人才断层现象凸显,办案骨干缺乏。五是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营造良好外部办案环境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反贪工作的社会认知度、社会公信度还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职能,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侦查模式转型升级,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反贪污贿赂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以更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积极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职能。以查办严重妨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重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办案态势。

二是完善机制,改进方式,坚定不移强化执法办案。深入研究新时期反贪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问题,不断创新办案机制,有效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突出抓好“初查、侦查讯问和侦查技术应用”三项重点工作,切实转变侦查模式,提高侦查工作科技含量。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形成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合力。全面推进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案件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严抓细管,强基固本,坚定不移提升队伍素能。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苦练侦查基本功为核心,推进侦查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侦查实战技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一支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反贪队伍。

四是争取支持,强化监督,坚定不移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把依法办案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把严格执法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有机统一起来,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进一步健全反贪工作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虚心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反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有效渠道,提升反贪工作的群众公认度和社会公信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反贪污贿赂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充分表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乘势而为,开拓创新,推动反贪污贿赂工作再创新佳绩,为江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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