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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
(信息时间:2014-05-19)  点击量:
 

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4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为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仍存在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执法环境有待改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大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深刻认识反贪污贿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突出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同时要依法依规对行贿犯罪加大打击力度。要发挥侦防一体化优势,重视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前介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要完善预防咨询、检察建议、专题报告等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二要创新机制方式,不断提升办案工作质效。完善举报查处机制,强化线索统一管理、集体评估、定期清理工作。要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以初查、侦查讯问和侦查技术应用为重点加快转变侦查方式。要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依托上级院的指挥协调、密切内部职能科室间的协作配合,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系统发案和群体作案的趋势特点,运用“系统办案”的方法,拓宽案源、扩大办案成果。要按照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要求,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努力提高反贪工作质效。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自觉把反贪污贿赂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汇报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快建设完善侦查基础信息平台,提升反贪侦查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对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夯实反贪工作基础。坚持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反贪队伍。要进一步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加快侦查骨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条件下侦查办案能力。要坚决贯彻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切实加强对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努力提升规范执法、依法反腐水平。要科技强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进办案工作区建设,为提升办案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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