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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也是深化幸福江阴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江阴市委的领导下,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江阴”为主题,以督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依法规范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幸福江阴建设和地方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行使职权,扎实推进地方民主政治建设。严格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要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中涉及的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从实际出发,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市委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推动贯彻实施。要适时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等作出决议决定,对已经作出的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设幸福江阴新三年行动纲要、南部不开发区建设和区域卫生规划等重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查。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进一步完善程序,严格把关,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适时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新时期新阶段的形势要求,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地方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以民主促民生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江阴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常委会、代表、公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在重大事项决定、专题审议、执法检查、代表活动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代表和公民的参与度,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创新民主参与方式,健全民主参与制度,使发扬民主成为推动科学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建设幸福江阴的强大动力。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始终把监督重点放在关系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注重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工作的难点、代表建议反映的焦点与人大监督的重点有机统一起来,综合运用专题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多种方式,强化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务求取得实效。
在监督内容上,一要着眼于促进转型发展。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议和视察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推进、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组织开展《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二要着眼于促进统筹发展。听取和审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对城市南拓规划进行专题调研,对市域交通工程建设开展专项评议,视察和推进城市客厅、敔山湾新城开发、南门改造、城西组团开发,促进提升我市城乡统筹发展。三要着眼于促进民生改善。对全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医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粮食安全、残疾人康复等工作情况进行审议、视察和专题调研,加强对政府实事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进一步加大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四要着眼于促进生态建设。对节能减排、环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天然气统筹规划、环卫收运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审议和视察,督促政府落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五要着眼于促进法治建设。组织开展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室工作情况的审议、视察和专题调研,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有关执法检查,继续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监督方式上,在继续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汇报和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工作评议等监督形式,推动“一府两院”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争取“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全力配合,确保形成监督合力。
在监督效果上,要注重跟踪问效,及时组织力量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建议进行跟踪检查。要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特别是财政同级审情况和执法检查审议意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等落实情况的重点督查,确保审议取得实效。
三、突出依法履职要求,促进代表履职经常化、制度化
人大代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代表法修订为契机,组织开展代表法、选举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充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规范行使职权。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充分利用“代表接待日”、“代表活动周”、“联系选民月”、“主题调研年”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好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要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探索完善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制度,不断拓宽代表参政议政的途径。要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工作,加大对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工作,着力提高建议办成率和落实率,真正让代表满意、百姓受惠。要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联络员”评选活动,坚持代表联系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基本完成代表届内述职任务。
四、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制度,探索规范各街道人大工委和开发区、临港新城人大工委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人大作用。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支持、总结和推广基层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和探索。要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坚持基层人大负责人联席会议、分片定期交流,开展不定期走访调研和组织集中培训、学习考察等制度,促进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要上下联动,认真组织好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走访联系选民、“代表活动周”等活动,不断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
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履职水平
要以开展“创先争优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为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一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坚持落实“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一法学习”和“每季度一次业务集中培训”三项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江阴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和选举法,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节约能源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社会保险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大机关业务知识培训,鼓励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提高常委会和机关全体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二要创先争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以争当学习、创新、服务、团结、勤廉“五个标兵”,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载体的“创先争优年”活动,推进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工作和机关党建、信息宣传、文书档案、信访接待、老干部等各项工作在无锡、全省人大系统全面创先争优,着力提升人大服务发展大局的水平、服务委员代表的水平和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两院”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进行双向交流、上下交流,努力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的生机与活力。要进一步重视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要转变作风,进一步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风气,深入开展“两走进、两服务”和调查研究活动,认真落实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继续搞好人大机关与村、社区的结对共建工作,进一步密切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努力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人大机关为民、务实、团结、清廉的良好形象。
附件:1.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
3.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活动安排
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
5.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安排
6.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活动安排
7.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活动安排
附件1: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
第二十二次会议(2月)
1、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责任部门:办公室)
2、审议关于粮食安全工作专项评议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第二十三次会议(4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内司工委)
第二十四次会议(6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财政同级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江阴市2010年财政决算(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2、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工委、内司工委)
3、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
第二十五次会议(8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内务司法工委)
第二十六次会议(10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人代联工委)
3、听取和审议关于市域交通工程建设评议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第二十七次会议(12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2011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2、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责任部门:办公室)
3、讨论通过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责任部门:办公室)
附件2: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
2月——讨论确定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责任部门:人代联工委)
3月——讨论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方案(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4月——关于《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内司工委)
5月——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编制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6月——市政府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和财政同级审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7月——市政府关于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人代联工委、研究室)
8月——市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9月——市政府关于全市中医药发展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
10月——市政府关于2012年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准备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11月——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派出检察室工作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内司工委)
12月——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2011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汇报。(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附件3: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活动安排
2月——天然气统筹规划发展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3月——环卫收运体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内司工委)
4月——敔山湾新城开发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5月——法院庭审活动(责任部门:内司工委)
6月——城西组团开发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7月——服务业发展情况(责任部门:财经工委、研究室)
7月——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
8月——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9月——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内司工委、研究室)
9月——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推进情况(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10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情况(责任部门:财经工委)
10月——残疾人康复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内司工委)
11月——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责任部门:教科文卫工委)
11月——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
12月——政府十件实事完成情况及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人代联工委)
附件4: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
3月至6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责任部门:财经工委、内司工委)
附件5:
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安排
7月至10月——评议市域交通工程建设情况(责任部门:环资城建工委、研究室)
附件6: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活动安排
6月——“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责任部门:人代联工委)
9月——组织开展以经济转型发展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活动周”视察活动(责任部门:人代联工委、财经工委)
附件7: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活动安排
1、关于构建具有人大特色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的调研(办公室)
2、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的实践思考(研究室)
3、关于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情况的调研(办公室、财经工委)
4、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调研(内司工委)
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的调研(财经工委)
6、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及城市南拓规划的调研(环资城建工委)
7、关于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教科文卫工委、研究室)
8、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人代联工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