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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3日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江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和《江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今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对我市粮食安全专项工作评议。现对本次评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监督法,通过评议粮食安全专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解决一些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市粮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江阴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评议的主要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近年来市粮食局依法履行粮食安全工作法定职责,贯彻实施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粮食安全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
2、保障粮食供应安全情况;
3、粮食储备管理情况;
4、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供情况;
5、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管情况。
三、评议工作组的组成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组,评议工作组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人代联工委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组成。
组 长:何士荣
副组长:王一飞
组 员:赵志军、黄福扬、庄梦觉、袁金英、黄立新、李志浩、张小兰、钟国清、印忠厚、马惠忠、林 毅、吴美英、唐 微、缪李清、缪宇强
四、评议工作方式
评议采取集中听取专项工作汇报、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视察、会议审议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五、评议工作的安排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
成立评议组,拟定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和评议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评议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
(二)调查阶段(9月至10月)
评议工作组采取听取汇报、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视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搞好调查研究,为常委会评议测评做准备。
1、就相关评议内容召开三次座谈会:(1)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听取月城、青阳、徐霞客、顾山、长泾、祝塘等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村的建议和意见;(2)召开粮食流通工作座谈会,听取粮食局、粮食局直属企业、民营粮食经营企业的情况汇报;(3)召开粮食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听取财政局、卫生局、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药监局、农发行等部门的情况汇报。
2、通过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评议工作组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征求社会各界对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工作情况视察活动,实地察看粮食储存、流通、监管等工作情况。
4、汇总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初稿,交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被评议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专项工作报告。
(三)评议阶段(11月至12月)
被评议单位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的十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调查报告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12月下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被评议单位粮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听取被评议单位的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工作组的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分组讨论评议被评议单位专项工作报告,分组进行评议发言,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分以下三类:满意票单项得票数超过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75%(含75%)以上为满意;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得票数超过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75%(含75%)以上为基本满意;满意票、基本满意票合计得票数低于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75%(不含75%)为不满意。主持人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并由被评议单位作表态发言。最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讲话。
(四)整改阶段(2011年年初)
被评议单位若测评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时,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对会议评议时提出的审议意见讨论审定后形成综合评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签发后送交被评议单位整改处理。被评议单位在收到评议意见的两个月内,将整改处理情况送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出书面报告。被评议单位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时,常委会应作出限期整改决定。被评议单位要在两个月内向常委会会议作出整改报告,常委会将再次组织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常委会可以向被评议单位提出询问或质询,必要时可作出相应的决定。
六、评议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评议实施意见的安排,切实抓紧抓好评议过程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组织有力,责任明确,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被评议单位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如实汇报工作,虚心听取建议,正确对待结果,认真落实整改,积极配合评议工作组开展好评议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支持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二)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立足于“帮助、支持、促进”,既充分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敢于和善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真心诚意帮助部门出点子、谋思路、抓整改、建长效,确保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评议工作要结合我市粮食安全工作的特点、难点开展评议,做到边查边纠、边评边改,认真抓好整改意见的反馈和监督落实,切实解决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四)民主公开,依法评议。评议工作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保障评议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公正性。要向社会公开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支持舆论参与、公众参与,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的作用,使工作评议更加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