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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1日,江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谋创新、快转型、惠民生、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全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幸福江阴建设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增速回升、效益提高、结构优化、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节能降耗难度较大、产业转型任务艰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困难和问题。建议市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实施新兴产业“445计划”,积极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加强项目投入,积极引进龙头型、旗舰型项目,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快开工、快建设、早投运、早见效。要加强创新服务,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企业稳定生产。
2、要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力度,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促就业。要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保障层次,稳步推进历保并轨城保。要继续大力发展教育科技、公共医疗、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社会事业,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要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要加强指导,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步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强势推进重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大工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要加快环保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控源截污工作。要强化目标考核,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二、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和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加强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改革,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等压力,建议市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努力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保持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精心培育新兴产业,努力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监控和预测,全面掌握税源动态,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加强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和土地出让金的收支预算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要严格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思想,严格控制公务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支出。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确需对预算作部分调整的,政府应当及时将预算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3、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要正确处理扩大公共投资与防范财政风险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债务偿还机制,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监管,实现财政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上半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继续把抓投入作为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抓手,努力化解要素制约,着力优化项目服务,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大力强化资金管理,全力保障项目推进。但也存在新建项目建设进度较慢、概算报批滞后、部分项目调整较大等问题。建议市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认真落实《江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澄政发〔2007〕105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库管理、项目审批管理和项目年度计划管理,强化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工作的评审,避免出现项目方案大调整、投资规模大突破及“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调整)”等现象。
2、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启动上半年未有实质性建设的项目,有序推进已开工项目,确保按计划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进一步落实概算审批制度,加快项目概算报批,发挥概算审批对控制项目总投资、约束限额设计以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要努力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3、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批管理程序的审查。要认真落实《江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要严格按照《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将年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审查时,同时提交项目前期准备情况、项目投资及概算审批情况、项目资金匹配情况、项目预期绩效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以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关于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个别案件的审判质量存有瑕疵,个别法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亟需提高,民商事审判的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办案力量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要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推动经济转型。要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诉讼需求,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促进民生改善。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要坚持调判结合,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调解意识,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深化诉调对接,积极开展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工作,形成调解合力。要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三要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要强化审判管理,落实审判工作流程、案件质量评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要进一步完善立、审、执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审判权威。要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优化司法环境。
四要坚持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要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要更加注重内部挖潜,优化配置现有审判资源,完善简易案件速裁、网上办案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判效率。要坚持从严治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和廉洁执法水平。
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也存在监督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建议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民行检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谋划加强和改进民行检察工作的有效举措,着力提高民行检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强化监督职能。要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实践,把纠正错误裁判与纠正诉讼违法结合起来,变单一的审判结果监督为对审判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不断拓展监督领域。要加大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内部协作和外部衔接,畅通民行诉讼渠道。要建立包括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在内的多元化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效能。
三要创新监督机制。要把握“依法、适度、有效”的要求,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要完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创新举措,保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坚持息诉和抗诉并重,积极开展申诉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要调整充实民行办案力量,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检务公开,树立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