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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 推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市“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的调研
    (信息时间:2014-04-23)  点击量:
     

    2012年7月,江阴市委办和政府办印发了《江阴市创建“无诉访社区(村)”活动实施意见》,全市各镇、街道和社区、村积极响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最近,我们到基层了解了一些情况,对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作了一些探讨,提出了一些意见,供领导参考。

    一、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全省“社会管理创新引领区”和“平安法治建设示范区”为总目标,深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公众安全感和综治工作绩效维持高位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创建“无诉访社区(村)”活动初见成效。

    1、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了社区、村综治办全覆盖。按照“八个一”要求高标准建设社区警务室177个,实行24小时运转,全面推行融社区防范、先期处警、纠纷调处、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警务新模式,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加强“庭村共建”,市法院民一庭及7个基层人民法庭,与近30个社区、村签订“无诉访社区(村)”共建协议,设立驻社区、村“法官工作室”,实现就地化解矛盾,事了人和。强化“大调解”机制建设,整合社区、村“五老”(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老法律工作者)资源,推行“公调对接”(指派出所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实体化运作,形成了调处合力。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切实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活动,有效化解了因更换物业、车位改造、业委会换届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人财物保障,探索信访代言人制度,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截至2013年底,市法院新收普通民事案件下降3.46%,新收执行案件下降34.15%,创建“无诉访社区(村)”活动成效初显。

    2、为民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民生的水平。大力推进社区、村管理服务站建设,主动公开公示各项社会管理事务的受理原则、办理程序、服务承诺和投诉方式,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创新建立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紧急情况绿色通道办理等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3、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活动,推动从受理上访向主动下访转变,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今年以来,市领导接访约访下访190多次,共接待群众约2000人次,解决了一批影响较大的信访问题和信访个案。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在82%以上。结合“三解三促”活动,实施领导干部包村联系制度,政法委和政法系统各部门领导对20个社区、村开展了点对点的指导培训,有效解决各类问题。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市223个村委会全部实行直选。巩固农村“三务”(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三务”公开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全市共有210个社区、村实施勤廉指数无纸化测评,村干部“勤廉指数”总均分达92.03。

    实践证明,开展创建“无诉访社区(村)”活动是完全必要、十分正确的。通过这一创建活动,整合了社会资源,调动了各方力量,切实解决了一些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推进了江阴和谐发展。

    二、无诉访形势不容乐观

    从今年全市信访情况看,虽然总量有所下降,但某些行业、某些方面的信访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呈上升趋势,重复上访、无理缠访、群体上访、涉法涉诉上访和围堵政府机关等情况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群众上访的因素多而复杂,我们认为,以下几方面的情况应该引起重视。

    1、中小企业经营艰难。随着持续低迷的经济形势影响,我市不少中小企业举步维艰。特别是资金问题,为了维系企业运转,有的企业到正规银行贷不到款,只好到小额贷款公司高利息贷款,企业成本大幅增加,利润急剧下降或者亏本,有的将直接面临着“死亡”。企业的不景气或者倒闭,直接影响着工人的生存,还可能因企业间互相担保、非法集资等问题殃及其他企业和更多的群体,给社会稳定埋下重大隐患。今后一段时间,房地产业的问题值得警惕,一旦房价“跳水”,有些开发商将可能被逼到“跳楼”的境地,近来,已经有开发商停工走人的情况出现。

    2、征地拆迁矛盾突出。征地拆迁有关补偿安置政策,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必然有所不同,有的群众往往盯着政策的“差别”不放,相互攀比,甚至漫天要价,不断上访要求给“说法”;有的安置(失地)后,好逸恶劳、不思创业、不务正业,等到吃光用净,生活有困难时又来找政府;有的安置房质量有问题,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和影响,解决起来又比较复杂,引起群众上访;有的农户住房年久失修成为危房,或因子女长大需要结婚成家,现有住房确实满足不了现实需求,希望早点拆迁,或者旧房翻建,而政府又无说法,达不到目的就上访。

    3、环境保护问题不断。随着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越来越强,要求也越来越高。前几年,老百姓环保诉求主要集中在小化工等企业,现在不仅针对小化工,而且针对大企业和工业园区也有环保诉求。现实中,有的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经常不达标偷排,群众有意见,举报了,有关部门也检查了,但企业玩起“捉迷藏”,执法部门没有证据难以处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误认为政府不作为或“官企相护”,通过上访甚至群体上访来维权。城区和小区出租屋、店面、摊位的噪音、油烟、污水等问题,也常常是群众上访的原因。

    4、矛盾纠纷时有激化。有人群居住的地方,难免会有矛盾纠纷,需要我们及时做好调处工作。但有些矛盾纠纷因调解不成或当事人无理要求,矛盾不但没有化解,反而激化,甚至打着横幅上访。如有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处理不好就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几年来,因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逐年上升,今年涉及20家企业,有60批相关人员上访,这一现象值得重视。无理缠访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遏止,有的信访案件依法已经终结,但当事人就是不买帐,依旧上访;有的民事案件经过法院判决、二审裁定,当事人就是不服,执意要“告”下去,无休无止;有的成为上访“专业户”,堵门堵路、扬言自杀报复、专门在敏感时期闹事,闹访、缠访、越级访,甚至进京到外国驻中国大使馆“告洋状”。

    5、基层管理不够到位。我市近几年来的发展变化,使行政管理工作遇到了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小镇变大镇,小村变大村,撤镇变街道,村民居民同在,本地人外地人混居,人员流动频繁,利益诉求多元,使得村、社区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方式受到了新的考验和挑战。而有的村、社区干部的管理经验缺乏,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离民”倾向比较突出。老百姓有话找不到干部诉说,即便找到干部说上话的,得到的又往往是敷衍推诿。一方面老百姓呼声诉求表达不畅,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对现实情况和苗头性问题不掌握,因此出现到镇街和市上访的情况就不足为怪了。有的村级资产管理不透明,老百姓的知情权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了。有的村级资产管理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难度比较大,引发群体上访。

    三、几点建议

    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创建文件,有目标、有要求、有措施、有督查方案、有考核评比办法,各基层单位应结合本地实际,再接再厉,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市、镇两级在做好督查、考评的基础上,应做好指导、协助、服务等工作。为了深入推进这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我们提出几点工作建议。

    (一)增强群众观念。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百姓,正确处理好党性与人民性、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1、注重提高各级干部的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抓住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认真排查“四风”方面的问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要注重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越是百姓关注的、期盼的、热议的,如就业、住房、劳动保障、拆迁安置、环境保护等等,越是要加强调研、主动协调,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及时解决好。我市大大小小的企业,担负着工人就业、获得收入的重任,企业发展的好坏,关系民生,关系稳定,领导和机关应深入企业一线,掌握实情,搞好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和协调企业加强管理、突破难题、渡过难关。

    3、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要树立发展为了人民、成果惠及百姓的理念,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国民收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机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把社会风险评价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多倾听群众的呼声,多分析和考虑不同的意见,预测后果,评价风险,权衡利弊,从长计议,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使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发生。

    (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治理主体要从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治理方式要从规划管理向法治保障转变;治理手段要从单一手段向各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1、确立依法治理的理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纠纷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执法机关要严格公正执法,主动作为。对于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2、深化普法教育。要改进教育手段,注重教育效果,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选择具有典型示范、正面影响的案例,宣传法律法规,通过活生生的事实,使受众从中得到教育启发,努力营造自觉学法、普法、守法、用法氛围,使每个公民既懂得维护合法权利,又懂得自己应尽的义务。

    3、强化道德约束。道德在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持久性基础作用,要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各级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公民道德教育,使广大群众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自律、互律、他律,把人们的行为纳入共同行为准则的轨道,形成既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既要有统一意志,又要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社会环境。

    4、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要善于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各种行业协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经常开展对社会群体、行业状况的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积极做好或协助部门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事了案结人和。

    (三)加强基层基础性工作。基层是百姓生活的基础,基层干部与百姓直接接触,基层工作与百姓息息相关。做好基层基础性工作,对于化解矛盾、减少诉访、稳定社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1、畅通信访渠道。开展“无诉访社区(村)”创建活动,并不是要剥夺公民合法的诉访权利,而是通过基层的处置、调解、化解,让矛盾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控减社会矛盾,促进基层从“化诉访”到“少诉访”,再力争到“无诉访”的转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因此,在“化诉访”过程中,恰恰需要畅通信访渠道,提供百姓倾吐心声的地方,畅通百姓呼声传递的通道,建立百姓诉求表达的平台。市里开通“12345”民生热线,村、社区干部变上访为下访,关口前置,工作前移,实行定人包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制度,深入群众,倾听心声,了解诉求,及时解决和处置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要大力提倡和推广。

    2、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选准用好社区、村“两委”干部和信访系统工作人员,对于做好信访接待、掌握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至关重要,他们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这项工作的好坏。要把素质好、能力强、工作实、人缘好、威信高的干部,放在村、社区或信访工作一线上,以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对在工作一线的优秀信访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要提拔重用。要抓好基层干部的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做群众的贴心人,当人民的好干部。要重视建好信访联络员、治安信息员、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队伍,将热心综治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德高望众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会做善做工作的“老娘舅”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打好矛盾化解工作的基础。

    3、搞好社区、村自治。要进一步加大村民自治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我市社区、村民主自治跨入良性轨道。要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和落实“一事一议”、“双述双评”等好的做法,保证村民、居民对重大事项的民主参与,对村、社区干部的民主监督。要规范村级资产管理,村务、财务向村民公开,保证村民的知情权;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邀请村民代表参与议事,实现村民的决策权;财务开支让村民代表参与理财,扩大村民的管理权;年度收支情况和重大项目开支向村民报告,落实村民的监督权。

    4、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对一些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消除负面影响,扩大正面效应。要认真开展防范和处置“两欠一逃”(指欠薪、欠工程款、弃企出逃)、“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务”等专项行动,开展企业风险排查,掌控苗头性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对于各类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债务、掏空企业负债外逃的不法业主,要采取断然措施积极应对,坚决维护我市经济和金融安全,维护百姓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探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我国实行民事案件两级终审和信访办理三级终结制。但现实中有不少依法已经终审和终结的案件,却终结不了,有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要“闹”不要“法”,使得涉法涉诉和重复上访的案件居高不下,给司法审判和信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给社会稳定和社会风气带来了严重影响。在国家没有法律和政策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对于这样的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各级应加强调研和探索,相关执法部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应对,努力减少这些问题的发生。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结案意见,藐视国法无理取闹,气焰嚣张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予以惩处,并公开曝光,从而弘扬正气驱除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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