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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幸福江阴建设的决议
(信息时间:2011-01-20)  点击量:
 

(2011年1月14日江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江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建设幸福江阴行动纲要(2011-2013年)》(以下简称《纲要》)。会议认为,《纲要》体现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描绘了未来三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既体现时代特征,又富有创新精神,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反映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符合江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会议决定同意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自2008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幸福江阴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幸福评估发展,以民生需求倒逼经济转型,以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一心一意谋发展,矢志不渝抓创新,攻坚克难求突破,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走出了一条具有江阴特色的幸福社会建设新路径。实践证明,幸福江阴建设的举措是务实的,做法是创新的,成效也是显著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幸福江阴进程中凝聚了力量、激发了斗志、得到了实惠,幸福感和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会议指出,未来几年是我市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攻坚期、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城乡统筹的突破期、民生幸福的提升期,起点更高、使命更重、责任更大。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李源潮部长“在幸福社会建设上探索一条可行的道路来”的总要求,突出幸福导向,紧紧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全面统一思想认识,以更加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深化幸福江阴建设;全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与民生的同步提升,着力争创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新优势;全面推进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新型城市化建设,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和谐互动发展;全面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以民主促民生机制,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会议建议,市政府要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狠抓任务的分解落实,并将实施情况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幸福江阴建设的深入推进。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江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求真务实的作风,投入到新一轮幸福江阴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来,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幸福江阴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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