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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管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和2011年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1-01-20)  点击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陆礼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0年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0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33只,其中社会事业项目15只,基础设施项目16只,BT还款项目2只。项目总投资128.2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6.67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45.1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进度情况。12只续建项目中,江阴高中新校区一期工程、城西幼儿园、精神卫生中心扩建项目、小康河道断面达标整治工程、扬子江路北段和锡澄运河西侧污水截流工程均已完成;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暨南大道二期、京沪高铁安镇站连接道路、普惠路南段、西横河东段整治工程和黄山军事文化遗址公园正在按时序推进。19只新开工项目中17只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中:老小区整治和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创建工程2只项目已完成;车辆管理所、技防城建设、校舍安全工程、立新中学(前期)、延陵东路东延伸段、徐霞客湿地公园、月城水韵大桥和澄江西路二期等8只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时序进度;广播电视大厦、看守所、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东外环路南延伸段、环山路、皮弄路二期和机关幼儿园等7只项目因用地、拆迁及方案论证等原因,工程前期推进有所影响,但目前进展正常;业余体育学校和戚月线南移工程的方案正在调整优化中。

2、计划完成情况。33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36.5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27%,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30.0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80.70%,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6.4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8.62%。

3、资金到位情况。按年初预定计划及年中新增安排,33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当年财政计划安排资金45.10亿元,实际资金到位31.06亿元,到位率68. 86%。按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需资金约为41.2亿元,资金到位率约75. 4%。其中社会事业项目安排5.88亿元,实际资金到位2.69亿元,到位率45.74%;基础设施项目安排22.69亿元,实际资金到位10.48亿元,到位率46.18%;BT回购项目安排16.53亿元,实际资金到位17.89亿元,到位率108.2%。

虽然2010年的项目计划经过多轮论证,但由于方案变更、拆迁及建设需要,项目调整现象仍然存在。澄江西路二期、看守所、车辆管理所、广播电视大厦等4只项目由于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模及当年资金安排作了较大调整,涉及总投资22.78亿元,当年追加资金6.5亿元。部分项目如业余体育学校、戚月线南移工程的建设方案正在调整优化,项目实施暂缓。

二、2011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201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按照《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监督的暂行规定》要求,对照标准从中排出了2011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

2011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共 23只,其中续建项目10只,新开工项目8只,BT还款项目5只。项目总投资169.23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7.48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34.12亿元,具体分类如下:

1、社会事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有10只,项目总投资21.0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9.42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4.65亿元。

2、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有8只,项目总投资81.70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27.60亿元,当年计划安排财政资金10.45亿元。

3、BT还款项目。BT还款项目有5只,徐霞客大道项目2011年需支付回购资金2. 8904亿元;“老三路”项目2011年需支付回购资金10. 6270亿元;“新三路”项目2011年需支付回购资金4. 4亿元;“老三路”绿化项目2011年需支付回购资金0. 6亿元;青山路二期2011年需支付回购资金0. 5亿元。

根据人大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2011年新开工的8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正加紧开展方案设计、可研论证、手续报批等相关前期工作,确保当年工程能有实质性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列入市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近几年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认真前期准备。对于列入2011年计划特别是列入人大资金监管的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必须充分,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方案设计等前期手续要基本完成,当年工程能有实质性启动。根据人大要求,对于列入人大资金监管的新开工重点项目,还填写了《2011年列入人大监督的政府重点投资(新建)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表》。

(二)规范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储备和评审等审批前置工作,履行开工报告制度。新开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开工报告单,经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定建设和投资规模,确认项目审批手续办结和资金平衡落实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严控计划调整。要严格控制项目调整,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投资规模,限额设计、限额招标、限额施工。严禁出现批小建大、批少建多等超计划、超规模的现象。如因重大原因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须严格按照《江阴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讨论通过后方可追加新增或调整,并及时向人大通报。

(四)定期推进督查。充分发挥人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作用,定期召开项目督查推进会议,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优化服务质量,加快项目推进。

附件:1、2010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表

      2、2011年列入人大资金监督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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