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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信息时间:2011-06-30)  点击量: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有关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我市消防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答复

为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消防工作的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

1、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编制和落实《江阴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各镇、街道也即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增设消防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明确2至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辖区消防安全协调管理工作。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2011年,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2012年底前,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

2、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外来人员居住地,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业主(居民)是住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消防控制中心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2011年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推进公共消防能力和宣传教育建设

(一)加快已规划消防网络建设。增配一批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二)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宣传载体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共用部位视频设施和移动通信平台,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教育部门将督促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消防知识教育和1次以上逃生疏散演练;各镇、街道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 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加强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

(三)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主动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4、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一)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制定三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发展计划,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积极推动“双十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全警联勤”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深化消防政务公开和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高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消防监管能力。

(三)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江阴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5、建立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机制

(一)严格消防工作目标考核。考虑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定期检查考评,全程跟踪督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1月1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地区上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对各地消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生重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意见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义务。未依法履职,导致火灾隐患突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办理答复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及时对人大审议意见进行了商量研究和布置交办,市教育局逐条分析研究,针对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政策保障、强化责任,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目前,市、镇(街道)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江阴市人民政府于4月22日正式下发了文件《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澄政发【2011】53号),明确提出了我市学前教育在“十二五”期间改革发展的总目标,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同时,我市“学前教育十二五规划”也已纳入《江阴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江阴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已通过市政府审批,4月中旬正式上报江苏省教育厅;我市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江阴市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亦已通过市政府审批,4月下旬正式上报江苏省教育厅。以上一系列文件、实施方案的出台,必将有效推动我市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2、科学布局、落实措施,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我市始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办园体制,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并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一)抓好规划布局和落实工作。近期,各镇(街道)都在全面预测本地幼儿出生情况和新市民子女来澄就读的实际需求,并充分考虑当地人口分布、流动趋势,对学前教育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以满足不同层次幼儿就近入园的需求。同时,不断推进《江阴市学校布局规划(2008-2012)》中关于城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落实,其中 2010年9月城西幼儿园已启用,可以容纳24个配套班级;阳光国际花园配套小区幼儿园已于2010年11月交付澄江街道;长泾中心幼儿园、西石桥中心幼儿园于2011年2月投入使用;规划在新城东双牌小区的第二实验幼儿园分园、利港中心幼儿园、申港中心幼儿园分园正在建设中,2011年9月将落成启用;规划在贯庄小区新建的机关幼儿园也正在启动。

(二)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四同步”工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新城区建设过程中,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按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新建配套幼儿园既可以根据规划由多个开发单位出资共建,也可由较大住宅区开发单位单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幼儿园园舍经验收合格后商品住宅房方可销售,园舍方可交付使用。”从而真正做到小区配套幼儿园布局规划落到实处,让幼儿就近入园、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三)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启动农村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积极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今年,全市将有10所公办成型村级幼儿园创建成为“无锡市一类幼儿园”。同时,6月份将在周庄镇召开全市农村幼儿园建设和民办幼儿园管理现场推进会,进一步促进农村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

(四)启动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工作。对此,教育局已经着手一系列的调研工作,并开始起草具体的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暑期完成独立建制工作和部门办幼儿园的归口管理工作。

3、增加投入、规范收费,保障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教育局配合市政府做好幼儿园各项保障经费的测算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市建立科学合理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提供依据。

(二)规范招生、收费工作。下发“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澄价发[2011]47号文件,城区实行新生预登记制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和督查制度,不断规范全市各类幼儿园的招生、收费工作。

4、优化结构、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幼教师资队伍素质是学前教育发展的根本。在做好教师资格准入、师德建设、业务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常规工作的同时,近阶段重点落实三项工作:

(一)合理测算岗位职数。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认真配合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调研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幼儿园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

(二)启动全员轮训工作。目前,教育局已组织园长高级研修班、非专业幼师业务培训班、保育员岗位培训班等。

(三)启动男幼师培养工作。2010年已开始选派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进入省男幼师培养计划。

5、加大扶持、规范管理,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

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有关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市教育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联

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办托幼机构管理的意见》,已由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转发,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从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正式成立无证托幼机构清理整顿联合小组,并开展了两轮全市性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全市190多所无证托幼机构共关停134所,另有56所办园条件相对安全、卫生的无证托幼机构,正在积极整改中,今年暑期将接受“江阴市幼儿看护点”、“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现场验收,达到标准的将颁发“江阴市幼儿看护点”证书或“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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