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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情况的汇报
(信息时间:2010-11-17)  点击量:
 

副市长 龚振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

今天,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汇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政策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总体实施情况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我国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限落实到位。至2009年10月30日,全市义务教育学校1至10月份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部补发到位,从11月份起开始按月发放;至2010年春节前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考核后发放完毕。经统计,2009年全市共有79所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共发放绩效工资10.66亿元。其中在职人员8911人,人均年收入(含特殊岗位津贴和各项政策性补贴,下同)8.9万元;退休人员4895人,人均年收入5.48万元;离休人员29人,人均年收入14.2万元。

在实施绩效工资过程中,我市注重将实施绩效工资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积极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实施绩效工资的积极效果得到较为明显的体现。

(一)教师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显著增强。实施绩效工资后,义务教育学校在职教师2009年工资水平(不含特殊岗位补贴和政策性补贴)人均为8.49万元,比2008年度增加2万多元,略高于2008年本市公务员8.48万元的平均工资水平;退休人员年收入人均5.48万元,比2008年度增加约1.3万元。教师待遇的增加,提高了教师地位,增强了教师职业的荣誉感、责任感、幸福感。

(二)激励导向作用初步体现,教书育人积极性得到较好调动。绩效工资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导向,教师收入水平将直接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校长们普遍反映,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教师主动要求担任班主任、增加工作量的多了,注重提升学历层次、钻研教育教学,争做教育教手能手的积极性高了,要求到后勤教辅等二线岗位上的少了。

(三)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体现,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作用日益突出。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师资和管理水平的均衡。实施绩效工资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一工资标准,彻底改变了原先城乡间、镇域间、校际间待遇高低不一的现状。对于稳定非城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起到了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经统计,今年暑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跨校刚性交流达350多人,校长交流22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

(四)教师奖金福利得到规范和保障,“校长集中精力办教育”正在成为现实。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教职工收入均由财政予以保障,各校一律不得另行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奖金福利发放的规范化和强有力的保障,使得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更能集中精力于学校内部管理,为积极推动“教育家办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的主要措施

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从依法治教、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方针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紧密结合江阴实际情况,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多次作出批示,要求真正把好事办好;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论证会、协调会和推进会,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进度,制定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文件。市人事部门科学测算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市财政和监察部门深入开展了学校“双清双集中”及非税收入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市教育部门进行了实施对象的甄别,理清了教育系统 “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市人事、财政、教育、监察等部门制订了《江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江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江阴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财政财务管理的工作意见》、《江阴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有关纪律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2009年10月22日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会议,全面落实绩效工资政策。

(二)依据政策,制订标准。制订科学合理的工资标准和体系模式是实施绩效工资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任务。根据上级规定,各县(市)具体标准由地方决定并报无锡市、省批准后实施。在标准制订的过程中,我市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反复调研测算,统筹兼顾各种因素,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核定原则是:(1)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核定。(2)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3)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市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在绩效工资具体的构成上,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70%,根据岗位、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各自待遇,由市按月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市核定总量内经考核后发放至教师。对于退休人员,根据职级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从实施情况来看,我市制订的标准和实际发放水平在全省处于较高的水准,体现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了幸福江阴的建设成果。

(三)严格对象,标准基数。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范围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依据这一原则和无锡市有关口径规定,我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册在岗”的口径确定实施对象:完中校长等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课务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实施范围;岗位未明确是在初中的完中后勤教辅人员不纳入实施范围;规定完中、初中、小学(含关系在小学的幼儿园退休人员)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实施范围,纯高中、职业类学校、单独建制幼儿园退休人员均不纳入实施范围。通过严格界定实施对象,确保了实施的规范性。

(四)强化考核、积极导向。实施绩效工资,目的是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奖勤罚劣、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在教师考核方面,成立了各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订了绩效考核方案。在方案的制订和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让全体教师参与,在参与过程中提高对绩效考核的认识。在校长考核方面,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通过目标考核、教师测评、综合评定等环节,对校长工作情况实行绩效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奖励性工资按教师平均奖励性工资2倍发放,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教师平均奖励性工资1.9倍发放。在名特优教师考核方面,市教育局制订了专项考核方案,对于无锡市级教学能手以上的名特优教师,根据考核情况另行发放相关奖励,经费在全市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统筹解决。

(五)落实经费、保障有力。实施绩效工资,经费保障是关键。为确保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到位,市财政部门切实承担起资金筹措责任,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安排,切实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在绩效工资发放上,做到了“三个确保”,即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确保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不拖欠,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等规定的教育经费不减少。

(六)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为确保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了专项纪律规定,先后组织了抽查和全面督查;市财政局、监察局全面规范了学校帐户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切实加强学校资产和财务监督,提出了“七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市审计局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教育局积极组织学校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专项检查情况表明,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平稳有序,各校执行绩效工资制度情况较好。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设想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政策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操作规程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绩效考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约束机制,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教育的特殊性告诉我们,制订校长和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够照搬照抄,不应是“千篇一律、百校一面”。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按照“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继续积极探索绩效考核的有效办法,努力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具有江阴地方特色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二)相关配套政策仍需进一步细化。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核发放流程上,要建立完善申报、审核、发放、检查的内控审核机制;在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规定落实上,要建立完善具体操作细则;在财政结算办法和教师考核时间节点上,完善协调对接办法。

(三)做好非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国家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目前上级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尚未出台,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同时按照省、无锡市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由学校统筹安排,学校统筹安排有困难的由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的原则要求,督促各镇(街道)和各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相应改善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确保各级各类学校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紧紧抓住机遇,以深化绩效工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力争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不断提高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为努力开创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为打造教育强市、提升幸福江阴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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